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第3期
1980年09月30日出版
广东省人民政府
印发《国务院批轉国务院侨务办公室、
全国侨联关于解决各地侨联的人員編制
和經費問題的請示报吿》的通知
粤府〔1980〕147号
一九八〇年八月十一日
现将国务院国发〔1980〕136号《国务院批转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全国侨联关于解决各地侨联的人员编制和经费问题的请示报告》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研究贯彻执行。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省侨联可增加人员六名。各地区侨联可配备干部三至五名,侨务工作较多的重点市、县可配备二至三名干部进行工作,所需经费,由所在市、县的地方财政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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