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第1期
1981年03月31日出版
广东省人民政府
轉发《国务院批轉外經部、国家計委、
財政部关于給予援外出国人員派出
单位补贴的請示报吿》的通知
粤府〔1981〕4号
一九八一年一月五日
现将《国务院批转外经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给予援外出国人员派出单位补贴的请示报告》转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我省各市郊区的农民出国援外,每人每月补贴七十元,其中发给出国人员本人不少于六十元;其余农村的农民出国援外,每人每月补贴五十元,其中发给出国人员本人不少于四十元。其余部分由派遣单位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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