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接待安置
退伍軍人工作的通知
粤府〔1980〕214号
一九八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今冬明春,部队将有大批义务兵退伍,这是近几年退伍最多的一次。部队决定从今年十二月初开始输送,明年一月上旬基本结束。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各级政府必须迅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防止发生问题,保证接待、转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现通知如下:
一、要抓紧落实各项接待工作。各级政府要建立接待工作的专门班子,指定一位领导同志负责。武装、民政、劳动、计划、粮食、交通、商业、公安、卫生等部门要认真准备,互相支持,共同搞好接待、运输和安全保卫工作。保证接待热情,供应及时,吃饱睡好,转送得快,使退伍军人安全愉快地返回家乡。退伍军人到达后,各地要热情欢迎,亲切接待,领导同志亲自接见。
二、要妥善做好安置工作。对退伍军人的安置,必须继续坚持“从那里来回那里去”的原则,重点放在农村,做到“妥善安置、各得其所”。
对于回农村的退伍军人,如无房屋住的,当地政府和社、队要尽力帮助解决;经济上有困难的,民政部门要给予适当补助。修建住房所需的三大材料,计划、物资部门在民用建筑材料中予以优先安排。各级政府和社、队要认真帮助退伍军人解决好生产和吃粮问题。
对于伤病残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要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1979〕161号、〔1980〕140号和省革委会粤革发〔1979〕187号、省人民政府粤府〔1980〕62号文规定办理。对目前尚未安排落实的,各级政府要加强检查督促,尽快安排落实。
对于家居城镇的退伍军人,要及时安排他们的工作,要作为政治任务进行妥善安排。国营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单位,有新增劳动指标和自然减员指标招收职工时,应优先安排他们的工作。所需劳动指标年终由劳动部门统一结算解决。
三、加强退伍军人的思想教育工作,要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农村经济政策和退伍军人安置政策,认真做好思想工作,教育他们识大体,顾大局,服从国家需要。各地要认真总结安置退伍军人的经验教训,改进工作。
四、加强领导,健全办事机构。各地接待安置退伍军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尚未建立的,要按省人民政府粤府〔1980〕62号文规定,尽快建立起来。各级人事部门要根据省编委、省人事局粤编字〔1980〕76号文,尽快调配好退伍办的人员,以利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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