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第4期

1980年12月31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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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一九八一年元旦春节慰問上山下

乡知識靑年的通知

府〔1980192

一九八〇年十月十四日


党和政府过去号召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必要的。我省广大城镇知识青年在农村和国营农林茶场的建设中,做出了贡献,特别是那些志在四方,扎根农村,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知识青年,广大人民群众是称赞的,理应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和支持。为了教育和鼓励他们继续在国营农林茶场和农村的社会主义建设中贡献自己的力量,巩固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各地要在一九八一年元旦至春节这一段时间,对全省上山下乡知识青年进行一次慰问。

慰问活动要贯彻全国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的精神。教育广大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革命的人生观,顾全大局,服从国家的计划安排;鼓励他们树雄心、立壮志,在新长征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对工作有成绩的知识青年,要大力表彰,给予奖励。对于生活确有困难的下乡知青,特别是已婚有孩子的,县知青办和国营农林茶场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必要时应给予适当补助,使他们欢度春节,安心现有工作。

国营农林茶场的知青和插队的老知青,特别是已婚知青,是重点慰问的对象。由农林茶场的主管局及其所在地的知青办公室负责安排慰问活动,原则上以场或社队为单位,就地进行慰问。有关领导同志要参加慰问活动,并听取知青的意见。

城镇各归口单位以及街道基层组织,要主动向回城探亲的知青开展宣传慰问活动,做好知青及其家长的思想工作。交通部门要及早安排知青回城探亲往返的交通工具。商业部门要保证他们同当地城镇居民一样享受节日副食品供应,凭探亲证明购买。文化体育部门应尽量照顾到下乡知青的节日文娱活动。

在慰问活动中,必须厉行节约,讲求实效,严禁铺张浪费,反对形式主义,不得借慰问知青之名大吃大喝和慷公家之慨。省人民政府不印发年画,各地亦应按照粤府〔1980167号文件的精神办理。省人民政府给全省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的慰问信,将在元旦或春节前由省人民广播电台、南方日报播出和登载。对于因病住院和患有重病的下乡知青,每人可发给二元的慰问品。慰问活动经费,由知青业务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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