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第3期

1980年09月30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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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統計工作的通知

粤府〔1980155

一九八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今年以来,省人民政府先后发出粤府〔198034号《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充实统计机构的决定〉的通知》和粤府〔198080号《关于认真做好公布粮食产量和加强统计工作的通知》,强调了各级必须建立和健全统计机构,充实统计力量,做好统计工作,以适应四化建设的需要。各地在贯彻执行中,已经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据了解,全省十三小地区(市)中,广州,韶关、珠海市,汕头、梅县地区,"海南自治州已恢复了统计局。全省一百零五个县(市)中,三水、新丰、保亭、乐东、定安、龙川、惠阳、遂溪、郁南、云浮、海康、新会、台山、兴宁崖县,开平、儋县、化州、廉江、吴川、高州、阳江、博罗、临高、澄海等二十五个县和佛山、汕头、海口、惠州、梅州等五个市已恢复了统计局。但还有的地区和单位对贯彻国务院的“决定”和省府的“通知”行动缓慢,退退没有把统计机构建立起来。由于统计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为了迅速把全省旳统计工作很好地开展起来,各地应按照国务院的“决定”和省府的“通知”,立即充实和加强各级统计机构。特别是将要开展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部门担负着繁重的任务,更需要大力加强统计工作。凡未建立统计局的地、市、县,必须在今年十月底前建立起来,人员编制一般应恢复到一九六五年的水平,由各地在总编制中调剂解决。凡未确定统计员的公社,要在现有行政经费供给人员中挑选专职或兼职统计员。各部门和基层企、事业单位,要根据统计工作的需憂,相应充实统计力量。调配统计人员,特别是统计部门的领导干部,必须注意挑选具有专业知识或有一定文化水平、年富力張的人员担任。组织、人事部门应给予支持。

望各级领导同志亲自抓此通知的贯彻落实,并将贯彻情况于今年十月底前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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