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
批轉《全省科学技术档案工作会議紀要》
粤府〔1980〕216号
一九八〇年十一月十二日
省人民政府同意《全省科学技术档案工作会议纪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情况,认真研究执行。
科学技术档案工作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管好用好科学技术档案关系到生产、建设、科研工作的发展。各级政府和专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切实把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抓起来,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当前要注意解决好恢复、健全机构,配备、培训干部,建立、健全制度以及库房、设备、经费等问题,以利于工作的开展。
全省科学技术档案工作会議紀要
经省委、省人民政府批准,省经委、省建委、省科委、省档案局于一九八〇年九月二十二日至二十七日在广州联合召开了全省科学技术档案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广州市、海南行政区、自治州、各地区、韶关市、深圳市、珠海市的经委、建委、科委和档案部门以及省直有关单位主管科学技术档案工作的负责人和代表共一百六十六人。会议传达了全国科学技术档案工作会议精神,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分析了我省科学技术档案工作状况,总结交流了经验,针对当前我省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了今后的工作意见和措施。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这次会议是开得好的,通过会议,提高了认识,明确了任务,增强了信心。与会同志表示一定认真贯彻好这次会议的精神,把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整顿好,使之更好地为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一
会议认为,建国以来,我省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已成为科学技术管理和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工农业生产、基本建设、交通运输、科学研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十年动乱期间,我省科学技术档案工作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十七年科学技术档案工作的成绩被否定,机构被撤销,人员被调走,制度被废弃,档案资料被丢失、损坏或销毁,给生产、建设和科研工作带来严重损失。
粉碎“四人帮”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拨乱反正,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恢复档案工作的决定和全国档案工作会议精神,我省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恢复。一些专业主管机关和厂矿企业,事业单位,逐步恢复机构,配备干部,健全制度,开展工作。各级档案部门也恢复了对科学技术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了一些干部,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由于我省科学技术档案工作基础差,十年动乱期间破坏严重,当前仍存在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比较突出的是:
(一)一些地区和单位对科学技术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它摆到应有的位置,作为生产、建设、科研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致使科学技术档案工作与生产、建设、科研脱节,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
(二)机构不健全。有些厅、局没有按照中央〔1980〕16号文件的要求,恢复和建立机构,配备必要的干部,把本系统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抓起来。相当一部分厂矿企业、事业单位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一缺、二少、三弱。还有一些单位没有把科学技术档案统一管理起来,仍然分散在个人手中,不能充分发挥它的作用。不少市、县档案管理机构尚未恢复,业务指导力量薄弱,以致影响到科学技术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科学技术档案不完整、不准确、不系统。不少单位没有建立或健全规章制度,没有把科学技术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以及归档后的修改、补充工作,列入科研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之内。对一些重要的科学技术活动和大、中型项目及隐蔽工程,没有留存必要的档案或档案不完整、不准确,也未编制竣工图,设备档案丢失,造成科学技术档案残缺不全,影响生产、建设、科研工作的进行。
(四)库房、设备缺乏,使科学技术档案得不到妥善保管。有些单位由于库房、设备不足,不得不将一部分科学技术档案包捆起来,堆放在一边;有的单位因库房破漏,档案长期被雨淋日晒,使不少档案受潮、发霉、虫蛀、鼠咬,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二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科学技术档案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在一九八一年底以前,基本完成我省科学技术档案的恢复、整顿工作。为此,会议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科学技术档案是生产、建设、科研的历史记录,是广大劳动人民和科技人员智慧的结晶,是科学技术资源储备的一种形式,是发展生产建设和科学技术,进行经济技术管理和城市管理的必要条件和依据。充分利用和发挥科学技术档案的作.用,对于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提高企业、事业单位的科学管理水平,防御自然灾害,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议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加强对科学技术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它摆到应有的位置上来,认真按照中央〔1980〕16号文件精神,解决好科学技术档案工作的机构、干部、经费等问题。
