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
批轉《省交通安全工作会議
紀要》的通知
粤府〔1982〕15号
一九八二年一月二十三日
现将《省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纪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研究贯彻执行。
省交通安全工作会議紀要
省交通安全委员会于一九八一年十二月七日至十日,召开了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省公安厅、交通厅、航运厅、农机厅、广州海运局、广州地铁处、广州铁路分局和各地、市交安会、公安交通大队、监督所的负责同志。会议总结了一九八一年交通安全工作的经验,制定了一九八二年第一季度交通安全工作计划。
会议认为,一九八一年的交通安全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群众,依靠各有关部门的协助配合,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狠抓了“三整顿”(整顿驾驶队伍、交通秩序、专业管理队伍)工作,落实了一年大抓几次,大搞群众性的整顿活动,取得一定成绩。全省水运沉船艘数、死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均比前一年减少;有二十五个市、县机动车交通死亡事故明显下降。湛江地区有八个市、县实现了全国和省工交安全会议提出的死亡事故下降百分之十五以上的目标;在几个大节日和新老兵运送等运输最繁忙时期,实现了不翻车、不沉船、不死人的要求。全省上公路搞运输的拖拉机发生事故的宗数,死、伤人数和经济损失均全面下降,并涌现出三十九个无死亡事故的县。但由于各级交通安全办公室力量不足,管理工作跟不上形势的发展;部分单位领导仍然存在着只抓生产,忽视安全的偏向;部分驾驶员保证安全的思想和法制观念薄弱,特别是机动车的新司机多,驾驶作风不好,操作技术差,不顾安全,违章行使,盲目开快车的现象非常严重,因此,重大事故仍未完全消除。特别是机动车,一九八一年一至十月份统计,肇事宗数、死伤人数、经济损失均比上一年同期上升。拱北汽车运输公司,在珠海发生了建国以来罕见的重大涉外伤亡事故,影响很坏。水上发生了星湖轮、粤海401等十六宗重大事故。渡船、农副业运输船和拖拉机的交通事故也不断发生。
为了改变我省交通安全不好的状况,消除车(船)祸公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会议认为必须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抓好以“三整顿”为中心的综合治理,力争一九八二年水陆交通不发生重大死亡事故,把一般事故降到最低限度,创造更多的无死亡、无翻车、无沉船的地区和单位,为加快我省经济建设做出新贡献。为此,一九八二年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和充实各级交安会办事机构。交安会是各级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搞好交通安全的常设机构,代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交通安全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交安会工作的领导。各级交安会要健全组织,调整充实办事机构,办公室人员不足的,要按规定在短期内充实配齐;其人员编制,已在行政编制内解决的,不要再变动,行政编制暂不能解决的,可先列为事业编制。列为事业编制的干部工资、福利和办公费用等,按每人每年一千二百元至一千五百元包干所需经费从冬地养路费留成百分之五中提取开支,由各地区统一安排;一九八二年海南行政区、自治州和准备实行养路费包干的试点地区,也要将这项开支包进去。各级交安会的日常安全宣传活动费用,仍按目前每年从省交通厅养路费中调拨三十八万五千元和从省航运厅港务费中调拨十六万五千元,合共五十五万元的办法解决,由省交安会按原定数额分拨各地、市、县交安会使用。
为了便于开展工作,地、市、县交安会办公室应设在经委(市、县亦可设在交通局),由经委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市、县亦可由交通局长兼任),并设专职副主任一名。专职干部的配备,要注意选拔年富力强,思想作风正派,熟悉业务的同志;对于不称职的干部应进行调整。调整充实后的交安办干部名单,造册上报省交安会备案。省直各厅、局,特别是省交通、航运厅的直属专业运输公司(局),都要设立安全管理部门,充实加强专职干部。凡有五台车以上的车队和船队(独立营运的大船),都要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干部,特别是旅游车(船)队、担任外出运输任务的小组或分队,以及公社、大队的车(船)队,都要配备专人管好安全工作。安全监理部门必须是有职有权,各级领导要支持他们的工作。
二、继续抓好。三整顿"工作,加强驾驶员教育,整顿驾驶作风。所有车、船驾驶员,都要反复学习党和国家有关交通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等文件,广泛开展以“五讲”、“四美”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礼貌、安全行车(船)活动,牢固树立对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严禁盲目开快车(船);经常保持车(船)的技术良好状态,不开带病车(船)。对各种驾驶员都要赏罚严明。
三、加强城镇、渡口和路政、航政的管理。中等城市的重点马路、交通要道,要加强管理,增设安全设施,切实解决人车分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道的问题;在马路、公路和人行道两边,严禁设置路障,乱摆摊设点,违者要给予经济及行政处罚。
公路部门要尽快把残缺的路标更新补齐,对主干线、重要线段的打滑面、危桥,要纳入公路养护、改建计划。航政部门要加强对船舶登记、考试发证、换证和船舶检验等工作,维护好航道标志,做到位正、灯明。对盗窃航标、路标案件,公安部门要积极侦察破案并严肃处理。
四、要加强对广大群众进行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坚持“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方针,使交通管理专管成线,群管成网。对全省已发证的六千余名安全员,经市、县公安交管部门和监督站重新审查登记后,报地区交安会、监理所和公安部门共同审定,重新聘用。交通量大的重点路段和边远地区,由县交安办、公安、监理部门选定可靠人员,报地区交安会、公安、监理部门审定后,可委托其代发代理证。对违章者要以教育为主,必须处罚时要按章办理,坚决反对乱扣乱罚。违章罚款使用的単据,统一由省交通斤、航运后、公安厅印制。罚所得主要留作地方经费,陆上百分之六市留给市、县(包括交安会、监督站),百分之四十留给地区(由交安会、监理所共同掌握使用):水上按原规定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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