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切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粤府〔1983〕221号
一九八三年十月八日
冬季即将来临,用火用电将增多,加以天气干燥,稍有疏忽麻痹,极易引起火灾。据我省历年统计,十月份以后往往火灾剧増,尤其是重大火灾增多,给国家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为了保卫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各级领导务必高度重视,及早动手,切实加强领导,釆取得力措施,扎扎实实地开展冬季防火工作。现特作如下通知:
一、抓好冬季防火的宣传、检查和火险隐患的整改工作。
各地、市、县人民政府要在十月份召开一次有各部门和消防重点保卫单位防火责任人、保卫干部参加的冬防工作会议,作出切合当地实际的部署,落实基层单位的冬季防火工作。要在最近和元旦、春节期间组织两次大的防火宣传、检查和整改火险隐患的活动。广泛宣传冬季防火的规律特点、防火灭火知识、重大火灾案例、防火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事迹。要发动和依靠各个部门以及新闻单位、学校和工、青、妇群众团体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行动,做好防火工作。对容易发生火灾的工棚、棚户区、易燃建筑密集区、礼堂、影剧院、仓库、工厂和社队企业、燃放鞭炮烟花、居民和社员家庭用火等,要进行专题宣传。在各部门、各单位开展防火自查、互查的基础上,要组织有领导带队、部门防火责任人、保卫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公安消防干部参加的联合检查组,对消防重点保卫单位、重点建设项目、引进的先进技术设备和人员聚集的公共娱乐场所逐个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查各级防火责任制是否健全,领导是否重视防火工作和实际防火工作的效果;查防火制度,用电用火和对危险物品的管理情况,值班巡逻以及职工岗位防火责任是否落实;对火险隐患有无整改和堵塞漏洞的措施;查义务消防组织的训练时间和防火器材有无保障。对防火工作搞得好的单位给予表扬;对防火工作做得差的单位给予严肃批评。发现火险隐患,应责成其立即整改;对重大火险隐患要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也要采取切实可靠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对严重威胁国家和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大火险隐患,要停产整改。
二、制定发生火灾预案,落实抢救措施。
各地要继续贯彻国务院国发〔1983〕94号文件精神,抓紧制订消防发展规划,改善城镇的防火条件,防止发生大面积火灾。各级领导要组织专人进行调查,划定容易发生大面积火灾的地段、单位和农村茅屋村庄的范围,列出防火重点户,找出防火薄弱环节,落实防范措施。要建立重点防火地段的联防指挥机构和队伍,并确定发生火灾时的抢救、救护、灭火、供水、警戒,通讯报警联络等各队(组),以及各单位所承担的任务和责任,制定人员、物资疏散和扑灭火灾的方案,沟通联防队伍与公安消防队的联系,做到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公安消防队执勤备战工作。
冬防期间,公安消防队伍的主要任务是做好执勤战备工作,教育广大公安消防干警要提高警惕,加强战备,严格忠于职守,切实做好“三查”工作,要熟悉水源、道路和建筑结构,检修好车辆、器材,加强干部值班和指挥调度工作,一旦发生火灾,要做到接警快、出动快、战斗展开快、灭火快、减少火灾损失。要重点进行在发生大面积火灾和楼房、仓库、影剧院、工棚等发生火灾情况下扑灭火灾的演练,提高扑灭各种火灾的能力。
公安消防队要加强对企业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的业务指导,做好他们的冬季训练工作。要选择消防重点保卫目标,组织公安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合练,提高协同作战能力,充分发挥企业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在防火灭火中的作用。
四、严肃处理火灾事故。
各级人民政府要督促公安机关密切注视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犯罪分子的纵火破坏活动,一旦发生,要及时查破,坚决打击。对于干部群众由于思想麻痹、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玩忽职守而造成重大火灾的,要彻底追查,分清责任;对肇事者和有关领导人,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迁就姑息。对有典型教育意义的火灾案件,要大张旗鼓地公开宣判,以严肃法纪,教育干部和群众。
手机阅读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