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国家计委
关于发展沿海地区轻纺产品
出口问题的报告的通知
国发〔1984〕149号
一九八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国务院同意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关于发展沿海地区轻纺产品出口问题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发展沿海地区轻纺产品出口是一项重要决策。要对轻纺工业面临的挑战有清醒的认识,产品质量、品种搞不上去,就不能迎战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也不能适应国内市场增长的需求。沿海地区要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切实贯彻执行以质取胜的方针,在搞好国际市场的调研和预测的基础上,针对现有企业与国外的差距,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改造企业,增强出口的适应能力。同时,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并对出口体制和政策进行必要的改革和调整,充分调动生产企业的出口积极性,力争在近期内使轻纺产品出口出现新局面。
纺织部、轻工部、中国丝绸公司要同地方很好协商,对报告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和技术改造项目逐项落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审定后组织实施。
关于发展沿海地区轻纺产品出口问题的报告
国务院:
遵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会议的部署,有关部门对发展沿海地区轻纺产品出口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纺织部、轻工部、中国丝绸公司分别请沿海省市的同志来京商谈,提出了一九八五年至一九八七年沿海地区发展轻纺产品出口的初步规划(草案),经贸部的几个进出口总公司也提出了设想和建议。我们会同经贸部、体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物价局等部门多次对三个部门提出的规划进行了讨论,并向国务院领导同志做了汇报。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意见,对规划(草案)进行了修改。现综合报告以下六个问题。
一、发展沿海地区轻纺产品出口是一项重要决策
轻纺产品出口,是我国出口收汇的主要来源。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轻纺产品出口发展很快,到一九八三年轻纺产品出口收汇已达九十二亿二千万美元,占全国出口收汇总额的41.5%。其中,沿海十一个省市占85%以上。平均每年以14.5%的速度递增。但是,在世界轻纺产品出口总额中所占的比重还很小,纺织(包括丝绸)只占4%,轻工只占2%。世界市场容量很大,我轻纺产品出口前景广阔。
发展轻纺产品出口,具有花钱少、周转快、与内销矛盾少的特点,今后更应大力发展。沿海地区在这方面有很大优势,应当着重发展。把轻纺产品出口搞上去,还能带动国内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对改变国内消费品结构也有积极作用。
当前,轻纺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许多工业发达国家釆取保护主义,对某些进口轻纺产品实行配额限制;发展中国家的民族轻纺工业正在积极发展。尽管轻纺产品的世界市场容量很大,如果我们不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恰当的政策,要发展轻纺产品出口,提高经济效益,是很困难的。而我国轻纺产品出口确实存在很多弱点:
一是生产技术水平低,装备落后,不适应出口以质取胜的要求。低档产品和大路货多,中高档和新花色品种少,如五十支以上的全棉高档产品不到2%,服装多是衬衫、童装等大路货,中高档、新款式的少,时装基本没有。中高档瓷器、成套瓷器只占10%。半成品多,制成品少,加工深度低,如出口毛皮中,生皮和半成品占64%。有些产品质量不稳定。生产设备和经营管理不适应批量小、品种多、变化快的需要。许多产品卖不上好价钱,出口经济效益低。在美国市场上,我纺织品每平方码平均售价只一点一五美元,而香港为二点一四美元。
