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第1期

1980年03月31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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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批轉

省革命老根据地建設委員会《一九八〇年

广东老区建設工作計划》

粤府〔198047

一九八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一九八〇年广东老区建设工作计划》,现转发给你们,请研究执行。

根据国务院国发〔1979212号文件(已印发各地、各有关部门)批示精神,支援革命老根据地建设所需的经费、物资,应按系统归口列入计划的原则,各部门对老区的生产、交通、水电、文化、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建设,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通盘考虑,分别先后急缓,实事求是地制订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对于需要先办而又可能办到的建设项目,可分别列入今、明两年的计划。至于农田水利建设计划,要在前一年的九月份定下来,冬季施工。各地一九八〇年的水利工程只能按现在已掌握的经费、物资进行安排;一九八一年的水利工程项目,应在今年六月至七月制订好,归口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今、明两年的建设,除分别制订年度计划外,每一个具体建设项目都要专题上报,并说明建设地点、规模和理由,做出确切的预算(包括所需的物资及经费),逐级归口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老区工作的领导。国家从财力、物力上支援老区建设是必要的,但主要应靠自力更生,艰苦创业。那种搞大盘子,开大单子,甚至把兴建饭店、旅馆、大礼堂、招待所、干部宿舍、办公大楼一类非生产建设项目也列入老区建设计划的现象,必须坚决纠正。


一九八〇年广东老建設工作计划


一、机构、编制及工作任务


根据一九七九年省委粤字67号文件精神,老区各级政府都要设立老区建设机构,认真抓好老区的建设工作。目前,广州市、海南、佛山、梅县、汕头、惠阳、韶关、湛江地区和自治州,海丰、琼山、五华、英德、中山、紫金、梅县、惠阳、潮安、惠东、东莞、南雄、广宁、儋县、廉江、顺德、南海、斗门、新会、开平、连平、海康、龙门、台山、高鹤、増城、三水、崖县、河源、珠海、恩平、清远、和平、从化、博罗等县、市已先后成立了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一九八〇年,要求肇庆地区和丰顺、琼海、大埔、四会、澄迈、普宁、深圳、饶平、陆丰、潮阳、临高、白沙、遂溪、万宁、定安、文昌、陵水等老区比较集中的县、市,亦应尽快恢复、建立机构,以便统一领导和安排老区工作。人员编制,可按老区多少确定,并主动请示当地党委和政府,迅速确定下来,把工作班子配备好,切实抓紧抓好老区建设。

老区建设委员会的任务,主要是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抓好三项工作:一是作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在调查研究、掌握情况的基础上,配合有关部门对老区的生产、交通、水电、文教、卫生、民政和财贸等各方面工作进行统筹规划(有关部门要遵照国务院国发〔1979212号文件的规定,在自己业务范围内分别制订扶持老区建设规划),组织各方面的力量贯彻实施。二是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了解老区群众的要求和意见,及时向党委和政府反映,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来信来访工作,鼓励老区人民发扬革命传统,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自己的力量。三是配合宣传、文化、教育、民政部门,收集革命历史资料和文物,加强对人民群众尤其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二、建设方针与具体安排


加强老区的经济建设是老区建设的中心环节。老区经济建设要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因地制宜地制定生产方针,实行分类英导,充分利用当地的现有工农业基础和资源条件,加快经济的发展。反对不顾客观规律、不问条件、不考虑特点,搞一律化、“一刀切”。工作中要抓重点,首先对那些过去对革命贡献较大,受敌人摧残严重,现在基础差,底子薄,生产发展绥慢,群众生活较苦的革命老根据地,要给予重点扶持。同时,要教育干部群众,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既要考虑到老区建设的需要,又要考虑到国家财力的可能,不能单纯依赖国家。

(一)加快生产建设。全省老区耕地三百多万亩,其中山坑低产田二百多万亩,要下决心整治,计划每年改造三十万亩左右。老区一般缺少农机、化肥,有关部门应给予重点照顾。要求在一九八〇年拨给老区一批适用的抽水机、电动脱粒机和其他农机具,以及硫酸氨、磷肥各一万吨,以促进老区生产发展。对于穷社穷队投资,各有关部门应按中央规定,重点照顾革命老根据地。

