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
批轉省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
经济特区二线设防和管理方案
实施問题的报告》的通知
粤府〔1982〕227号
一九八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现将省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经济特区二线设防和管理方案实施问题的报告》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经国务院批准的深圳市经济特区二线设防和管理方案,对二线的设防原贝叭设防位置、组织领导以及管理工作等作了明确规定,对所需投资、经费、外汇和人员编制等作了安排。二线基本建设投资共九千万元,除国家补助三千万元外,地方自筹解决的六千万元,省人民政府同意由省和深圳市各负担三千万元。今年从省预备费中安排一千万元,其余二千万元列入省明、后年基建计划。二线建设投资应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按建设进度分年拨款。
二线是一个大建设项目,望深圳市人民政府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精打细算,力求节约,讲求实效,尽快把它建设好。省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支持,保障二线建设的顺利进行。
关于深圳市经济特区二线设防
和管理方案实施問題的报吿
省人民政府:
为了落实国务院对深圳市经济特区二线设防和管理方案的批示,我们于七月八日,请省计委、口岸办、边防局、广东海关分署和深圳市的有关单位,就深圳市经济特区二线设防的建设方针、要求、投资安排和组织领导等问题进行了研究,现将贯彻实施的有关问题报告如下:
一、 组织领导问题。二线建设在深圳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进行。为加强深圳经济特区二线建设指挥部,由梁湘同志担任指挥长,广东海关分署孙传禄同志、省边防局陈文理同志参加指挥部工作。
二、 深圳市经济特区二线建设,原要求国家拨给投资一亿三千八百万元,国务院批准总投资为九千万元(其中:国家补助三千万元,不足部分由地方统筹解决)。因此,二线设防的规划需要重新修订,建设的规模和标准要适当压缩,把总投资控制在九千万元以内,不能突破。具体意见是:
(一) 巡逻公路的标准,由原定的三级公路降低为四级公路。
(二) 原定的南头、白芷、布吉、沙湾、盐田坳、措仔角六个公路检查站拟适当合并(具体方案由深圳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压缩其建设规模和适当降低标准。
(三) 海上检查问题,原定凡进入深圳市经济特区海域内的船只均要停靠海上检查站码头接受检查,现拟改为仅限于检查经批准在深圳特区靠岸装卸货物的船只。在特区海域范围的其他船只,由海上巡逻艇在海上监视,不到码头检查。以压缩检查站码头的建设规模和人员编制。
(四) 二线设防的各项建设项目(包括边检、海关、边防),拟由二线建设指挥部统一组织设计、施工和管理,并实行公开招标,择优承包,以降低造价。
(五) 拟由深圳市人民政府为主,省边防局、广东海关分署及其驻深圳的下属单位参加,按国务院的指示精神,修订二线设防方案、建设规模和建筑标准,报省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 关于基建投资安排问题。
(一) 国家补助的三千万元,今年国家已安排下达一千万元,请省计委、财政厅尽快下拨。
(二) 地方统筹解决的六千万元,建议省和深圳市各负担三千万元。
(三) 国家和省安排的基建投资,均按计划供应水泥、钢材、木材、玻璃和施工用油。指标专项下达,不准挪用。
(四) 深圳市已于今年二月着手进行工作,到六月底止,已完成巡逻公路四十七点二公里、生活及办公用房二万五千平方米的勘测、设计工作,并贷款八百万元,借水泥一千三百多吨,进行了部分施工。按照工程进度,今年需投资三千六百万元,除国家已安排一千万元外,建议省安排一千万元(市自筹一千万元,另贷款六百万元),安排水泥一万一千二百吨,木材三千五百八十立方米,玻璃一万六千四百平方米,柴油二千吨,请省计委、建委、财政厅协助解决。
四、国务院指示将宝安县划为边防区,按边防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建议由省公安厅会同深圳市、宝安县迅速制订边防区管理实施方案,报省和中央批准后实施。
五、海关、边防需购买的部分进口设备,所需外汇指标,统一由深圳二线指挥部报省计委审批。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省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
一九八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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