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第2期

1985年02月28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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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成立经济杠杆协调小组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改进计划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的精神,为了及时掌握经济动态,搞好我省经济杠杆运用的协调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经济杠杆协调小组,由杨德元同志任组长,何宪(省计委)、窦英俊(省计委)同志任副组长,王伟光(省计委)、杨迈(省经委)、何永谦(省经委财办)、陈白(省农委)、蒋月明(省财政厅)、朱县基(省物价局)、孔令渊(省劳动局)、林登云(省税务局)、何伟荣(省人民银行)、杨丕栋(省建设银行)、何文光(省工商银行)、羊金榜(省农业银行)、钱海林(广东海关分署)同志为协调小组成员。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配备专职干部十人。办公室设在省计委,由省计委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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