二是外贸体制上存在工贸分家,产销脱节等弊端。环节多,交货期长而不准,如纺织品交货期,一般要四至六个月(日本、南朝鲜只要一个月),服务质量差,履约率低。生产企业和工业部门不直接承担创汇任务,对国际市场信息不灵、行情不清,既无压力又无动力,对发展出口的积极性不高。经营管理水平低,运输也不及时。
三是有些经济政策,不利于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增加花色品种,提高加工深度,扩大出口。
因此,必须订好发展规划,搞好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大力培养人才,并在体制上、政策上进行必要的改革,做到投入少,产出多,力争在近期内使轻纺产品出口出现新局面。
二、发展轻纺产品出口的指导思想和规划要点
发展轻纺产品出口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就是要在搞好国际市场预测的基础上,针对当前轻纺产品出口中的主要矛盾,突出解决以量取胜和经济效益不高的问题。要以质取胜,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沿海地区优势,积极发展深加工、创汇高的产品,努力降低换汇成本,为增加外汇收入多做贡献。为此,要根据不同产品的具体情况,制定发展规划,对国际市场容量大,销售稳定,经济效益好,国内有基础,主攻方向明确的产品,列为规划的重点。重视出口产品要有明确的赶超国际同类产品的具体目标,采取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同时要从最终产品抓起,成系列地安排,成龙配套地发展。除重点出口产品外,其他出口产品规划中也安排了一部分。
纺织、丝绸、轻工三个部门这次重点规划了二十二个大类产品,其中纺织九类(中高档棉纱、阔幅织物、特种整理织物、粗厚织物、中长仿毛织物、高级毛织物、高级苎麻织物、针织品和装饰品);丝绸三类(丝、绸和绸制品);轻工十类(服装、陶瓷、罐头、毛皮、皮鞋、抽纱刺绣、家具、香精香料、地毯、烟花炮竹)。
纺织工业九个大类产品的主攻方向是:各种纺织品的印染后整理,各类阔幅织物以及成套的装饰用品。纯棉高支精梳纱和气流纺纱,质量赶香港名牌纱,一九八七年的出口数量分别比一九八三年增加零点六倍和三倍。靛蓝劳动布的质量赶美国马头牌,数量增加一点五倍。灯芯绒发展特阔特细的高档品打入美国市场,质量赶日本,数量增加60%。中长织物的质量赶上日本水平,数量由五百二十万米增至八千七百万米。毛织物赶英国,苎麻织物质量赶日本,并在数量上有大幅度增长。
丝绸三个大类产品,主攻方向是丝的抱合力、精度匀度,绸的印染鲜艳度和精细度。提高丝的质量,增加针织丝、高速织机用丝五千吨,高档短纤维三千吨。真丝印染绸赶意大利,增加出口一千万米,并开发针织绸出口七百万米。
轻工业十个大类产品,主攻方向是改变产品结构,提高档次,增加售价。服装第一步赶香港,增加西装、流行时装比重,提高做工、熨烫、整饰的技术水平。陶瓷赶日本,减少斑点、变形和铅溶出量,增加中高档的成套瓷器比重,平均售价由目前每件零点一八美元提高到零点三美元。毛皮通过減少生皮出口,提高加工深度,改进衣着款式,平均提高售价25%。抽纱刺绣增加高档手编结、手绣、工艺鞋帽和绣衣比重。
按照初步规划,从一九八五年起,用三年的时间,经过采取措施,沿海十一个省市的收汇额,粗略估算可由一九八三年的七十多亿美元,增加到一九八七年的一百亿美元。平均售价可提高15%以上。这些重点产品将在质量、品种、花色、款式、造型和售价等方面达到或接近某些先进国家的水平。
三、抓紧企业技术改革,增强出口适应能力
为使轻纺产品更加适应国际市场的需要,必须对现有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除了传统的技艺外,要采取多种方式,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要充分利用外资,通过搞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合作生产等办法引进技术,把轻纺产品的生产技术提高到新的水平上。要选择经过整顿、领导班子强、经济效益好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不撒胡椒面,并应实行合同制、经济承包制。要贯彻改组和联合的精神,安排好中小企业的技术改造,以适应国际市场的批量小、变化快的要求。还要抓紧纺织机械、轻工机械企业的改造,提高设计制造水平,同时,要打破部门界限,组织联合制造轻纺企业的先进专用设备。
