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省长副省长分工的通知
粤府〔1983〕79号
一九八三年四月三十日
关于省长、副省长的分工,现通知如下:
梁灵光省长,主持省政府的全面工作,并兼管特区与海南岛开发工作3李建安副省长,常务副省长,协助省长主持政府日常工作,侧重管理工业、交通、科学技术工作。
杨德元副省长,常务副省长,协助省长主持政府日常工作,侧重管理计划(包括劳动工资)、财政、金融、商业、物价工作。
刘俊杰副省长,主管基本建设、人民防空工作。
王屏山副省长,主管教育、体育、卫生工作,协助管理科学技术工作。
匡吉副省长,主管经委的工作,协助管理工业、商业、交通的生产指挥调度,以及年度计划执行中有关农、工、商,内、外贸的协调工作,口岸工作。
杨立副省长,主管外事、侨务、旅游、政法、统战、民族、宗教、人事、编制和机关工作,协助省长管理一些日常工作。
(梁湘副省长的主要工作在深圳,不分工。)
另,根据省委决定,为了加强政府工作,省委常委叶澄海同志参加省政府党组,主管外经工作,协助省长管理特区与海南岛开发工作;省委常委凌伯棠同志参加省政府党组,主管农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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