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认眞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粤府〔1980〕208号
一九八〇年十一月八日
今年以来,我省火灾事故严重。一至九月,全省共发生火灾一千零七十四次,死亡六十六人,伤九十一人,经济损失三百九十六万余元,与去年同期比较,分别上升百分之二十二点八、百分之三十七点八、百分之五十六点重视,把防火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做好防火工作,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为此,特通知如下:
一、迅速部署冬季防火工作,并指定一名领导分工管理。防火重点:市、镇主要是抓好物资仓库、工矿企业、石油化工危险品、公共娱乐场所、居民密集区和街道企业的防火管理工作;农村主要是抓好山林、社队企业、水利工地和社员家庭的防火工作。要切实做到六个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落实,义务消防组织落实,防火规章制度落实,防范措施落实,整改火险隐患落实,灭火器材落实。
二、大力开展防火宣传工作。各地应根据城乡不同特点和发生火灾的情况,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广泛地、深入地宣传消防法规、防火灭火知识,大力表彰防火先进单位和好人好事。城镇各单位要侧重对接触火源、电源、物资仓库管理人员的防火宣传教育;农村要加强对社员烧山开荒、水利工程民工、社队企业职工、老人和小孩的防火宣传教育。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工、青、妇团体要紧密配合,分工负责,做好工作。
三、加强防火检查,坚决整改火险隐患。企业要认真做好班前班后检查,车间(仓库)要做到每周一查,厂要做到每月一查。农村社队除做好日常防火检查外,还应在元旦和春节期间进行一次防火大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对防火工作是否重视,消防组织是否健全,规章制度与防范措施是否落实,火险隐患是否整改,灭火器材是否完好。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险隐患,要责成有关领导立即限期整改。对处于危急状态的重大火险隐患,一时又不能整改的,要研究应急措施,妥善处理,确保安全。
四、认真追查和严肃处理火灾事故。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处理“渤海2号”事故的决定》的精神,对今年以来尚未处理的重大火灾事故,抓紧查清,迅速作出严肃处理。对火灾肇事的责任者和玩忽职守的人,要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纵火破坏者,要依法从严惩处。
五、公安消防部门要切实履行消防监督职责,认真督促各单位开展冬防工作和做好火险隐患的整改。消防器材、车辆要专用,不得挪用。要加强公安消防队伍冬季训练和战备执勤,加强对企业的专职、义务消防队的培训。
以上,请研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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