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第8期

1984年08月31日出版

首页 > 政务公开 > 省政府公报 > 1984年 > 第8期
【打印】 【字体:

我省成立省对外经济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省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的统一领导,研究有关方针、政策及利用外资发展规划,贯彻中发〔1984〕13号文件中所提出的“要把有关部门组织起来,由一个口子统抓利用外资项目的协调和审批,简化手续,提高效率"。 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对外经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梁灵光同志任组长,叶澄海、匡吉同志任副组长,省政府仇作华、省计委王桂英、省经委杨迈、何永谦、省外经委张富堂、省建委林旭初、省科委高溥铿、省农委马恩成、省财政厅蒋月明、人行广东分行金维成、中行广州分行黄荫初、广东海关分署钱海林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任务:一是负责我省对外经济、贸易及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等工作的规划和重大项目的审批;二是协调省有关部门对外经济贸易工作步调,统一对外;三是统一审批外贸代理出口计划,经济特区、海南岛内销产品比例,省进口物资和补亏外汇进口商品货单;四是负责完成省的补亏计划。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桂英同志任主任,张富堂、杨迈、何永谦同志任副主任,实行定期集中联合办公,办公室设在省对外经委,从省外经委、计委、经委、科委各抽调若干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省对外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原省经济特区、海南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外贸代理出口审批小组,省进口物资联合审批小组均予撤销。省补亏用汇协调办公室仍然保留,改由领导小组领导,由小组负责完成省的补亏计划。

手机阅读

打印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