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第3期

1980年09月30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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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土壤普查的通知

粤府〔1980115

一九八〇年六月二十五日


根据国务院国发〔1979111号文《批转农业部关于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会议报告和关于开展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精神,去春以来,我会有十三个县陆续开展了土壤普查试点,已初步完成普查工作的有一百零七个公社,土地面积一千二百零五万亩,其中耕地二百八十七万亩。通过普查,摸清了土地资源,土壤的理化性状,高产稳产农田的土壤条件,低产田的面积、分布和障碍因素,总结了群众改土、用地养地经验,为因土种植,因土改良,因土施肥,指导农业基本建设和农业区划提供了科学依据,对增产起了一定的作用。如乳源县桂头公社松围大队的耕地偏碱,却滥施石灰;番禺县灵山公社黄偏大队的耕地有效磷并不缺,却大量施璘肥。经普查后,改变了这种不合理的施肥方法。五华县油田公社通过土壤普查,对农田存在她下水位高、酸性、有机质和有效磷钾含量低的问题,釆取整治排灌系统、稻秆回田、增施磷肥和石灰等措施,结果,去年晚造虽遭寒露风袭击,但总产比上年同期增产四十八万五千斤,増长百分之八点五,超过历史最高水平。实践证明,土壤普查非搞不可。

根据国务院关于搞好土壤普查的要求,省人民政府央定,从今年起到一九八三年,以县为单位分期分批完成土壤普查工作。现作如下通知: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土壤是农业的基础,要实现农业现代化,加快农业发展速度,必需搞好土壤普查,为农业区划,农田基本建设和科学种田提供可靠依据。过去,我们在农业生产措施上,由于没有摸清土壤情况,出现了该种的不让种,不该种的偏叫种,违背了因土种植的科学原则,妨碍了农、林、牧的合理安排。各级要通过土壤普查,弄清各种不同类型的土壤,根据因土种植的原则,对农业生产进行合理布局,做到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合理安排生产。这次土壤普查,不仅要查清耕地、林地、荒地等各种土壤资源,也要查清各种土地的数量和质量。这项工作牵涉面广,工作量大,技术性强,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摆上议事日程。省人民破府设立土壤普查委员会,由孟宪德同志任主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省农委)处理日常工作。地、县要相应成立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土壤普查办公室),要有一名抓农业的副专员、副县长挂帅,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参加,并要组织农业、林业、水电、水产、农垦、测绘(或计量)、粮食、物资、财政、商业等有关部门协同作战,共同把土壤普查工作搞好。国营农、林、牧场也要在当地县土壤普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完成土壤普查工作。

二、明确任务,保证质量。这次土壤普查的任务和要求是:(1)查清本地区土壤资源、类型、面积、理化性状、生产性能和土壤肥力;(2)调查分析高产田的形成条件,低产土壤妨碍作物高产的因素及其特征特性;(3)总结群众认土、改土、耕作、轮作和用地养地、低产变高产、高产再高产的经验;(4)编绘土壤图、养分图等图件,写出土壤普查报告;(5)根据土壤普查成果,制定改土措施和种植、施肥方案,提出科学种田的主攻方向,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为了达到上述要求,各地、县要把好野外调查、分析化验、评土拼图、成果应用四道关,并要做到统一底图、统一记载、统一化验方法、统一取土样方法、统一分类命名。各地、县、社要逐级建立检查验收制度,质量不合格的要认真进行补课。

三、抓好普查成果的应用。应用是土壤普查的根本目的,要立足当前,结合长远,订出应用规划。要按先易后难的原则,边普查边应用,以尽快在生产上发挥作用。

四、土壤普查经费(主要用于技术培训、设备购置、航片制图、资料印刷及不脱产人员补助等),除中央和省安排的经费外,不足部分由各地、市、县地方财政解决。各地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土壤普查经费使用的规定,并从节约原则出发,做到少花钱多办事。

以上通知,望研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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