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第3期

1982年09月30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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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

批轉《广东省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纪要》

粤府〔1982〕179号

一九八二年七月三十日


  现将《广东省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纪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具体情况认真研究贯彻执行。


广东省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纪要


  广东省民族教育工作会议于五月二十一日至二十七日在广州召开。会议由副省长黄静波同志主持。参加这次会议的,布海南自治州及所属的八小自治县,詔关地区三小自治县,以及广州、海南等二十三小民族杂居、散居市、县的有关负责同志。杨康华副省长到会讲了话。会议传达了国家民委第二次扩大会议和全国第三次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着重讨论了调整时期我省民族教育的方针、政策和任务。

  会议认为,解放以来,我省的少数民族教育事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成绩是主要的。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和十年内乱的破坏,我省民族教育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大部分民族地区的教育比较落后。小学基础教育差,师资队伍不稳定、质量差,办学条件差,中小学生程度低。文盲和半文盲数量相当大,能升上大学的人很少,人才十分缺乏。这种落后的教育状态与民族地区四化建设的需要很不适应。教育落后不仅影响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也影响民族区域的自治问题。因此,要发展民族地区的经济,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就必须从加强民族教育入手。

  根据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我省民族教育的实际,会议确定,调整时期我省民族教育工作的方针是:按照民族地区的特点,在继续执行以调整为中心的八字方针的基础上,抓质量,抓重点,积极普及小学教育,扫除文盲,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办好寄宿制学校,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水平,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具体意见如下:

  一、按照民族地区特点,切实抓好中小学教育,普及小学教育

  普及小学教育,是扫除文盲,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水平的根本。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要求我省少数民族地区在一九八七年内基本普及小学教育。(一)民族地区的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要把普及小学教育作为民族教育的重点来抓,根据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规划,定期检查总结;(二)坚持“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除国家重点扶持外,调动社队、群众办学的积极性;(三)调整布局,合理设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办学形式,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四)建立和健全普及小学教育的管理制度,社队和学校建立“四册一表刀(学前儿童名册、适龄儿童名册、学生学籍册、留级生流动生名册,普及小学教育情况统计表),教师实行“三定三包”(定对象、定村庄、定时间、包发动、包巩固、包提高)责任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帮助民族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做好巩固工作;(五)要认真办好重点小学和公社中心小学。

  同时,还要按照八字方针,整顿提高初中,调整改革高中,办好重点中学,进一步消除中学教育的“虚肿”现象和形式主义。民族地区的中学教育一定要量力而行,不要把摊子铺得过大,分散了力量。要改革中等教育的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开展扫盲教育,努力扫除少数民族干部和青壮年中的文盲和半文盲。

  二、采取特殊措施,认真办好一批寄宿制民族学校和民族班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会议决定,今年秋季开始先进行试点,海南自治州所属八个自治县,粤北三个自治县以及万宁县,各举办两小小学五年级(办两年)寄宿制民族班和一小初中一年级寄宿制民族班;脩县、琼海、屯昌、连县各办一小小学五年级寄宿制民族班;自治州和韶关地区各举办一小高中一年级寄宿制民族班。这些寄宿制民族班要全部招收少数民族学生,重点是贫穷的农村和山区的少数民族子女,小学要择优录取和照顾落后社队相结合,中学要通过考试,在全县(或全州)择优录取,以保证有较高的质量。这些民族班可设在重点学校或其他条件较好的学校内,取得试点经验后逐步扩大。在经费方面给予适当照顾,要调配较好的教师,配备较好的教学设备。省已拔出一百万元专款支持办学试点,希望自治州和各有关县也从地方财政中拿出一些钱来搞好这项事业。

  三、办好民族师范教育,大力培训提高在职教师

  会议认为,当前民族教育中最薄弱的环节,就是缺少一支稳定的合格的援师队伍。大力加强民族师范教育,搞好在职教师的培训提高工作,是当务之急。民族地区要切实办好民族师范学校和民族师范班,大力培养少数民族教师和愿意为民族教育事业服务的汉族教师。民族师范学校和师范班招生条件要适当放寛,学制、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都要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努力培养出合格的小学教师。对民族师范生,在生活上要给予照顾。同时还要办好教师进修院校,培训提高在职教师。培训教师,一定要摸清情况,区别对待,按照民族地区和民族教师的特点,从现有教师的实际水平出发,分别组织他们参加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进修学习。县教育局可设置适量的代课教师,顶替脱产进修教师的教学工作,使进修、教学两不误。海南自治州、海南行政区和韶关地区的教师进修学院,要负责对初中民族教师的培训。

  会议认为,外地汉族教师特别是中学教师到民族地区任教,是改变民族地区文化教育落后状态的重要力量。省在分配师范院校毕业生时,对民族地区还要给予适当的照顾。民族自治州、县对外来的汉族教师要认真贯彻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政治上一视同仁,工作上信任支持,生活上关怀照顾,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使之安心工作。对当地的汉族和少数民族教师要加强教育和管理,提高思想觉悟,帮助解决耕教矛盾,使之专心教学。汉族教师和少数民族教师要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加强团结,同心协力地搞好民族教育工作。对教师队伍特别是民办教师队伍,要认真进行整顿,解决超编和冗员问题。

  四、加强对民族教育的领导,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重视民族教育工作,加强对本地区民族教育工作的领导,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逐步加以解决。要保证自治的地方在教育事业上的自主权,让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管理本地方的教育事业。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深入调查研究,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建立和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提高领导的管理水平,管好用好教育经费,讲求教育投资的效益。海南、韶关地区教育局应有专人管民族教育工作,海南自治州和各自治县教育局应以主要力量管好民族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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