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
批轉省經委《关于对工业企业
关停幷轉的意見》
粤府〔1981〕81号
一九八一年四月十四日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经委《关于对工业企业关停并转的意见》,现批转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关于对工业企业关停幷轉的意見
为了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全省开展了工业企业普查登记,普查结果,共有工业企业三万三千零八十五个,其中县属以上工业企业五千三百六十一个。根据少关停、多并转的原则,全省共关停并转了县属以上工业企业六百一十七个,其中关的九十八个,停的五十四个,并的一百二十七个,转的三百三十八个。经过关停并转,不少企业改变了产品方向和结构,开展了经济联合。压缩了长线产品,发展了短线和重点产品厂加快了轻纺工业的发展。
从全省来看,对调整工业抓得还不够坚决有力,关停并转缺乏统一规划、协调和积极引导。因此,一部分企业“没饭吃”,另一部分企业“吃不了”;一方面能源严重不足,另方面能源消耗高、质量差、亏损大的企业还在开;一方面重点骨干和条件较好的企业“吃不饱”,另方面盲目发展、重复建厂、以小挤大、以新挤老、以落后挤先进的严重情况仍然存在。为此,必须在统一规划下,继续关停并转一部分企业,并把这一工作同工业改组、联合结合起来,使整个经济调整工作更加有成效。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业进一步调整的方向和重点
根据我省经济作物多,市场购买力强,面临港澳,对外交往方便,但能源缺乏等特点,以及当前工业结构和布局上存在的问题,工业调整必须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关停并转应多从转字上下功夫。当前,我省工业进一步调整的方向和重点应放在以下四小方面:
(一)根据国内外市场的需要,大力发展适销对路、价廉物美的日用消费品生产。要对各行业的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进行调整,使各行各业都转到支援和发展日用消费品生产的轨道上来。通过调整,逐步形成符合我省特点的以轻纺工业为主的轻型工业结构。今年关停并转的结果,要使全省轻工业的比重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百分之一点八,达到百分之六十二点六,产值比去年增长百分之八。
(二)围绕增产节约,合理使用能源,进行工业的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对耗能高、亏损大的五小工业,要有计划地继续关停并转一批。要有步骤地改造旧式锅炉,压缩燃料油消耗,搞好余热利用,提高热能利用率。今后产品的增减、上下和技术改造,均应以能源供应、消耗为前提。
(三)按照择优发展,提倡竞争的原则,打破行业、地区界限,合理调整工业布局。根据企业的经济效果,决定企业的存留发展或关停并转,逐步改变以小挤大、以新挤老、以落后挤先进的状况。
(四)把调整工业与搞活经济结合起来,与工业体制改革结合起来。通过调整,逐步组织省内外、国内外、行业内外、企业内外、上下左右的各一种经济联合体,并且要同补短线、截长线,以先进带落后相结合;围绕重点产品,狠抓质量和品种,讲求经济效果,提高竞争能力,扩大专业化协作的规模和范围,逐步改变“大而全”、“小而全”的状况。
二、工业企业关停并转的界限
(一)小钢铁。凡是本地区没有铁矿或燃料资源,成本高、亏损大、产品无销路的企业,应关停并转。全省现有七个重点小铁厂,去年产量六万三千吨,今年安排生产六万吨,压产三千吨,限期在今年内达到每吨生铁折合焦比不超过八百公斤,成本不高于二百八十元。
(二)小氮肥厂。国家规定吨氨两煤消耗超过二千八百公斤,电耗超过一千六百度以上的要关停并转。全省现有小合成氨厂七十六个,煤、电消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有三十六个,今年拟再关停并转十个,其余各厂要努力整顿,限期在今年内达到国家规定的经济指标。
烧碱厂。重点保广化、江门、韶关三个,其它小烧碱应因地制宜,以销定产。
农药厂。以广农、广化、江农为骨干企业,保留珠化、石岐、汕头、兴宁等农药厂,承担全省所需主要农药品种的生产任务。其余布局分散、工艺落后,与骨干厂争原料、能源,成本高、污染大的十个小厂,应关停并转。
(三)小煤矿。凡资源贫乏、煤质差、开采与运输条件不好、产品积压或无销路、亏损大的,要关停。我省现有地市县煤矿三十四个,设计能力二百一十万吨,今年拟停办五小矿和六对矿井,减少生产能力二十万吨。保留的二十九个矿,要认真进行整顿,使其生产能力维持在一百二十七万吨。其他社队小煤窑,凡存在上述问题或与大矿争资源的,也要进行关停或整顿。省属煤矿要积极调整采掘比例,开展多种经营,认真提高产品质量,努力降低成本,讲求经济效果,大力扭亏为盈。
