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转外交部、国家测绘局关于重申绘制中国全图和广东省地图时必须包括南海诸岛的请示的通知》的通知
粤府〔1983〕209号
一九八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现将《国务院批转外交部、国家测绘局关于重申绘制中国全图和广东省地图时必须包括南海诸岛的请示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编制地图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但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此注意不够,曾出现过擅自出版、悬挂不符合规定的示意图等现象,造成了政治上的不良影响和泄密。为防止在地图上出现政治原则性错误和泄密现象,现根据国发〔1976〕6号文《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地图国界线画法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国发〔1980〕183号文《国务院批转国家测绘总局修订的我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重申以下规定:
一、地图上有关我国国界的画法,公开地图(包括书刊插图、电影、电视用图以及展览馆等公共场所悬挂的各类示意图)要严格按照地图出版社最新出版的地图绘制。保密地图和内部地图要严格按照外交部规定的国界线内部画法标准图及其要求绘制;比例尺较小的,可按照公开地图旳国界线画法绘制。
二、凡绘有中国国界线的地图,在地图(包括再版的地图在内,下同)印刷之前,经详细校核后,必须将样图或复制图一式两份送审,中央各部门送国家测绘局审查,地方各单位送省测绘局审查,出口地图应当同时分送外交部和国家测绘局审查。
三、公开地图统一由地图出版社出版。时事宣传图,旅游图、交通图、专题地图和书刊插附的地图经省测绘局审查批准后,可由其他出版部门出版。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接此通知后,对过去所出版的各类地图、示意图,进行一次认真的检查,凡边界线画法有错误或是全国图和省图漏绘南海诸岛的,要按照规定进行改正或重新绘制;对拟出版的地图必须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凡未按规定审批而要求印刷的,各出版印刷单位不得印制。
国务院批转外交部、国家测绘局关于重申绘制中国全图和广东省地图时必须包括南海诸岛的请示的通知
国发〔1983〕120号
一九八三年八月四日
现将外交部、国家测绘局《关于重申绘制中国全图和广东省地图时必须包括南海诸岛的请示》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并印发给你们所属的测绘、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展览、广告等有关部门,促请他们按规定执行。
关于重申绘制中国全图和广东省地图时必须包括南海诸岛的请示
近几年来,在一些报刊插图以及用于电影电视、橱窗展览和商业广告上的中国示意图中,不时出现对我国疆域和国界线的错误画法,其中最突出的是漏绘我国南海诸岛。这种地图有的甚至还刊登在外国的刊物上。此类地图虽然只占少数,但问题严重,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
南海诸岛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部分。由于越南、菲律宾和马来西亚侵占我南沙群岛岛屿,越南还宣称西沙群岛是它的领土,使南海诸岛成为国际上一个十分敏感的地区。因此,在地图上如何表示南海诸岛问题,直接关系到我维护南海诸岛领土主权的斗争。
关于我国地图的绘编出版和地图国界线画法的审查工作,国务院曾多次下达文件,作出过明确规定。为了防止漏绘南海诸岛的错误再次发生,我们认为,有必要重申国务院的有关规定。
一、根据(65)国外字12号《国务院关于地图上我国边界线画法的内部通知》,在中国全图、广东省地图或含有全广东省的地区图中,必须包括南海诸岛。南海诸岛既可包括在全图中,也可用插图形式处理,但不能省略。
二、关于历史地图,根据中央批准的外交部《关于审查〈中国历史地图集〉第八册清图的报告》和《关于〈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一册审查情况和图集各册发行办法的报告》,反映汉代及以后的中国全图必须包括南海诸岛,不能省略;但如反映汉代以前的中国全图,则可不加绘南海诸岛。
三、有关地图国界线画法的审查工作,请按照国发〔1976〕6号《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地图国界线画法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国发〔1980〕183号《国务院批转国家测绘总局修订的我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办法的通知》严格执行。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和各部门。
外交部国家测绘局
一九八三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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