三年技术改造的主要内容是:
纺织工业:改造棉纺锭一百一十七万枚,增加气流纺六万头,更新各种阔幅布机二万五千台和相应的印染后整理设备。
丝绸工业:更新织绸机二千台,改造绢纺锭一万枚,改造印染后整理设备二百八十三台套。
轻工业:服装,引进剪裁、整烫等设备和西服、羽绒服等生产线,改造三十个企业。裘皮,引进鞣制、染整等技术装备,改造二十三个企业。地毯,提高片剪、洗毯、平毯机械化水平,改造二十二个企业。陶瓷,引进原料精制、成型干燥、匣钵制造、装饰花纸技术和改造窑炉,改造五十个企业。罐头,改善卫生条件,引进电阻焊制罐等生产线,改造二十四个企业。烟花炮竹行业,实现机械化生产和远距离操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改造十个企业。
三年合计改造一千一百多个企业,需要资金五十六亿五千万元,外汇十二亿美元。项目完成后,每年可增加产值一百零八亿元,税利二十二亿元,收汇二十八亿美元。平均投资二元人民币可收汇一美元,投资税利率为39%。平均换汇成本可降低15%左右,即纺织由目前的三元五角降到三元,轻工由三元九角降到三元三角。丝绸由二元六角七分降到二元四角。
实现规划所需资金,拟由几种渠道解决。考虑了已安排给沿海开放港口城市的外汇,返还的折旧基金和轻纺专项贷款中用于出口企业部分等项资金,初步匡算在一九八四年年度安排的专项、贴息贷款二十亿元的基础上,每年还需增加贴息贷款十三亿元,其中,纺织五亿五千万元、丝绸一亿五千万元、轻工六亿元。外汇二亿美元,其中纺织九千万美元、丝绸二千万美元、轻工九千万美元。三年合计增加三十九亿元,外汇六亿美元。此外,为了支持科研、教育、设计和检测等部门的发展,每年需要拨款一亿元,其中纺织四千五百万元,丝绸一千万元,轻工四千五百万元,三年三亿元。上述各项资金,经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具体核实,综合平衡后,分别纳入年度技术改造计划。
食品协会、包装总公司和经贸部的出口基地的规划正在拟订,待进一步核算后,再制定具体规划,所需资金要在上述规划之外另行安排解决。
四、重视智力开发,加速人才培养
目前,轻纺工业职工技术素质较低。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中,技术人员只占职工总数的2%,低于全国平均3.5%的水平(工业发达国家一般在15%以上),缺乏现代经营管理知识。要大力培训产品,设计人才和装饰人才。要在轻纺院校和工业院系中开设产品设计专业,如服装设计专业,在美术院校培养美工装饰人才。有计划地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国外学习、考察。在国外设立信息机构,搜集产品样品、装饰图案和有关信息。要从国外引进人才,聘请国外有经验的产品设计师和退休的老专家、老技工和经营管理人员,提高我轻纺工业的设计水平和管理水平。有出口任务的企业领导干部和业务人员,要努力学习对外贸易的基本知识,有关部门要加强这方面的培训工作。
五、在政策上,鼓励和扶持轻纺产品出口
(一)税收方面
为了扶持出口,对轻纺产品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在商品出口后,退还生产环节所纳的产品税款或增值税款。凡是由生产企业组织出口,并负责盈亏的,应退还给生产企业;凡是由外贸企业收购、自营出口,负责盈亏的,应退还给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政策,建议从明年一月一日开始实行。
对纺织品、服装逐步改行增值税。丝绸行业一九八四年十月开始先行一步,考虑到丝绸企业税大利微的矛盾比较突出,财政部原则同意减轻丝绸税负,把厂丝、绢丝的税率由15%降为10%,坯绸由5%降为3%。纺织品、服装改行增值税的具体方案,请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测算,争取一九八五年内试行。
(二)财政金融方面
提高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支持轻纺企业搞技术改造。凡列入三年出口规划的轻纺企业,从一九八五年开始实行分类折旧,帐面已提完折旧的在用固定资产,在一九九O年以前可以继续提取折旧。
优惠贷款。凡列入三年出口规划的轻纺企业,对使用贷款需具有10—30%自有资金的规定,有困难的可以放宽,还款期一般三年到五年,有困难的可适当延长。贷款的归还可用技术改造新增的利润,先还贷款再交企业所得税,对主要是提高产品质量、不增或少增生产能力的项目,经济效益虽好但缺乏创汇能力的项目,社会经济效益好而企业收益不明显的项目,各省市在保证完成财政、外汇上缴任务的前提下,在该行业或地方财政收入中统筹还款。
