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广东省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
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的通知
粤府〔1984〕28号
一九八四年二月十四日
一九八三年十月二十七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调整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国发〔1984〕171号文件)。通知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已批准,大批解放战争时期入伍的军队离休干部移交地方管理。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国务院决定,将原“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改为“国务院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并对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调整。
现根据国务院国发〔1984〕17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仍设在省民政厅。请各地市、县尽快建立健全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工作,并请将成员名单报省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东省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杨 立 副省长
副组长 庄根南 省军区副司令员
李祥麟 省政府秘书长
杨国庆 省建委主任
王伟光 省纪委副主任
李善斋 省民政厅副厅长
成 员 田志珍 广州军区离休退休干部办公室副主任
沈 彭 省军区司令部副参谋长
胡朝懿 省经委委员
杨绍南 省公安厅副厅长
司马鲁 省财政厅副厅
赵 霞 省商业厅副厅长
张 权 省卫生厅副厅长
钱涤笙 省人事局副局长
邹 华 省劳动局副局长
刘亲先 省物资总公司副总经理
胡秉迅 省农业银行副行长
广东省退伍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名单:
主 任 李善斋
副主任 高 旗(专职)
周孝昌(专职)
刘贤坤(专职)
赖诗衡(兼职) 省军区司令部民兵组织处处长
黄忠良(兼职) 省计委固定资产投资处处长
黎振光(兼职) 省建委基建处副处长
何 强(兼职) 省财政厅行财处处长
谢骏祥(兼职) 省劳动局计划劳力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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