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粤北三个自治县民族工作
会議纪要》的通知
粤府〔1981〕55号
一九八一年三月二十日
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粤北三个自治县民族工作会议纪要》。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要认真执行。民族干部要大力培养、提拔、使用。三个自治县的经济、文化建设,省各有关单位应给予特殊照顾和支持。现将《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研究贯彻执行。
粤北三个自治县民族工作会議纪要
省人民政府于去年十二月四日至八日,在广州召开乳源、连南、连山三个自治县民族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韶关地区行政公署和三个自治县的负责同志,在广州的省民委委员和省直有关部、委、办、厅、局负责同志;省人民政府还邀请了三小县的瑶族、壮族领导干部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共五十一人。省委书记、副省长刘田夫同志听取了会议情况汇报并作了指示,省委常委、副省长黄静波同志主持这次会议并作了总结讲话。三个自治县与会同志,对省委、省人民政府如此重视,深受激励,表示一定要为民族地区四化建设贡献力量!
参加会议的同志学习了中共中央对西藏、新疆工作的指示和国务院关于海南岛问题决定的精神,加深了对党的民族政策的认识;认真讨论了进一步发展三县经济的方针、政策、措施问题;省直各有关部门对三个自治县提出的要求、意见作了认真研究,表示对三县的经济建设要给以积极的支持。会议认为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批转《海南岛问题座谈会纪要》的决定(即粤发〔1980〕96号文件)的精神,基本适用于粤北三小自治县。现将会议讨论的主要问题纪要如下:
一、认真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政策
解放三十年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经过各族干部和人民的共同努力,三个自治县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在落实党的区域自治政策,发展经济文化事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由于极左路线的干扰破坏,在贯彻区域自治政策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经济文化建设发展较慢, 群众生活提高不快。会议强调指出,为使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促进三个自治县的经济建设,省、地有关部门 要从各方面支持三个县行使自治权利,并要在财政、物资、科学技术等方面 给三个自治县大力的帮助。这次会议上决定照顾三个自治县的各项费用,要 认真落实。国家需要在三个自治县开发资源、兴办厂矿企业,要征询自治县的意见,尊重自治地方的经济、资源管理自主权,把国家对民族地区资源开发和少数民族人民利益密切结合起来。
为了进一步实现少数民族在本民族自治地方真正当家作主,必须大力培养、提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今后,省、地组织和人事部门在下达吸收新干部指标时,对三个自治县应规定少数民族占适当名额,使自治县各级领导机关有更多的民族干部参加工作。要通过选拔,把民族干部送到各级民族学院学习和各大专院校进修;并通过办党校、办民族干部文化班、技术训练班以及老干部传帮带等途径,更快地提高现有民族干部的政治思想和文化业务水平。
今后,省劳动部门下达给自治县的招工指标中,少数民族要占百分之三十至四十;必要时,经过批准可以从农村人口中择优招收少数民族职工。驻各自治县的中央和省属企业,要适当招收一些少数民族新工人参加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省民委应帮助三个自治县制订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颁布执行。
二、明确发展生产的方针
三个自治县森林资源十分丰富,宜林面积达四百六十七万亩(占三个县总面积六百一十万亩的百分之八十左右),其中有林面积达三百四十八万亩。水力和矿产资源的蕴藏量也很丰富(水力资源约有四十万千瓦)。过去由于极左路线的干扰,生产方针问题长期没有解决好,优势未能充分发挥出来。三个自治县治穷致富的主要办法,就是要充分发挥森林、水力、矿产资源丰富的优势,农业生产实行以林为主,全面发展的方针。
发展林业,要实行以营林为基础、造管并举、造多于伐、釆育结合、综合利用的方针。切实搞好封山育林,护林防火。严禁乱砍滥伐、毁林开荒、 毁林搞副业。做到越采越多,越采越好,青山常在,永续利用。为解决砍伐过量的问题,决定在近期内减少三个县的木材釆伐任务共一万六千立方米, 其中:乳源县从二万三千立方米减为一万七千立方米;连山县从三万七千立方米减为三万二千立方米;连南县从四万五千立方米减为四万立方米。减少木材采伐任务后,各县自用木材也要尽量节约,要严格控制釆伐量,尽量减少森林资源的消耗。所减少釆伐指标已包含在省下达地区计划内,请地区按此下达。
要大力发展小水电。这不仅有助于解决我省能源不足的困难,也是增加社队收入的一项重要措施。要大力搞好已经投产的水电站的管理和配套,同时要重视输电工程的建设。省计委批准兴建的寨岗至黄牛滩的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要在资金、技术上抓紧落实。连山县吉田至连县的110千伏输变电工程,连山有关部门要抓紧把计划任务书、设计等前期工作搞好,省计划、水电部门要在投资、设备上给予优先安排。三个县的小水电规划已报有关部门,应尽快审批下达。
三个县的矿产资源已经查明有煤、铁、锡、铜、钨和其他稀有金属。要根据有销路、投资少、易于开采、合理使用资源的原则,有领导有计划地组织社队开釆,也可以釆取省、县、社联营开釆。
三个县要根据山多林密的特点,有计划地发展畜牧业和多种经营,增加各族人民的收益。
三、对三个自治县的经济建设要给予大力支持
三个自治县成立以来,经济建设方面,国家和省给了很大的帮助,今后省仍然要在财力、物力和技术上给以积极帮助,加速三县经济建设的发展。
财政上要给三个县应有的自主权。从一九八一年起,省对各自治县实行“收支包干,定额补助,一定五年”的体制。收支包干基数以一九八〇年上级下达预算收支指标计算差额,由省加以适当照顾,确定补助的定额。为照顾少数民族的生产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省对各自治县的定额补助数额, 每年递增百分之十。
