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
批转省劳动局《全省劳动工作
会议纪要》的通知
粤府〔1983〕108号
一九八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劳动局《全省劳动工作会议纪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具体情况,研究贯彻执行。
劳动工资制度的改革,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工作复杂,政策性强。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在研究、部署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要研究、部署劳动工资制度的改革工作。各级劳动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改革的具体规划,进行试点,总结经验,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财政、银行、税务、工商、宦传等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配合,共同把劳动工资制度的改革工作搞好。
全省劳动工作会议纪要
全省劳动工作会议于今年三月二十六日在深圳市召开。到会的有各地、市和部分县的劳动局长,以及劳动工资改革试点单位的负责同志和广东劳动验,讨论了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和工资制度改革的意见。现就会议讨论的几个问题纪要如下:
一、积极推行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制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义务和权利,实行责、权、利相结合。实践证明,把劳动合同制与经济责任制紧密结合起来,避免固定工制度的弊病,不仅有利于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而且有利于提高职工个人的社会主义劳动枳极性,做到多劳多得,人尽其才。因此,劳动合同制是用工制度方面破旧创新的一项重要改革,应当坚决而有秩序地推行。
当前应主要在新招用的工人中试行合同制。在一个时期内采取新工人新制度、老工人老制度的办法作为过渡,也就是新招工人实行劳动合同制,原有固定工继续实行现行的制度,逐步加以改革。经过若干步骤,最终达到所有职工都实行劳动合同制。从今年起,按国家劳动计划新增指标和补充自然减员从社会上招收的职工(含照顾吸收退休、退职职工的子女),都要实行公开招收、自愿报名、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办法,除个别工种经省批准招收固定工外,均实行劳动合同制。对招收征地农民,要按照国务院国发〔1982〕80号文件颁布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规定,严格控制,确需安排妁,要有新增劳动指标,经省批准纳入劳动合同制范围,才能转为非农业人口。安排城镇复员退伍军人,也要逐步实行合同制。对现有的临时工、合同工、亦工亦农人员,要继续整顿、清退,对来自农村的,要按照国务院和省的有关规定清退回农村;属生产确实需要的技术业务骨干,在企业定员人数内,经考核合格和主管部门审查,省劳动局批准,可逐步纳入劳动合同制度。已经试行劳动合同制的地区和单位,要适当加快改革步伐,搞好各项改革的配套。办理劳动合同制工人旳招聘、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监督等工作,由各地劳动服务公司负责。
实行劳动合同制的政策、办法,劳动人事部在《关于积极试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中已经作了原则规定,对有关的具体问题,在试行中总结经验,加以解决。
二、逐步改革现行的工资制度
工资改革必须遵循严“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基本原则,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贯彻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克服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弊病,结合经济体制改革,朝着实行职务工资和以企业生产经营好坏、个人劳动成果大小为转移的浮动工资的方向进行改革。
(一)积极地逐步推行浮动工资制。各企业(包括亏损企业)均可以在现有工资总额不增加的前提下,把基本工资的一部分或全部,连同核定的奖金、工资性质的津贴合在一起实行浮动,浮动的办法可以多种多样,不拘一格,但要真正做到上下浮动,能升能降。
(二)进行浮动升级试点。浮动升级要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自费负担能力来确定。浮动升级所需增加的工资总额,只能用企业的奖励基金,压缩不合理的工资支出而节余下来的工资基金和压缩一部分奖金,不能挪用生产发展基金、福利,基金和其它自有资金,并且暂时不进入生产成本。在这个前提下,考虑升级范围、升级面和增加工资额的问题。一般一年内升级有效,第二年考核合格的仍可继续升级,考核不合格的应降下来,做到可升可降,调出厂外无效。浮动升级要成为正式级别,需要有国家增加工资的指标。因此,企亜实行浮动升级,要和全员培训、文化技术考核结合起来,和企业内部落实生产责任制结合起来,真正贯彻按劳分配原则,不能搞照顾性升级。浮动升级是一项复杂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地、市和者企业主管厅局要选择有条件的单位进行试点,并将试点方案送省劳动局核定。
(三)进行职务工资和职务津贴试点。干部工资应朝着实行职务工资的方向进行改革。在全国未下达统一的改革方案之前,为了取得经验,省劳动局拟会同深圳特区进行调查研究,制订干部工资改革方案,报省和劳动人事部批准后试行。
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实行浮动职务津贴。职务津贴不搞固定的,不打进生产成本。可根据企业大中小不同类型,规定不同标准。但干部实行职务津贴,也要同时考虑对技术工种、繁重体力劳动工种的工人实行技术、岗位津贴。因此,要全面考虑企业自费负担能力。增加工资的来源也按浮动升级的办法执行。实行职务津贴的条件:企业经过全面整顿,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企业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经民主选举产生或经上一级正式批准任命;建立健全了各级领导岗位经济责任制和企业各项经济技术计划指标的考核制度;企业有自费能力,经主管部门同意并经同级劳动部门核准。
三、改革劳动保险制度,逐步实行社会劳动保险
现行的劳动保险制度已不适应新的就业方针和劳动制度改革的需要,应朝着社会统筹保险的方向改革。先釆取新工人新制度(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新招收的职工和个体劳动者实行社会统筹保险)、老工人老制度(原有职工仍按原规定执行,并按地区、系统统筹保险金)的办法过渡,逐步达到由社会进行统筹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保险制度的保险基金来源,主要由企业、事业单位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个人也缴纳一些。要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险机构,负责筹集、管理保险基金,支付保险待遇。目前暂由各级劳动服务公司办理此项业务。
此外,关于劳动计划管理、技工培训、劳动保护、矿山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制度等都要逐步进行改革。目前,要先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改革办法 。
广东省劳动局
一九八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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