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严禁利用来料加工、补偿貿易
渠道私藏貨物进出口的通知
粤府〔1980〕87号
一九八〇年六月十日
现将省外贸局《关于一些单位利用来料加工进出口货物走私违法的情况反映》转发给你们。有一些工厂和单位利用来料加工、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之便,进行走私活动,这是违法的,绝对不允许的。为了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现重申如下:
一、进行来料加工、补偿贸易的单位和企业,应建立严密的管理制度,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对进出口货物进行监装和验收。发现问题,应及时与海关联系进行处理。海关要加强监管工作。
二、经营来料加工、补偿贸易单位进出口货物,应向海关如实申报。严禁利用来料加工、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的渠道,夹藏其他物品进出口。违者,除没收物品或罚款外,对有关人员要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对外商要提出警告,如再犯,则取消其合同,并予以适当处罚。
三、来料加工、补偿贸易单位与外商签订合同时,只能签订引进必需的生产设备,不准引进生活用品,如电视机、收录音机、电冰箱等。企业为了改善职工劳动条件,经批准进口的一些必需设备,不能挪作别用或转给其他单位使用。
四、来料加工、补偿贸易的单位,不准向商人索要或暗示商人赠送礼品,骗取海关免税进口。
五、外商及外商驻厂技术人员带进来应复带出去的生活用品,均应造册登记,不准出售、转让或作礼品赠送。
六、各地区各单位要把上述规定,向干部职工进行传达,并对照检查,以教育干部职工。各地海关今后要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监管工作,发现走私违法活动,除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外,要进行严肃处理。
关于一些单位利用来料加工进出口
貨物走私違法的情况反映
省人民政府:
自去年以来,我省有关单位与港澳商人签订来料加工、补偿贸易的协议日益增多,海关通过现场监管及调查走访,发现一些港澳商人和一些工厂利用进口来料加工和出口加工成品的渠道,偷运物品进出口,逃避海关监管。现将各海关反映的情况,综合整理如下:
一、利用来料加工进出口的机会,偷运物品进出口。
香港嘉陵毛织厂客商岑岳,在发运中山县小榄针织厂的原辅料中,藏匿进口电视机二部、收录音机二部、电风扇二十四台、布料八十五码、钢折椅十一张,以及电茶煲、吊灯、电线、开关、插头、电笔、电表、水龙头、录音带、电熨斗、不锈钢洗手盆等物品一批,在码头卸货时被海关查获。香港华基公司发运中山县石岐烟墩毛织厂的原辅料中,混藏进口收、录、扩音三用机一部、麻将牌一副、电风扇六台,在开箱查验时被海关查获。中山县三乡手套制品厂从香港运进士历片一点五公斤,中山县小榄帽厂运进电风扇二台,中山县南头服装厂运进手压啤钮机一台、摩打一个、雨伞一把,都是以同样的方式夹藏进口,不向海关申报,被查获。
香港宝贝丝造厂商人苏福音,购买了十六幅仿古国画出口(价值人民币二百八十元),为逃避海关监管,竟委托其加工单位石岐镇岐江工艺车制厂负责人黄焕章,将十六幅画藏匿在出口加工成品(手套)内偷运出去。
香港怡富服装公司利用运进广州市来料加工布料的货柜中混藏电风扇一台、吊扇头十一个、风扇变速器二十九个、电饭煲二小,被九龙海关查获没收。
香港嘉华有限公司运交番禺县东涌公社电器厂的变压器零件中,藏匿小型电子计算机二十部,经调查是该社变压器厂副厂长林中敬之兄林中翘(嘉华有限公司老板)所为。
二、来料加工进口的设备移作他用。
九龙海关最近配合东莞县外贸局对四个公社九小来料加工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有五小厂将来料加工进口的设备移作他用。计有:电视机一部、电风扇六十台、日光灯管三十余支、电手锯一把。有的在签订合同时,扩大计划数量,进口后移作托儿所、饭堂、办公室以及其他单位使用。例如港商提供给樟木头毛织厂的吊扇一百一十台,该厂将其中三十台送给其他单位使用,十多台私自转给公社企业。东莞县莞城镇服装厂将进口的二十寸彩色电视机一部给镇委使用,将电焊机一台、砂轮切割机二台,转卖给别厂。常平公社毛织厂将进口的十台电风扇和一些光管,交给公社使用,抽风机一台给茶楼使用。
三、驻厂技术人员带进超需要的生活用品转让他人。
东莞县的莞城镇服装一厂,现有驻厂技术人员二人,却进口蚊帐、床褥、转椅、电风扇各八件,现大部份移作他用;东坑公社五金塑料加工厂,没有驻厂技术人员,只有两小股东常来看看,却进口了蚊帐、尼龙床、毛毯各十件,电风扇十二台,录音机两部;常平公社毛织厂驻厂技术人员三人,却进口了单车五辆,其中二辆由工厂占用。
广东省外贸局
一九八〇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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