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第10期

1985年10月31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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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期间我省教育事业发展情况


  “六五”期间,我省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计划规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已经提前一年实现;高等、中等教育结构初步得到调整;初等教育普及工作预计今年基本完成;各类成人教育发展较快;教师队伍素质有所提高,为我省教育事业的新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一、高等学校发展迅速,人才培养目标已提前一年实现。

  按“六五”计划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一九八五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1.7万人,在校学生5.6万人,五年计划毕业大学生5.7万人。据预计,一九八五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数可达2.7万人,在校学生7.4万人,“六五”期间毕业的大学生共5.8万人,这三项指标均超额完成计划。其中:大学招生数、在校学生数已于1984年提前一年实现“六五”计划。

  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六五”计划要求扩大财经、政法等短线专业的培养规模。一九八四年比一九八〇年,财经专业的在校学生人数增长2.8倍,政法专业在校学生人数增长25.4倍,均大大超过其他专业在校大学生的增长速度。

  二、中等教育结构得到初步调整。

  按“六五”计划规定,我省一九八五年中等专业学校(包括中师、下同)招生2.4万人,在校学生5.5万人,预计一九八五年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可达3.6万人,在校学生为7.6万人,将分别超过计划51.9%和38.2%。在“六五”期间,还调整了中等教育结构,发展农业和职业中学,预计一九八五年农业和职业中学招生6.5万人,比一九八O年增长8倍;毕业生达1万人,在校学生可达13万人,比一九八O年分别增长1.6倍和6.9倍。中专、农业和职业中学学生为普通中学学生的百分比,已由一九八O年的2.5%提高到一九八四年的5.7%,预计一九八五年可达7.4%,中等教育结构单一的状况有所改变。

  三、初等教育普及工作,一九八五年将基本实现。

  初等教育的普及工作已取得显著成效,全省七至十一周岁学龄儿童入学率,一九八四年达97.7%,比上年提高1.2%;小学毕业生升学率达64.1%,比上年提高3.5%;小学生流动率为1.9%,比上年下降1.5%。全省共有103个市、县实现了普及初等教育。预计一九八五年全省可以基本完成普及初等教育工作。

  四、成人教育发展较快。

  “六五”期间,为了适应经济改革的需要,以多种形式大力发展各类成人教育。一九八四年成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人数7.8万人,比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多34.1%,成人高校毕业生1.2万人,其中全科毕业生0.6万人,相当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54.7%。成人中等学校在校学生27.0万人,其中成人中等专业学生9万人,毕业生2万人,比中专毕业生还多5.7%。成人初等教育在校学生31.5万人,其中成人小学毕业生8.3万人,摘除文盲2.2万人。实践证明:各类成人教育是适合我国国情,是成人在职职工、农民、社会青壮年学文化、学科学,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应成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教师队伍素质有所提高。

  “六五”期间,教师队伍经过调整、充实、培训等一系列工作,素质有所提高。一九八四年在高校教师中具有教授、副教授、讲师以上职称的占教师的比重,由一九八O年的47.2%提高到57.3%。中专(含中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的教师比重由一九八二年的41.7%提高到43.7%;普通中学、小学教师的文化水平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总的来说,“六五”时期,我省教育事业取得较好的成效,初步扭转了在较长时间内我省教育事业低于全国发展水平的局面,这主要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加强了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大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财政偏紧的情况下逐年增加教育经费,近几年来华侨、港澳同胞捐资、群众集资办学踊跃,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广大教师积极性提高的结果。但是,我省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当前经济建设对人才的需求,还有较大的距离,如师资教育,发展缓慢,中小学师资培训等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摘自广东统计资料〔1985〕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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