(四)机械工业。调整的方向,是将各行各业的机械工业组织起来,打破行业和地区界限,进行全面的调整、改组、联合。根据农业、轻工市场、人民生活、设备更新改造、出口、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和交通运输的需要,改革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发展适销对路和具有竞争能力的产品,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原材料消耗,搞好维修和技术服务工作。当前,可考虑国防军工与一机系统和其他系统组织联合,打破行业界限,组织联营公司。机械工业要特别注意发展适销对路的拳头产品和短线产品,组织好专业化协作和经济联合,凡产品不对路、布点重复、生产能力超过社会需要、无发展前途,或经营管理不善、生产工艺落后、产品质次价高、耗能大、亏损产重的企业,要关停并转或停产整顿。一机系统要重点调整和并转现有生产机床,电机、汽车、造船配套等企业。国防军工现有九条军品生产线,保留四条,其余转产民品;九条军品动员生产线,撤销三条,封存六条。
农机工业的调整亦应按上述原则进行,先在系统内调整,逐步发展到系统外的联合。
(五)家用电器行业。在不改变管理体制的原则下,对现在分属几个行业管理的企业,实行统一规划,组织联合,统一制订技术标准。选择现有基础好、产品质量高、成本低、批量大的工厂,定点联合经营和专业化协作生产,提高产品竞争能力。逐步改变目前厂点多、批量少、质量差、成本高、经济效果不够好的状况。
(六)制药工业。要按国家卫生部、医药管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整顿药厂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办厂条件,认真进行检查和整顿,整顿后还不符合条件的,要关停并转。
(七)小酒厂、小糖厂、小烟厂、小罐头厂、小棉纺、小棉织、小针织、小丝厂、小化纤、小纸厂、小肥皂、小皮革、小塑料、小五金、小农药、小油漆、小橡胶等企业,都要在工业企业普查的基础上,重新履行审批手续,领取营业执照。未经批准的要关闭。严格取缔非法经营的酿酒、卷烟、制糖等小厂。社队企业和各系统的小型加工企业要认真进行调整、整顿和提高,凡是产品质量差、消耗高、和大厂争原材燃料、管理混乱、长期亏损的企业,要关停并转。
三、工业企业关停并转的政策和措施
(一)为了限制小型落后企业同大型先进的企业争原材燃料,避免盲目建厂和重复建厂,应从今年四月一日起执行国务院《关于调整农村社队企业工商税收负担的若干规定》。需要从政策上照顾、扶植而减免税收的,由省主管部门研究提出意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对违反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未领取执照而进行无证经营的企业,应参照商业对无证商贩追收临商税的办法,规定髙税率征税,或作漏税处理。
(二)为了促进专业化协作和新产品的发展,凡主机厂扩散的产品,不再重复征税。为主机厂生产零部件产品的征税问题,除省政府已批准实行“自负盈亏”的试点企业免征工商税外,面上企业另行研究规定。
(三)为了腾出原料、燃料和动力,保证重点企业生产而关停并转了本地企业的,在调整中要照顾地方利益,在产品分配上,应根据可能,给这些地区以适当照顾或补助。
小糖厂关停或转产,把蔗源调给大厂后,创造的利润,除大厂应留的企业基金(或利润留成)、糖蔗价外补贴、利润返还、固定资产占用费和流动资金占用费外,连同税收,按交蔗比例全部返还给交蔗县市作财政收入。
小氮肥厂技术改造,应采取有偿投资办法,扩大生产能力部分,产品和利润按比例分成。小氮肥厂关停或转产后,对所在县减少的化肥供应,尽可能在支持改造的化肥厂增产部分中调整解决。
(四)对政策性亏损的企业,经过批准,实行定额补贴,超亏财政不补贴、银行不贷款的办法。为有利于调整和企业改造,补贴定额应适当降低。小钢铁的亏损补贴,铸造生铁由每吨补一百三十元降为九十元,炼钢生铁由每吨补一百元降为七十元。小氮肥补贴,省补贴总额原则上比去年减少一半,各地、市、县可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具体确定不同的补贴标准,可以多减,也可以少减,但不能“鞭打快牛”。
对小三线国防军工企业,继续实行财政补贴包干办法。
(五)转产企业真正转产社会需要的产品,所需资金,除企业自筹外,银行应给予贷款支持。转产后纳税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减、免税收一年至两年。机械、国防军工等企业转产真正短线、适销对路、市场和出口需要的日用消费品,在经济政策、原材燃料供应、基建技改投资等方面,应与轻纺工业一视同仁。
