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第2期

1981年06月30日出版

首页 > 政务公开 > 省政府公报 > 1981年 > 第2期
【打印】 【字体:

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抓紧回籠硬分币保証市場流通的通知

粤府〔1981〕80号

一九八一年四月十六日


  随着我省城乡经济迅速发展,商业网点和小体商贩大量增加,农村集市贸易成交额越来越大,市场需要硬分币数量越来越多。特别是去年以来,有少数不法分子高价倒卖硬分币,制造“一九五五年版五分硬币含有白金白银”、“硬分币可换录音机”等谣言,使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争相储藏;加上有些营业单位对硬币只收不付,甚至出现以物代币找零的情况,造成硬分币更加紧缺,影响了正常流通。为了迅速扭转市场硬分币紧缺的状况,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公安、工商、银行等有关部门要互相配合,做好宣传工作,揭露不法分子的造谣破坏,教育人民群众不要听信谣言。要结合反走私和打击投机倒把活动,对造谣破坏,倒买倒卖硬分币的不法分子,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严肃处理。

  二、各级商业、供销、服务、公共交通等营业单位收入的硬分币,要及时送交银行,不要过多地保留备用。机关、团体、企业、部队、学校等单位,要动员干部职工和中小学生不要存留积蓄硬币,以增加市场硬分币的流通。

  三、对硬分币收入较多的营业单位,银行应主动组织人力上门收兑或预约收兑,做好回笼工作。在青少年储存硬分币较多的地区,可通过中、小学校协助做好宣传工作,由银行派人上门收兑。

手机阅读

打印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