在三个县的独立核算的省属企业上缴的利润,从一九八一年起,分别给 三个县留成百分之十五。
三个自治县的供销社机构改为民贸机构,实行民贸财政体制,享受民贸三项照顾。为解决乳源县南水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的困难,从一九八一年起,每年按发一度电,给该县交一厘钱的水费。
为使三个自治县更好地贯彻以林为主、全面发展的生产方针,应适当调整粮食任务,对平均每人全年口粮达不到四百斤原粮(重点林区达不到四百二十斤原粮)的生产队,征购粮任务应给予减免,没有征购粮任务而口粮水平达不到上述标准的,应首先从增加生产中解决,仍有困难的,应给予照顾统销指标。
为发展三个县粮食和经济作物的生产,省、地有关部门在分配化肥指标方面,要给予适当照顾,从一九八一年起在分配给詔关地区的化肥总数中戴帽下达,随着肥源的增长,逐年作适当的增加。
为促进三个县对外贸易的发展,外汇分成,以一九七八年为基数,从一 九八一年起,超基数增长部分,留成百分之五十,交中央百分之三十,省百分之二十。省支援三个县各种进口物资,不扣三个县的外汇。
瑶、壮同胞多数居住在边远山区,交通不便,为了充分发挥山区优势,广开致富门路,发展公路建设,省应给予大力的支持。
目前国家财政还有困难,定额补助不可能增加很多,发展民族地区经济主要靠党的政策和各县的努力。各县要把有限的财力投放到投资少、收效大、得利多的项目上,解决急需解决的问题。国家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的款项 要真正用到发挥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优势和人民身上,不能挪作它用。
四、大力发展三个自治县的文化教育事业
省、地教育部门,要在教育经费、师资、设备等方面,适当照顾三个自治县。要根据三个自治县少数民族居住分散,生活还比较困难的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抓好普及小学教育;要进行教育结构改革,增办农、工、商等中等专业学校,培养专业人才;要恢复和办好师范学校,适当增加招生名额,由三小县作出计划后报省教育厅、计委研究安排。还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一批少数民族高中生,为大专院校输送人才;省高教局、民委要根据全省少数民族科技干部的实际情况,共同作出省内大专院校举办民族班和少数民族科技干部进修的规划,加速少数民族科技队伍的成长。
为帮助三个县发展文化教育事业,省、地教育部门要在统筹安排的教育事业费中,适当给三个县增拨教育经费,适当增加少数民族中、小学生的助学金和增拨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款。三个县的少数民族民办教师,经过考核及格,分期分批转为公办教师。关于少数民族学生免收学费问题,按照“原来不收费的现仍不收,已有收费习惯的也可以照收”的原则,少数民族学生可以免收学费。
省文化部门要根据三个县文艺团体的需要,通过广州音专、省舞蹈学校及各种文艺干部培训班,有计划地为三个县培养民族艺术人才。
省、地卫生部门要在统筹安排的卫生事业费中,适当增加三个县少数民族医疗减免补助费。
五、进一步巩固和密切民族团结
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是我们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会议强调要加强各民族的团结。要搞“五湖四海”,根除派性。在各自治县工作的汉族干部要安心工作,为人民服务,特别是担任领导工作的外来干部,要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干部尽快成长,民族干部要尊重和关心汉族干部。各族干部要互相学习,互相支持。瑶、壮、汉族人民要互相帮助,紧密团结。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和其他各项政策,把各族干部和人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
必须重视处理好山林土地纠纷,这是关系安定团结和搞好社会主义建的大事。国务院国发[1980]202号文件关于解决海南岛场社纠纷的原则,适用于粤北三个自治县。应按“要着眼于总结历史经验,根据新的情况,合理调节国家与集体、国家与农民以及各民族的关系;着眼于端正农业发展方针,充分发挥海南地区的优势,使农场和社队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指导思想,解决山林土地纠纷问题。希望各县干部、职工和群众,顾全大局,以民族团结为重,互让互利,统筹兼顾,通过解决山林主地纠纷,进一步加强团结,促进社、队、林场共同富裕起来。对广大干部、职工、群众要加强法 制教育和民族政策教育,迅速刹住破坏森林和损害民族团结的歪风。各县和公安政法部门,应根据关法律规定,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制止强砍林木、盗窃木材等破坏国家、集体产的违法行为,个别为首分子,要依法惩处。
六、加强领导
加强领导,是搞好三个自治县工作的关键。韶关行署作为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三个自治县的政治思想领导,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认真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根据民族工作发展的需要,地区可以建立民族工作机构,当好党政领导的参谋,做好民族工作。
要加强自治县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各级领导干部和各族共产党员,要坚决按照《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要求自己, 坚决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会议强调指出,各自治县的各族干部、群众,要加强团结,努力工作,充分发挥各自治县的优势,上下一致,同心同德,为加速三个自治县的四化建设而努力奋斗!
一九八〇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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