调整工业企业所需的资金,各地、市,县和各部门应按国务院和财政部的规定,积极支持解决。
四、妥善做好关停企业的善后处理工作
(一)关停企业的职工安置问题,省人民政府粤府[1981]33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停缓建项目和关停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已有规定,应认真贯彻执行,以稳定职工思想,巩固安定团结。
(二)对留厂的职工,除组织他们从事一些生产劳动、维护保养设备、开展多种经营之外,应有计划地组织他们进行正规培训,搞好智力开发工作,提高技术素质,为转产和今后的发展创造条件。为了鼓励留厂职工参加生产和服务性劳动,可允许企业从其劳动收入中提取相当于职工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奖金。如创造价值较多,也可以超过百分之五,但不能超过现行的奖励制度规定。
(三)关停企业应对所有厂房、建筑物、机器、设备、原材燃料等进行彻底清点,编造清册,妥善保管。能用的特别是容易霉烂变质的物资,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按照清产核资规定作价转让。并转企业暂不使用的设备、物资,也可照此办理。不准隐瞒不报,不得私自转让、挪用,严禁侵占私分。要切实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坚决同一切破坏和侵犯国家,集体财产的违法行为作斗争。
关停并转企业的债权债务要彻底清理,限期处理。具体处理办法,按省财政厅(80)粤财企字第216号《广东奢关停并转企业财产、财务处理试行亦法》执行。
五、加强对工业调整工作的领导
工业调整工作牵涉面广,情况复杂,既有思想认识问题,又有实际问题、政策问题,有的还是多年来没有解决的老大难问题。既要搞好调整,又要稳定经济,安定团结,这就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切实加强领导,积极而又慎重地做好这项工作。
(一)要加强集中统一,做到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筹全局。在调整中要提倡照顾大局,打破行业、地区界限,在集中统一领导下,把调整搞好,把工业生产搞活。
(二)要把调整工作摆上各级领导的议事日程,真正做到以调整为中心。各级都要成立调整领导小组,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由负责经济工作的领导同志抓。省、地、市、县和各行业都要成立强有力的调整办公室,配备专门力量,进行调查研究,按行业、按地区对企业进行分类排队,分析比较,制订调整规划,明确调整的重点和方向,制订政策和实施细则,及时解决调整中遇到的问题,抓好重点行业的调整工作。
(三)要加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对现有企业,应根据普查登记的实际情况,由生产主管部门和产品归口部门逐个审查,签署意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发给营业执照,建立“经济户口”。未经批准的要关闭。一九八〇年以来未普查登记的新开办企业,要按照审批程序,主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报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发证。未经核准登记发证的企业,银行不予开户,不得购买或印制发货票、刻公章、注册商标和签订经济合同。凡违反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无证经营的要按章处罚,切实纠正不经核准发照就随意开办企业的现象。已登记发证的企业,需要改变和扩大经营范围时,也要经工商行政部门核准。
(四)要注意抓好调整中的思想工作,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调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肃清不量力而行等“左”倾思想的影响,要强调局部服从全局,严明纪律,严格请示报告制度。要特别注意抓好关停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
广东省经济委员会
一九八一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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