增加流动资金。实行外贸代理出口后,生产企业需要增加流动资金,可按主管部门批准的出口任务,由所在开户银行增加相应的流动资金贷款指标。
对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由于提高质量、增加花色品种和根据外商特殊要求生产小批量、交货快的产品,所多得的收益全部留给企业。具体办法,由生产企业与出口单位协商确定。
(三)扶持轻纺工业原料基地建设
国家对出口需要的轻纺企业原料基地,如蚕种场、瓷土矿和罐头果蔬基地等,除拨给一定资金外,还必须在物资上加以扶持。工业部门或生产企业采取与原料基地签定合同,或组织农工联合体的办法,建立稳定的果蔬等原料基地。
六、进一步改革轻纺产品出口经营管理体制,加强工贸结合。
发展轻纺产品出口,要在出口体制方面进行必要的改革。改革的方向,国务院批转经贸部关于外贸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发〔1984〕122号)中已经明确:要实行政企分开,外贸公司搞代理制,加强工贸结合、技贸结合、进出结合。为了具体贯彻上述方针,需在统一对外政策的指导下,生产出口产品的企业、工贸结合的经济实体和相应的工业主管部门,应负有增加出口和多创外汇的主要责任。要充分调动生产企业发展出口的积极性,使生产企业成为完成国家创汇的直接责任者。出口任务完成的好坏同生产企业的利益挂钩,使责权利统一,给生产企业以压力和活力。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拟推行以下几种形式:
(一)有条件的地区,推行青岛纺织品联合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青纺联”)的办法:生产一条龙,工贸结合,进出结合,用外汇按国际价格结算,自负盈亏;免征所有环节的产品税(增值税),征企业所得税。
但“青纺联”的作法还要进一步完善,主要是:(1)尽快使公司成为独立的经济核算单位,盈亏由公司直接与财政结算,增加外贸人员的力量。(2)在统一对外的原则下,适当扩大“青纺联”经营自主权,对统一成交的一类商品,在计划额度内划出一定比例,发给出口许可证,由“青纺联”按有关价格政策直接对外成交。建议北京、天津、上海、南通、广州、佛山、大连等城市创造条件积极推行“青纺联”办法,组织沿海口岸城市工贸结合的防止进出口公司。
建立产地工贸结合的实体性公司,直接对外经营出口业务。
陶瓷,产地比较集中的,如景德镇、醴陵、唐山、淄博、佛山等,可以成立地区性的工贸合一的公司。产地分散的,可建立工贸结合的联营公司。
服装,要打破部门和地区的界限,从设计、面料、辅料的生产供应,到服装加工、出口,组织一条龙的生产和经营。建议在上海、北京、天津、广州、大连几个主要城市,建立工贸结合的服装公司,直接对外出口。
(三)工厂直接对外。少数交叉少,外商有特殊要求的商品,可以直接对外出口。
(四)工贸联营。有的企业,经工贸协商同意,可以搞联营,共同投资,利益分成,共担风险。
罐头,要推行农工贸结合,从原料基地、罐头加工、到对外出口组织联营。通过签订协议,固定协作关系,实行经济承包。建议先在沿海几个地区试点。
(五)外贸代理。生产企业参加对外商务和技术谈判、签约、出国推销、采购、考察等,使产销直接见面;外贸代理,收取手续费、办理报关、出运等事项。企业有权自由选择口岸。
以上几种形式,须经工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生产企业直接承担出口和创汇任务后,工业主管部门应负有督促检查企业完成出口和创汇任务的责任,并认真贯彻执行工贸结合、技贸结合的方针。轻纺产品的出口,纺织部和轻工部要分别同经贸部组成联合协调机构或采取其他组织形式,研究发展出口产品的规划,协商年度出口计划和配额的安排,协调工贸之间的重大问题等。
中国丝绸公司,上面已实现工贸结合。当前改革的重点,要放在丝绸出口的主要产地和实行工贸结合的经济实体公司,推行工厂交货,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并与主要口岸实行联合、联营或请其代理。
上述报告如原则同意,各有关部门还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同地方很好协商,对规划的各项要求和技术改造项目逐项落实到企业。
妥否,请批示。
国家经济委员会
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八四年九月四日
手机阅读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