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广深珠高速公路领导小组和同意设立广深珠高速公路联合委员会的通知
粤府〔1982〕103号
一九八二年四月三十日
一、为加强对筹划广深珠高速公路的领导,广泛听取和协调各有关部门的意见,研究确定重大问题,决定成立广深珠高速公路领导小组,由李建安同志任组长,曾定石、刘俊杰同志任副组长,谢均(省计委)、叶向荣(省经委)、徐林汉(省建委)、王奇(省对外经委)、莫兴(省口岸办)、李牧(省交通厅)、梁尚立(广州市人民政府)、并请交通部派一位同志等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不另设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由广深珠高速公路联合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二、同意省交通厅《关于设立广深珠高速公路联合委员会的报告》(附后)
关于设立广深珠高速公路
联合委员会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根据广东省公路建设公司与香港合和中国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兴建广、深、珠高速公路意愿书》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为了便于双方代表商谈,组织和编拟广深珠高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意组成广深珠高速公路联合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任:李牧(广东省交通厅厅长)
副主任:胡应湘(香港合和中国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委员:梁尚立(广州市副市长)
谢瑞振(广东省交通厅总工程师)
何炳章(香港合和中国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潘衍寿(香港潘衍寿咨询工程师事务所)
另请交通部派一人参加。
联合委员会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广东省交通厅派人担任,副主任分别由香港合和中国发展有限公司、潘衍寿咨询工程师事务所、交通部各派一人担任。
当否,请批示。
广东省交通厅
一九八二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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