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
批轉省农委、民政厅、計划生育
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五保戶
供給工作的报吿》
粤府〔1980〕135号
一九八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农委、民政厅、计划生育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五保户供给工作的报告》,现批转给你们。对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疾社员实行五保,是全体干部和全省人民的责任,这件工作必须做好,各级政府要认真检查一下当前的五保工作,并迅速研究落实。
关于做好农村五保戶
供給工作的报吿
省人民政府:
我省农村约有三十万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疾社员(简称五保户或五保对象),按照《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的有关规定,多数社队对他们实行了供给,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但目前存在的问题不少,有的社队对五保户只供给口粮,不供给油、盐、菜金等生活必需品;有的甚至连粮食也供给不足。有的五保户住房破漏,没有蚊帐、被盖、床、席。有些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无人照料。有的患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还有不少应该五保的没有得到五保,生活很困难。由于存在这些问题,有些社员为了老来不当五保户,无论如何也要生个男孩防老,严重地影响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为此,我们意见:
一、要广泛宣传宪法第五十条、《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第四十七条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的有关规定,使干部、群众懂得,对五保户实行供给,既是贯彻执行社会福利政策,又是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措施,应自觉地、积极地做好五保工作。
二、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落实五保政策。凡已评定为五保户的,要迅速落实五保;没有评定的,要通过群众,民主评定。对五保户,生产队要实行保吃(包括口粮、油、盐、菜、柴、水等)、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孤儿保教),发给适当数量的零用钱,保证他们的生活水平略高于当地一般社员。具体的供给标准和办法,由各社、队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而定。房屋破漏的,应及时修建。有病的要及时请医送药,派人照料。自理生活有困难的,应指定专人帮助料理日常生活。料理五保户生活的社员,应给予适当报酬。五保户死亡后要举行追悼会。
供给五保户的费用,由生产队公益金开支,或由大队、公社统筹解决。人平年分配四十元以下的穷队或重灾队,负担确实有困难的,可由民政部门酌情给予救济。
五保户的劳动收入、储蓄、房屋和各种生活资料,归五保户个人所有。在评定五保户的时候,不要把他们的财产作为实行供给的条件。但他们死后的遗产,应归供养单位所有。
三、要采取积极的措施,办好敬老院。从实践看办敬老院比分散供养好。凡有条件的,应尽可能创办敬老院。还没有条件办敬老院的,也要认真做好供养工作。对现有的敬老院要进行检查,认真解决好住房、经费、粮食、领导力量等实际问题,并逐步发展扩大。
入院五保户的口粮和生活费,由其所在生产队按供给标准向敬老院缴商业、粮食部门应按当地城镇居民的标准,给敬老院供应肉、油等副食敬老院的管理费用和工作人员工资、粮食,由大队或公社统筹解决。
敬老院应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让老人参与各方面的管理工作,并要按照老人的特点和喜好,安排好生活和力所能及的劳动,让他们安度晚年。
四、各有关部门要热情关怀和支持五保工作。贫协、共青团、妇女、民兵组织和教育部门,要发动青年、妇女、民兵、学生为五保户和敬老院老人做好事。卫生部门要为五保老人防病治病提供方便,如优先挂号、诊治,送医送药上门;商业、供销、粮食部门要协助解决粮、油、肉等食品;民政部门在发放救济款物时,应优先照顾五保户、敬老院。逢年过节,社、队要组织有关部门慰问五保户和敬老院老人。
五、各级人民政府要把五保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在夏、秋分配期间,各县、社要组织农业经营管理和计划生育等部门深入检查五保工作,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今后,各社、队每年要定期对五保工作进行检查评比,使五保工作得到不断的改进和提高。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地贯彻执行。
广东省农业委员会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计划生育办公室
一九八〇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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