1986年第10期

1986年10月31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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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成立省旅游协调小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旅游协调小组的通知(国办发〔1986〕15号)精神,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旅游协调小组。杨立同志任组长,朱一明同志(省府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刘宜麟(省计委)、胡朝懿(省经委)、陈之泉(省建委)、伍明光(省经贸委)、蒋月明(省财政厅)、陈文理(省公安厅)、蔡元桂(省交通厅)、郑泽才(省文化厅)、胡奇寅(省二轻厅)、龚恩光(省旅游局)、安素卿(广东外汇管理局)、朱县基(省物价局)、朱万里(省人民银行)、冯昌林(中行广州分行)、老洪端(广东海关分署)、李仲明(广州民航局)、宋小根(广州铁路局)同志为小组成员。省旅游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旅游局,由龚恩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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