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第3期

1982年09月30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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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

转发《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关于

全国第五次“质量月”活动

安排意见报告的通知》

粤府〔1982〕175号

一九八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现将《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关于全国第五次“质量月"活动安排意见报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贯彻执行。

  我省经过四次“质量月”活动和加强经常性的质量管理工作,产品质量已基本恢复到原有的水平,有的有了提高。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工作也取得了成绩。但是,产品质量还不够高。有的产品质量还出现下降。片面追求产值、产量,忽视质量,产品质量低劣,积压浪费严,重的情况仍然存在。对发展新品种抓得不紧,产品更新换代不快,运输储藏中货损严重,服务质量不高,问题仍然不少。为此,今年的“质量月"必须紧紧围绕提髙经济效益,广泛开展“求实际效益,让用户满意”的活动。通过“质量月〃活动,把质量管理工作大大提高一步。

  为了使今年的"质量月"活动能够收到实际效益,必须踏踏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首先,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大力宣传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重大意义,宣传“质量第一力的方针,表扬在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做好为用户服务工作等方面做出较好成绩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对质量低劣,长期不改,造成重大损失的企业或个人,要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罚。在“质量月〃期间,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广播电台要发表社论、专论或专题报导,各市、镇和厂矿企业、施工现场要张贴宣传画和标语,以利于教育群众。第二,要认真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省准备召开第五次"质量月”广播电视大会、第三次质量管理小组代表会议和“为用户服务”座谈会,总结创优工作,交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经验,发表成果,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各地区、各部门应在抓紧做好全省会议准备工作的同时,认真安排好本地区、本行业的“质量月”表彰活动。第三,从现在起,各部门和企业都要根据国务院文件的要求,普遍开展质量大检查活动。对重点产品、拳头产品、优质产品和质量问题多的产品,计划今明两年创优产品、食品等,主管部门要派领导干部下去检查,发现质量下降的,要釆取措施组织攻关,迅速扭转。第四,要研究制订提髙质量,发展品种的奋斗目标,争取用三、五年或更多一点时间,使质量和品种的面貌有一小较大的改变。省有关部门在编制三年技术改造规划时,要把提高质量,发展品种作为重点。用于提髙质量,发展品种的技措费用,应占整个技术改造费用的五分之一左右,由各级质量管理部门掌握安排。

  “质量月”前后活动的具体安排,由省经委负责部署。


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

关于全国第五次“质量月”活动安排

意见报告的通知

国发〔1982〕94号

一九八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国务院同意国家经委《关于全国第五次“质量月”活动安排意见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从一九七八年开始,我国每年九月份开展一次《质量月”活动,这对加强全民的质量观念,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起了重要作用。我们要把这项活动持久地开展下去。

  发展品种和提高质量,是四化建设、人民生活、国家信誉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体现。质量不好,品种不能适销对路,就是对人民群众利益的损害,提高经济效益的要求就会落空,就不能实现没有水份的扎扎实实的速度,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也就没有多少希望。各级领导干部对此必须有足够的认识,从思想上、工作上都要切实把品种、质量放在首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几年整顿,我国产品的品种、质量已基本恢复原有水平,有的方面并有所发展,成绩是很大的。但是,从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来看,现有产品的品种、质量仍很不适应,发展品种和提高质量,已经成为工业生产中十分紧迫的、头等重要的艰巨任务。例如,目前我国产品库存积压相当严重,浪费损失惊人,究其原因,除了流通阻塞的因素以外,归根到底还是品种、质量不能满足社会需要。这种状况必须迅速改变。

  今年的“质量月”活动,必须紧密联系当前在品种、质量问题上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开展得更加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同时必须看到,开展“质量月”,活动只是一种措施,为了把品种、质量搞上去,还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作长期的艰苦的努力。首先要提高认识,各级计委、经委,必须把品种、质量问题牢牢抓住,切切不可掉以轻心,要把它摆在工作的首要地位,并经常注意纠正那种实际存在的忽视社会需要、忽视产品质量的错误倾向。要着手研究制订一个长远的奋斗目标,用三、五年或者更多一点时间,使品种、质量的面貌有一个较大的改变,以基本适应社会需要。还要采取若干有力的政策措施和制订一些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下苦功夫把科学技术工作搞上去,把各项基础工作搞好。总之,把品种、质量摆在第一位是我们党和国家的长远方针,我们必须贯彻落实这条方针,为使我国经济工作转移到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的轨道上来,作坚持不懈的奋斗。


关于全国第五次“质量月”

活动安排意见的报告


国务院:

  以九月为“质量月”,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活动,是从一九七八年开始的。今年九月是第五次“质量月”。现将今年活动的安排意见报告如下:

(一)

