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第2期

1982年06月30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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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广东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的通知

粤府〔1982〕97号

一九八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一、为了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决定成立广东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该办公室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归口省计委管理,由省计委副主任张勋甫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机构设置要精干,人员编制在原计委协作办公室基础上稍加扩充,具体由省编委下达,干部由人事局调配。

  二、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主要任务是:(一)根据我省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开展省际的经济联合、技术交流、物资(包括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协作;(二)贯彻国家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掌握经济协作的方针政策,实施对全省的经济技术协作管理,并开展咨询业务,扶助和指导省内各部门、各地区对外开展经济技术协作业务。

  三、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是省政府进行省际综合性经济、技术合作的业务单位,有权直接召集省各厅局、各地市商讨有关协作的会议及组织各厅局、各地市与外省进行经济技术合作。凡经省政府批准的综合性省际协作协议,由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组织有关归口部门、地市执行。各部门、各地市与外省的具体经济技术协作,在省协作办公室指导下分别直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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