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粤府办〔1985〕6号
一九八五年一月十一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要》,已经省人民政府审阅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研究贯彻执行。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领导,建立和健全环境保护机构,调整充实专职人员,认真抓好此项工作。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切实抓紧对污染源的治理和开发建设项目“三同时”的把关工作。
广东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要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三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副省长、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刘俊杰同志主持了会议并讲了话。省环保局局长兼环委会办公室主任强炳寰同志汇报了半年来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和问题,省环保局副局长吴博任同志就《1984——1990年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和广东省22个污染严重企业第一批限期治理项目作了说明,经会议审议,原则上通过了《纲要》和说明。
一、会议认为,自召开第四次全省环境保护会议以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进一步宣传了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提高了各级领导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使环保工作得到了加强。目前已有六十七个市、地、县成立了环境保护委员会。一百一十四个市、地、县建立了环保专职机构。有的县还建立了区镇、厂矿的环保网络,强化了环境管理。环境监测力量亦有所加强,目前已有五十五个市、地、县建立了环保监测站。云浮、新会县、肇庆市还拨出专款支持监测站的建设。
(二)在控制城市交通噪音和治理废水、烟尘污染方面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广州、汕头市主要路段的交通噪音已接近或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肇庆市淘汰了柴油机动三轮车,改善了噪音扰民的状况。惠阳行署成立了西湖风景区建设领导小组,对惠州西湖近年来由于沿湖违章建筑和肆意排污的情况进行了治理。兴宁县城南镇水质严重污染,群众发病死亡率高,经采取“政府拨一点,排污收费补一点,主管部门拿一点,群众凑一点"的集资办法,迅速解决了六百多户人的饮水问题。佛山市十三个污染严重的单位,今年已全部进行了治理。广州、韶关、深圳等市在治污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三)环境科研工作,完成了对汕头、珠海经济特区环境状况调查的鉴定验收,制订了“七五”环保科技规划。
二、会议指出,当前全省环保工作总的趋势是向前发展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多数省直有关部门还未建立环保机构,有的只有一人兼管。肇庆、梅县、惠阳地区的环保机构专职人员少,很难发挥综合、协调、监督作用。(二)环保工作还未真正纳入各地区、各部门的发展规划,资金渠道没有完全落实。(三)监测基础薄弱,建设速度太慢,全省有半数以上的县(市)还没有监测手段,已设立的监测站也未形成完整的监测能力。
三、会议对我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要通过典型事例,大胆揭露由于不重视环境保护,破坏生态平衡,人类遭受危害的事实,以教育人们。要大力表彰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治理污染有成绩的企业和个人,使人们真正认识到环境保护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使各级领导在任期内都对环保工作有所建树,每年为群众办几件好事。
(二)要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了实现《广东省1984—1990年环境保护规划纲要》,各市、地、县在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要相应地作出安排。在城乡建设中,要在继续抓好新开发项目“三同时”和老污染源治理、控制的同时,把生活污染治理提到议事日程,做好对垃圾、生活污水的综合治理,变废为宝。
(三)随着四化建设的发展,环境管理和治理要先走一步。目前尚未设立环保机构的县(市),应在一九八五年上半年建立起来。省属企业多的主管部门要设立环保机构;企业少的也要配专人负责。要加快各级监测站的建设,监测设备的配置和更新费用,建议纳入地方财政,给予专款补助;监测站的编制,请省编委参照《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通盘考虑。省监测中心站是全国重点站之一,基建投资应予优先考虑,力争在一九八六年建成使用。为推动全省环保工作的开展,拟于一九八五年组织一次全省环保工作检查、评比活动。
(四)治理环境污染的资金要集中使用,保证重点,不准挪作他用。
(五)要采取多种形式进行生动、形象的环保宣传。例如,省电视台拍摄的土法炼砒和惠州西湖污染的录像片,引起了各方面的重视,收到好的效果。今后,除了继续拍摄这类片外,还要拍摄些好的典型。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大家对搞好环境保护的认识和紧迫感,使环保工作在新的一年里有新的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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