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
为了加强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其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领导、组织和协调全省的环境保护工作,研究审定环境保护规划和处理重大环境保护问题。委员会由刘俊杰同志任主任,刘宜麟(省计委)、陈之泉(省建委)、杨迈(省经委)、强炳寰(省环保局)等同志任副主任,张富堂(省外经委)、李志敏(省科委)、张坚(省编制办)、蒋月明(省财政厅)、俞宪渝(省农业厅)、杨永康(省林业厅)、汪增辉(省水电厅)、王骏(省公安厅)、牛和恩(省交通厅)、库文远(省卫生厅)、薛宝华(省司法厅)、梁松(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王毅(广州军区后勤部)等同志任委员。省环保局兼管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由强炳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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