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第3期

1982年09月30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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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

批轉省计委等单位《关于并展农产量

抽样調查工作的报吿》的通知

粤府〔1982〕186号

一九八二年八月四日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计委、农业厅、商业厅、粮食厅、统计局《关于开展农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报告》,现批转给你们,请研究贯彻执行。

  为适应我省农村普遍实行各种形式生产责任制的新情况,提高农产量统计数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使统计工作更好地为发展国民经济服务,开展农产量抽样工作是十分必要的。望各级人民政府加强领导,尽快把农产量抽样调查队伍建立起来,以利工作的开展。


关于并展农产量抽样调查工作的报吿


省人民政府:

  近两年来,我省广大农村普遍实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经营管理发生了很大变化,给农业统计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在这种新情况下,如何搞好农产量调查统计工作,是小急待解决的问题。现根据国务院国发〔1982〕83号文件精神,对我省开展农产量抽样调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抓好建立农产量抽样调査点的工作。

  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抽样方法,我省抽选了二十二小调查县、市。即:广州市郊区、增城.揭阳,普宁、陆丰、平远、博罗、连平、惠阳、中山、台山、顺德、罗定、新兴、佛冈、清远、湛江市、电白、化州、琼海、文昌、乐东。要求每小调查县抽选七小公社,全省共抽迷一百五十四小公社,每个调查公社抽选三个生产队,全省共抽选四百六十二个生产队。经选定后,便固定下来,若干年不变,每年每造连续进行调查观察。这些县、社,生产队的主要任务,是在每年春收、夏收和秋收季节,分别调查提供预测和实测产量资料,为推算全省农产品产量提供有科学根据的数字。

  二、设立省、县两级调查机构,组织各级调查队伍。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编委下达我省农产量调查队干部编制七十五人。在省统计局内设农产量调查队,配备干部三十二人。调查县成立调查小组,每县配备干部二人(其中湛江市一人),共四十三人。为适应调查工作特点,干部由调查县调配,挑选具有高中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年龄在三十岁以下的未婚青年担任。已由省编委下达文件,要求省、县两级调查干部在今年八月底前配齐。为适应调查任务的需要,调查公社必须配备专职统计员担任农产量抽样调查工作。

  三、统一组织调查,统一使用数字。

  为避免各部门各搞一套,从今年秋收试点和明年全面开展调查开始,省、县、社各级对农产量抽样调查工作,都应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统一组织计划、农业、商业、粮食、统计等有关部门参加,成立农产量调查组,深入实际,共同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分别上报,共同使用。这样,既可以提高农产量数字的质量和及时性,又可以减少工作中的重复,有利于发挥统计工作的监督作用。

  四、继续做好农产量的全面统计工作。

  长期以来,我省大部分县、市都在不同程度上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水稻产量抽样调查。因此,除二十二个中选调查县、市外;其余县、市也应参照国家农产量抽样调查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用抽样调查方法自行组织农产量抽样调查工作。但是,抽样调查所取得的农产量数字,还不能满足各级党政领导实行计划管理的需要。因此,各地、市、县及基层单位仍需继续做好农产量的全面统计工作,并根据农村普遍实行各种形式生产责任制的新情况,不断改进统计工作。

  五、关于调查工具及调查经费。

  (一) 全省二十二个县、市开展调查的必要工具(如测规、测绳、样本發、秤等),由省统_制发。

  (二) 一九八二年秋收试点调查及培训调查人员所使用的经费由省负责解决。

  (三) 一九八三年开始,各调查县每造农产量抽样调查的经费,由县、市地方财政统筹解决。

  以上意见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地研究执行。


广东省计划委员会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商业厅

广东省粮食厅

广东省统计局

一九八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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