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第2期

1982年06月30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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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财务检查

工作情况的报告

粤府〔1982〕99号

一九八二年五月五日


国务院:

  根据国务院的通知,我省于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中旬起,在全省国营企业开展了财务检查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财务检查的情况

  国务院关于开展国营企业财务检查的通知下达后,省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各地区召开了各种形式的会议进行传达贯彻。按照国务院通知精神,结合正在进行的物价检查、奖金发放情况检查,作了具体部署,指定负责同志抓,今年二月中共中央发出了紧急通知和国务院检查组传达中央财经小组指示后,省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企业财务检查工作的领导,强调配合查处经济违法案件,善始善终做好企业财务检查工作。由于各级党政领导重视,认识逐步加深,并采取有力措施,这次企业财务检查无论从广度或深度来看,都搞得比较扎实。全省所有国营企业和部分地区的集体企业都进行了自查、互查,重点企业由上级派出工作组重点检查或复查。县、市以上共组织了六百零五个检查组,三千零二十五人,重点检查企业六百零四户,占重点企业户的百分之八十二点四,其中省级企业重点检查了六十一户,占省级重点企业户的百分之八十五点九。这次全省检查发现较严重的经济违法案二十七件,金额七千八百零四万元,其中能增加财政收入的三千一百八十九万元,截至三月底止已入库二千六百五十七万元,占百分之八十三。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这次检查发现,不少国营企业财务管理混乱,违犯财经纪律的情况严重。主要有如下几个问题:

  (一)截留、挤占、转移国家收入有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将附设的门市部、经理部、服务部或举办的展销会、交流会所得的收入,不上交财政;有的把企业财产、资金和产品、商品转给职工个人入股办的消费合作社销售,所得利润以红利形式分给私人;有的将应上交的劳务收入、手续费收入、边角废料收入、溢余收入等转入“小钱柜”分给个人。仅江门市就有各种类型的企业附设门市部八十多个,调查其中八个,去年一年的销售额达二千三百九十五万元,获利九十三万五千元未上交财政。广州第三染织厂在未完成国家计划的情况下,将三十多万米各种布料,以出厂价拨交本厂职工消费合作社销售,盈利九万多元装进了“小钱柜”。省外贸局收取出售小汽车手续费十二万元,存入职工互助储金会,用于请客招待和作为奖金发给个人。同时,发现有些单位压低包干基数,乱挤滥摊成本,擅自调整库存,截留应交利润的情况也比较普遍。广州市纺织局针织、染织等公司,近两年来截留应上交利润三百四十九万元,经多次督促,才交库七十八万五千元。去年全省被截留、挤占、转移的利润达四千多万元。

  商品流通领域不正之风盛行,利润流失比较严重。有的将平价商品转为议价销售或将议价费用挤入平价负担;有的压价、削价私分或变相私分产品和紧俏商品。此外,在商业购销活动中,收取“回扣”、“佣金”作为私人报酬的现象也比较多。据广州市财贸系统不完全统计,两年来收外单位佣金、推销费五十五万元,全都分给了职工;江门市全市企业去年支付销售产品的回扣款达五十二万元。

  (二)巧立名目,滥发奖金。去年,全省对制止滥发奖金虽然各级做了不少工作,但仍有一些单位逃避监督,用各种方法多发奖金。据统计,一九八一年奖金总额(不包括福利费开支和发的实物)七亿三千六百万元,比一九八O年增加约三亿元,而通过银行发放的仅占全部奖金的百分之六十左右。省科学器材服务公司一九八一年发奖金、补贴、实物共十个项目(只有一项是经批准的,其余九项都是巧立名目搞的),人平八百七十九元,比一九八O年增加二点三倍。新会县华侨公司科室人员二十人,去年发奖金四万六千九百五十三元,人平二千三百四十七元,其中四位正副经理人平三千一百七十一元。现正在处理中。

  (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行贿受贿。湛江地区农业银行系统已发现的经济违法案件六十五宗,金额达一百二十五万元,其中万元以上的占十三宗。吴川县浅水营业所会计李竞芳,作案二十多次,贪污款达六十多万元(此案已逮捕八人)。电白县人民银行行长和一名副行长,私自提取现金八万元,给水东镇建筑社小偷梁露到广西玉林地区购水泥四百五十吨出卖,分得利润三千多元。

  (四)企业经营和财务管理不善,损失严重。不少企业包括一些出名牌产品的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不健全,经济核算和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薄弱,成本计算不准确。生产钻石牌台风扇的远东风扇厂,生产不计成本,材料出入库不计量,长期以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省畜产公司,连续三次因对进口羊皮经营不善,损失外汇十二万美元,多付运杂费二十三万港元,外商要求索赔损失二百四十一万英镑,问题至今尚未了结。流花宾馆接待私人旅行团体介绍的来客,未及时结账清算,致积欠六万多元无法收回。

  三、加强企业财务工作的意见

  为了切实加强经济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工作,在省最近召开的三级干部会议上,我们印发了国务院企业财务检查工作组《关于广东省开展企业财务检查情况的汇报》,并结合贯彻中央今年17号文件精神,总结检查了我省经济管理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调整和完善各项经济政策的措施。关于这方面的情况,我们另行上报。现就有关加强企业财务工作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赵紫阳总理最近的重要指示,今年一定要把企业财务大检查搞到底。凡是重点单位重点问题没有搞清楚的不受时间限制,继续搞清楚。检查发现违犯纪律应当追缴入库的款项,在四月底以前全部追收入库。违纪犯法案件,涉及的人和事,应尽快提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查出的问题,要件件有交代,不能不了了之。

  (二)根据有计划地分批地对企业实行全面整顿的要求,首先抓好大中型企业和问题多的企业。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订措施,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经过整顿的企业,要按照财政部提出的整顿企业财务的六条标准逐户进行验收,不合格的重新补课。并在四月份召开的全省工交工作会议上作了布置。

  (三)坚决制止滥发奖金。省人民政府已发出《关于切实整顿奖励制度,坚决制止滥发奖金的决定》,规定一九八二年奖金发放水平,严格控制在全省全年人平均奖金额一百五十元以内。企业单位全年人平最高限额不得超过三百元。并采取了具体措施。

  (四)认真落实国务院〔1981〕66号文件精神,在推行各种形式的盈亏责任制中,要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个人三者的关系。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一次分析,取得统一认识,对包干不合理的单位进行适当的调整;对包干比较合理的单位,也应强调在责权权利的“责”字上下功夫,以达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

  (五)加强对企业财务工作的领导。企业单位和领导机关,要把企业财务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加强检查督促。企业主管部门和基层企业,凡未单独设立财务机构的要单独设立。要充实财务会计人员,支持财会人员做好本职工作,向违纪犯法行为作斗争。

  以上报告,当否,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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