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第3期

1983年09月30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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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交通厅《关于继续抓好水毁公路修复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1983]157

一九八三年七月十三日


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省交通厅《关于继续抓好水毁公路修复工作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今年以来,因长期雨水浸泡,我省公路的技术状况严重恶化,有的路段破烂不堪,严重影响各行各业的生产发展和人民的正常生活,影响全社会的经济效益。这种情况如不限期改变,后果将会更加严重。经过两个多月的抢修,路况虽有所好转,但要恢复到水毁前的水平,工作仍十分艰巨,还要作很大的努力。

为了迅速修复水毁公路,省人民政府决定,集中一笔资金和物资,集中人力,突击一段时间,务必在明年二月底前,把现有公路,特别是十条主要干线,恢复到水毁前的技术状况。并从明年起,用四、五年时间,分期分批对十条主要干线进行技术改造,以适应我省经济建设的需要。

在当前突击修复水毁公路的工作中,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已建立起来的修复公路指挥部或领导小组的作用,切实帮助公路部门解决好建设砂、石、土料场等实际问题。各部门要顾全大局,从物资、资金等方面支援公路修复工作。公路运输部门要实行承包责任制,迅速把修复公路的工程量、工程预算、工程质量、物料消耗、工期等技术经济指标,层层包下去,落实到道班和施工组,建立各级各人的经济责任制,保证按质、按量、按期完成任务。

目前雨季未过,应在抓紧修复水毁公路的同时,切实注意对现有良好路面的维护保养,避免一面修复水毁公路,一面又出现新的水毁公路。


关于继续抓好水毁公路修复工作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为了进一步搞好水毁公路的抢修工作,确保在明春雨季前把公路路况恢复到水毁前的水平,我们于六月下句在广州召开了全省水毁公路修复工作会议。现将有关问题报告如下:

一、抢修工作情况

今年我省水毁公路范围之广,面积之大,损失之巨,为历史所罕见。在各地、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支持下,抢修工作进展较快。到五月底止,修通阻车路段六百零六条次,共九千八百九十五公里,占阻车总里程的百分之九十一点九;清理塌方一百零一万一千立方米,占塌方总数的百分之四十七点八;修补路面坑槽九千一百一十七公里,占损坏总里程的百分之六十六点二,其中油路一千三百七十二公里,占损坏总里程的百分之六十五点六。路面大坑槽基本补平,初步改善了行车难的状况,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二、资金、材料问题

修复省养公路达到水毁前的状况,约需投资一亿元左右,其中广汕、广梅、广湛、广海、广韶、广深、广珠、广江(广州至清远段)、汕汾、官汕(兴宁至汕头段)十条主干线需六千九百多万元。拟集中资金八、九千万元安排于修复工程。集资的渠道是:(1)养路费中应上缴中央的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由省财政返还一千三百万元给公路交通部门,作为一次性补助;(2)压缩新建、改建公路投资一千万元;(3)中央补助我省的水毁公路救灾款二百万元;(4)征收车辆建勤代金,增收一个月养路费约二千万元;(5)贷款三千至三千五百万元。集中的资金,先安排四千万元作为今年七至十一月份修复公路经费。主要安排于十条主干线中难于行车的路段。第四季度再视各地修复工程进展情况,进一步安排今冬明春修复工程所需经费。

安排修复公路经费的原则是:提高与恢复相结合,以恢复为主;以十条主干线为重点,适当照顾一般线路,多搞中修,少搞大修,个别改建,以扩大修复路段。中修项目由地、市公路局与工区共同核定,大修项目由省公路局与地、市公路局共同核定,改建项目按改建办法管理。项目一经核定,不得任意改变。修复经费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如发现挪用,违反财经制度,任意扩大预算者,应予追究。

地养公路的修复,除补助少量的资金外,各地的养路费留成和拖拉机的征收款,应适当集中,优先用于修复主要县道。

沥青、渣油,国家已调给二千五百吨,议价购买五千吨,但缺口仍很大。除继续请求石油部、交通部支持外,请省政府增拨一万吨。由于一部分油路基层需采用水稳性好的板体结构,水泥需用量大,请省政府增拨水泥一万吨。同时,希望各地、市大力支援。修复工程所需的汽油、柴油,请列入各地、市计划优先供应。抢修公路所需砂石料,按府传(839号电《关于动员各方面力量抢修水毁公路的通知》精神办理,并根据公路养护的实际需要,在公路沿线就近的山头、河滩划定范围,作为公路养护砂、石、土料场。人力、机具的安排,由公路部门研究解决,综合考虑。

三、抓好设计、施工,严格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

把好设计、施工的质量关,努力做到工程全优,是提高投资效益,增强公路素质的重要环节。根据我省雨水多的特点,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公路宜选用防水性好,经济合理的结构,一般不用灰土作基层结构。在施工中,要严守操作规程,加强检验手段,认真选料、配料,注意压实,搞好排水设施。要求经过中修的公路达到保用三至五年,经过大修的公路达到保用六至八年,改变我省公路基础差,抗灾能力低的弱点。为使养路工作做到各负其责,公路系统内部要实行承包责任制,包工程量、包质量、包工期、包投资、包物料消耗,层层负责。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地执行。


广东省交通厅

一九八三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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