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第1期

1982年03月31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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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

批轉团省委、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开展

靑少年造林綠化活动的报吿》

粤府〔1982〕42号

一九八二年二月二十日


  现将共青团省委、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开展青少年造林绿化活动的报告》批转给你们,请研究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开展

靑少年造林綠化活动的报吿


省人民政府:

  自一九七九年二月,团中央、林业部联合在延安召开全国青年造林大会以来,我省青少年造林活动,在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迅速发展。三年来全省青少年造林面积达四百多万亩,四旁绿化六千多万株,育林护林也取得较好的成绩。各级团委和林业部门,除加强青少年造林绿化具体组织工作和做好规划、分配任务、组织竞赛以及进行督促检查等项工作外,并经常组织经验交流,开展评比和表彰工作,推动了青少年造林绿化活动的不断发展。为了贯彻落实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现就组织和推动我省青少年进一步开展植树造林活动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要带头大搞植树造林,在全民植树活动中,做青少年的表率。要深入基层抓好点,在动员青少年完成义务植树任务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种植青少年林,建办青少年苗圃的活动。团组织要把植树造林作为考察团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成绩的一项内容,适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先进,把青少年绿化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二、开展各种有意义的植树活动。一是在有意义的日子里植树。例如,在“植树节”、“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国庆节等节日和少年入队,青年入团、入党、参军、结婚,大、中、小学生升学、毕业等有纪念意义的日子里,植树纪念。二是在有意义的地方植树。例如,在母校,在家乡,在营区,在烈士纪念碑和纪念山周围等有意义的地方,栽树留念。三是认真搞好宿舍周围、厂区、矿区、办公楼区等四旁绿化,美化环境。

  三、扎扎实实地开展一个“看谁造林造得多,看谁种树种得好”的竞赛活动,并且持续地扎扎实实地搞下去。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团组织和广大青少年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中的突击队作用。对团组织发挥了骨干作用,团员、青年义务植树成绩显著,在竞赛活动中达到下列条件者,授予“广东省青少年造林护林先进集体”、“广东省青少年造林护林积极分子”的光荣称号。

  (一)造林护林先进县:

  1.山区县:按照全县农村青年计算(下同),平均每人每年造林一亩或全县青年造林五万亩以上;青年积极参加育林、护林,无失火烧山事故,或发生山火后积极扑救,全县毁林总面积不超过三百亩者。

  2.半山区县:青年平均每人每年造林零点五亩或全县青年造林三万亩以上者。(护林同上)

  3.平原县:青年平均每人每年植树二十株,全县无森林火灾者。

  (二)造林护林先进公社:

  1.山区公社:青年平均每人每年造林一点五亩或团员平均造林二亩,无山林火灾者。

  2.半山区公社:青年平均每人每年造林零点八亩或团员每人平均造林一亩,无山林火灾者。

  3.平原公社:青年平均每人每年植树六十株或团员毎人平均植树八十株,育苗一百株,或完成相当劳动量的其他林业生产任务,无森林火灾者。

  (三)造林护林先进集体(包括生产大队、公社林场,机关、学校、厂矿企业等单位):

  团组织重视青少年造林护林工作,加强领导,积极组织青少年参加林业生产活动。青少年造林护林活动搞得好,积极开展林业科学实验活动,营造青少年林和建办青少年苗圃取得较大成效者。

  (四)造林护林积极分子:

  积极参加造林护林,在全民义务植树和青少年绿化竞赛中起骨干带头作用,苦干实干,造林护林成绩显著者;大力宣传造林绿化,积极参加全民植树和开展林业科学实验活动,取得较好效果者。

  四、各级团组织和林业部门,要积极组织青少年学习林业科学知识,帮助他们逐步掌握采种、育苗、整地备耕、种植、抚育、管理、护林防火等林业生产技术。国营林场和社队林场的广大青年,要积极为群众性的植树造林提供种苗和技术指导,努力使自己成为林业科学实验和育林护林的骨干。广大青少年要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试行)》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并以自己的模范行动保护林木。

  五、各级团组织和林业部门应从本地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具体的要求和措施,迅速把造林竞赛活动搞起来,切实地把各项绿化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团委和林业部门应在五月间组织一次检查。在今年十月份以前,对青少年造林竞赛活动进行一次严格的检查、验收,凡达到竞赛标准的集体和小人,要造册上报。省准备在年底前召开一次全省青少年造林绿化突击手(队)表彰大会,总结交流青少年造林绿化的先进经验,树立标兵,表扬和奖励先进。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贯彻执行。


共青团广东省委

广东省林业厅

一九八二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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