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第4期

1983年12月31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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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文化厅《关于我省文物走私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粤府〔1983241

一九八三年十一月八日


现将省文化厅《关于我省文物走私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当前,文物走私活动严重,使国家在文化上、经济上和政治上都受到很大损失。为维护祖国尊严,确保我国文物不致外流,望各地、市和有关部门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通力合作。对进行文物走私的严重犯罪分子,必须从快从重,坚决打击。要抓住典型案例,公开登报,大张旗鼓地进行处理,以教育群众。


关于我省文物走私情况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最近一个时期,我省文物走私的情况十分严重。仅据珠海市、中山、斗门县三地去年八月至今年六月的不完全统计,已查获文物走私案二十一宗,九千五百一十三件文物,其中古代陶器一千五百九十二件(内有山东龙山文化系统的黑陶二件,汉代陶器一百一十四件,晋至元代陶瓷器八百五十一件,明、清瓷器四百三十三件)。此外,还有古代铜镜及少量铜器一百二十五件(以汉、唐为多),字画十六幅(内道光、咸丰时期的“奉天诰命"三件),古代钱币七千七百七十八枚(多为刀币、布币和宋代钱币)。案件之多、走私文物数量之大、价值之高,为我省建国以来所罕见。尤为值得注意的是:一是发案率有急剧上升的趋势。在上述二十一宗案件中。发生在今年五、六两月份的即有十一宗,查获陶瓷器一千零三十五件。二是案件牵涉范围较广。如在珠海市查获的两起案件中,均发现有用福建省的报刊及莆田县中学试卷、练习簿用作包装纸的。经鉴定,查获文物来自山东、山西、陕西、河南、河北、湖南、江西等省。有理由认为,目前在广州或其它城市设有转运、走私文物的秘密集团及联络网点。三是所查获的文物,多系珍品或刚出土的文物,量大质高。然而,这仅是走私文物的一部分,未被查获者显然亦不少。大量的祖国珍贵文物,已经或正在通过我省的漫长海岸线外流出境,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据悉,目前走私的文物已充斥澳门市场,造成不良的影响。

近几年来,我省公安、海关、工商行政等部门为防止文物外流,打击文物走私犯罪活动做了大量工作,从而在保护我国文物方面作出了贡献。但是,我们的工作仍有不少漏洞,尚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为此,我们建议:

一、对已捕获的文物走私集团和不法分子,不能只处以小额罚款,放人了事。必须彻底查清,依法从严惩处,并公开登报,进行宣传教育,以儆效尤。

二、全省公安、海关、工商、交通和文化等部门应通力合作,严格执行省人民政府一九八〇年九月十七日粤府〔1980174号《关于加强对走私物品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重视查获走私文物案件,尽量制止珍贵文物外流,为保护祖国文物多作贡献。

三、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有关奖、惩的条款,对打击文物走私活动作出较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在实行精神鼓励的同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按文物收购价款给予5-10%的办案补助费。

四、为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拟将查获走私文物集中起来,举行内部展览,组织参观,以进一步引起重视和警觉,更好地与文物走私活动开展斗争。

以上报告当否,请批示。


广东省文化厅

一九八三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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