  在中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指引下,四年来的“质量月”活动是有成效的,对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交通运输和服务质量,在工业企业中普及质量管理教育和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开展以质量管理小组为主要形式的群众性活动等,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实践证明,开展"质量月”活动,发动群众对产品、工程、交通运输、服务等方面的质量和质量管理工作,集中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总结、评比和表彰9进一步明确质量目标和质量管理工作的方向、任务,是促进提高质量和加强质量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应当继续坚持下去,并不断总结、完善。

  目前,我国质量管理工作还十分薄弱。在工业产品中,无论生产资料或消费资料,都还有不少产品的质量在波动,甚至少数产品还出现下降现象;有些产品在使用中还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外商退货、索赔的事件时有发生;不问社会需要,片面追求产值、产量,忽视产品质量,造成积压浪费的现象还严重存在;特别是,产品技术水平低的问题仍未普遍引起高度重视,发展新产品、提高质量水平的工作9总的说来发展还相当缓慢。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和商业服务方面,质量问题同样不少,有些老问题,如工程不配套、运输储藏中货损严重和商业服务质量差等,至今尚无显著改进。总之,重数量轻质量,仍然是当前经济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对经济效益的提高影响很大。对此,做经济工作的同志应当有一个清醒的估计。

  鉴于以上情况,今年的“质量月”,必须紧紧围绕提高经济效益这小中心课题,广泛开展“求实际效益、让用户满意”的活动,以促进各部门、各地区提高对质量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大力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改善服务态度,为把我国经济工作转移到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的轨道上来,作出新的贡献。

(二)

  全国第五次"质量月”期间,准备着重抓好宣传、表彰和检查三个方面的活动:

  第一、集中宣传“质量第一"的方针,进一步阐明把品种、质量摆在第一位的极端重要意义,动员广大职工向提高质量要经济效益,在创优的基础上求数量,从适应社会需要和“让用户满意”中加快发展速度。建议各级报纸、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宣传工具,从现在起,就以“求实际效益,让用户满意”为中心内容,开辟专栏进行宣传报道,表扬先进企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组织用户对产品质量、工程质量、运输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评议,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对发展品种、提高质量的促进作用。在“质量月〃期间,首都主要报纸发表社论、专论,并进行集中报道,形成宣传高潮。在工矿企业、施工现场和主要商业区,要悬挂大幅宣传标语;在车间和商店要张贴“质量月"标语和宣传画。

  第二、召开三个会议,集中表彰先进。一是全国第五次“质量月”授奖大会,颁发国家优质产品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工艺美术百花奖、中国优质食品奖和国家质量管理奖;二是全国第四次质量管理小组代表会议;三是全国“为用户服务"经验交流会。“质量月”期间,各部门、各地区也要开展一些表彰活动,以进一步发扬“为用户服务好光荣〃、“生产优质品光荣”的社会风气。

  第三、开展一次质量大检查。从现在起,所有企业都要逐步开展以下活动:一、根据国家计划和用户要求,对企业的质量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二、广泛开展访问用户的活动,并根据用户意见,制订切实可行的质量整改措施;三、检查执行“四不刀(不合用的原材料不投产,不合用的半成品不使用,不合格的成品不能按合格品出厂,不合格的产品不计算产值、产量)、“三包”(包修、包换、包退)原则和开展技术服务工作的情况;四、检查企业产品适销对路情况,特别要严格检查造成新的产品积压浪费的原因。在“质量月”期间,企业要将上述检查结果向职工代表大会作出报告,发动群众审议,并将情况报告上级机关。

  各地经委要把标准、计量、商检、工商、卫生等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测力量组织起来,加强经常性的检查工作。特别是抓紧夏、秋两季的食品卫生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以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对已获奖的产品要进行复查,质量严重下降者要撤销其优质产品称号,并予以公布。

  在“质量月”期间,请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某些产品质量作一次视察检查,以推动全局。

(三)

  “质量月"前后重大活动的日程安排如下:

  第一、六月底,国家经委召开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会议,布置“质量月”活动。

  第二、八月十五日,公布一九八二年优质产品、优质工程、优质食品奖预评名单,广泛征求用户意见。

  第三、八月下旬,召开全国电话会议,进行全国第五次“质量月力活动的动员,请国务院领导同志讲话。

  第四、九月一日,召开全国“为用户服务”经验交流会。

  第五、九月十日,召开全国第四次质量管理小组代表会议,发表成果,总结交流职工参加质量管理活动的经验,评选出一九八二年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

  第六、九月十五日,在怀仁堂召开全国第五次”质量月”授奖大会,请国务院领导同志到会授奖并讲话。建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组织录音、录像,进行专题播放。

  第七、十月上、中旬,国家经委对各部门、各地区的“质量月”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并提出下一年度质量管理要点。

  以上报告当否,请批示。


国家经济委员会

一九八二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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