(二)按专业对科学技术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各专业主管机关要把科学技术档案工作的管理作为自己的一项业务,列入工作计划,切实抓起来。当前,首先要认真解决好本系统科学技术档案工作的管理体制、机构、干部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其次,要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在布置有关厂矿企业、事业的科研、生产建设任务和制定规章制度的同时,对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提出要求,并加强检查、督促。为了统一管理城市基建档案,广州市和各中等城市要以城市为单位,由政府主管城建工作的领导人主持,由建委、城建、规划等部门参加,筹建城市基建档案馆,把城市建设档案统一管起来。
各级档案管理机关要加强对科学技术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协同各专业主管机关共同搞好这项工作。
(三)各科研、生产、建设单位,要把科学技术档案工作纳入生产技术管理、科研管理和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中,结合企业、事业的整顿,把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整顿好。要从提高技术管理入手,章制度,做到组织上有保证,制度上有规定,职责上有分工,工作上有安排,管理上有考核。要在生产、建设和科研部门的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把科学技术档案工作同生产技术管理和科研管理结合起来,把科学技术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鉴定、归档以及归档后的修改、补充工作,列入科研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之内,并作为考核内容之一。要象抓生产、建设任务和科研成果那样,按计划进行督促、检查。在鉴定验收科研成果、产品、基建工程或其他技术项目时,要同时检查验收科学技术档案,如档案不完整、不准确,不能算是全面完成任务,不能验收。
城市基建档案是城市的规划、管理和维修、扩建、恢复的依据。各设计、施工、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建委的有关规定,认真积累设计、施工中的技术文件材料。在工程竣工时,要编制竣工图,移交归档的技术文件材料要完整、准确。并对城市建设的历史档案资料应进行认真的收集。
(四)恢复、健全机构,配备干部,建设一支又红又专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队伍。这是当前恢复整顿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急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凡有科学技术档案的单位,都应根据任务的大小和工作的需要,建立相应的机构,配备相应的干部。各专业主管厅(局)可设档案处或科,地(市)主管局可设档案科或室,县主管局可设档案室或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各大、中型厂矿企业、事业、科研、设计单位,可视具体情况,单独设科学技术档案科(室),也可以同文书档案一起设联合档案室。同时抓紧恢复和健全各级档案管理机构,充实力量,加强业务指导。
各专业主管机关和生产、建设、科研、设计单位,都要配备相应数量、能胜任工作的科技档案工作干部。要调配一定数量的工程技术人员从事科学技术档案工作,逐步做到科技档案工作干部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并合理地解决其待遇问题。各单位所需的科学技术档案人员,在本单位的编制中调整解决。
为了提高科学技术档案工作干部的管理水平,各专业主管机关和档案管理机关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条件,举办科学技术档案训练班、业务讲座,共同搞好干部培训工作。要定期对科学技术档案工作干部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评定和晋升职称,以鼓励他们钻研业务。
(五)加强基础工作,重视对科学技术档案的利用。各生产、建设、科研、设计单位,要对科学技术档案进行一次收集、整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凡科学技术档案不完整,不准确,不系统的,要查对核实,进行修改补充。对关、停、并、转的厂矿企业单位的科学技术档案,有关部门要注意收集齐全,集中保管,不得分散。对引进技术和设备的科学技术档案,也要管好用好,使之更好地为四化建设服务。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科学技术档案大量增加,库房、设备不足,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档案的安全保管问题。档案没有鉴定的要进行鉴定,剔出没有保存价值的部分,以减少负荷。库房破漏的要进行修建或调整。有条件的单位要逐步采用一些先进技术,缩小档案的体积,提高保管技术和工作效率。各单位修建档案库房和购置设备所需经费,应在生产费和事业费中开支。财政、计划、物资部门也要给予必要的支持。
开展科学技术档案的利用工作,要同生产、建设、科研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档案的作用,为加快我省的国民经济建设服务。随着对外交往活动日益增多,科学技术档案的利用工作要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在与外国进行技术交流中,一定要掌握内外有别的原则,做好保密工作,防止科学技术机密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广东省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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