我省革命老根据地,绝大部分地处山区或半山区,根据这一特点,山区的老区建设要以林为主,发展多种经营,并在大カ发展林业的同时,结合造林种植果树、油桐、蓖麻、油茶、毛竹、茶叶、烟叶、药材及其他传统产品。海南、湛江地区还要利用当地土质和气候条件,种植橡胶、椰子、油棕、咖啡、胡椒、香茅、剑麻等热带作物。此外,山区还要大力发展言牧业,多养猪、牛、羊、兔,解决肉食,增加收入,并为粮食生产提供优质肥料。

(二)加快公路建设。一九八〇年,建议省计委、交通部门拨出一百多万元,续建、新建老区公路一百五十至二百公里(包括一部分桥梁),实现老区公社全部通车。同时,请省计委、农委分配一百辆载重汽车给重点老区公社,逐步解决老区建设运输能力不足的问题。

(三) 大力发展小水电。一九八〇年,建议水电部门在老区兴建小水电站一百多小,装机容量一万多千瓦,并按每千瓦补助四百元的标准,给予必要的扶持。另外,建议有关部门积极支持老区搞一些山塘、小水库、蓄水灌溉设施,发展水利建设。

(四) 努力发展加工工业。各种加工工业,要坚持就地取材、就地加工、小型快上的原则,有计划地发展。山区,要根据山区的资源情况,因地制宜多搞小水电、小矿业和木、竹、林、松香、紫胶以及其他山货产品的加工工业。为了扶持老区社队企业,各级老区建设委员会要配合财政、税务部门,按照民政部、财政部通知精神,认真做好革命老根据地社队企业的免征工商所得税的工作。

(五) 积极发展文教卫生事业。主要是修建校舍课室,扩建卫生院(站),充实教师、医生,增添文教卫生设备等。要逐步解决民办教师比例过大问题,使老区公办教师比例略高于一般地区。对于未办文化站的老区公社和未通有线广播的老区大队,要有计划地加以解决,活跃老区人民的文化生活,提高、文教卫生水平。


三、关心群众生活和落实政策


目前,老区人民生活比较困难,亟需扶助。建议民政部门切实落实一九七八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纪要》精神,把抚恤救济事业费重点用于革命老根据地,积极做好老区的民政工作。对老烈属、老革命人员和革命堡垒户,要重点照顾。不少老区群众的口粮、住房、衣着、被盖和吃水都很困难,亦应给予扶助解决。一九八〇年,建议民政部门拨出社会救济款一百五十万元,用于解决老区优抚对象和老区群众的特殊生活困难。总之,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使老区群众增产增收,提高物质生活水平,逐步改善老区群众衣食、居住条件。同时,又要帮助他们克服目前的困难。

要改变老区落后面貌,关键是把老区人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为此,必须继续抓紧老区各项政策的落实工作。目前,老区还有一些冤假错案仍未彻底纠正,影响安定团结。建议各级党委、政府督促有关部门以严肃态度,认真检查,抓紧解决。对冤假错案要彻底平反昭雪,给那些受害的老烈属、老革命人员、堡垒户和革命群众恢复名誉。各地老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应与有关部门联系,了解有关情况,专题上报。


四、加强对老区工作的领导


加速革命老根据地建设,不仅是小经济问题,也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建议各级人民政府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和组织力量,从财政、物资和技术上给予老区重点扶持,帮助老区加速生产的发展,摆脱贫困,争取在三、五年内使老区面貌有较大的变化。各有关业务部门,包括农业、林业、社队企业、水电、交通、文化、教育、卫生、民政、财政、商业、粮食、供销、银行等,应当本着优先照顾老区的原则,订出支援老区建设的工作规划,切实贯彻执行。建议各级党委、人民政府,经常组织老区调查访问工作组,重点调查访问一些老根据地,发现和解决老区人民生产生活困难,密切党政与老区群众的关系。县、市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召开老区人民代表会议或座谈会,倾听他们的意见,提高老烈属、老革命人员和老区人民的政治地位,鼓励老区人民发扬革命传统,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多作贡献。

各级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要教育干部认识老区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做好老区建设工作。县、市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一般应每季度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省、地区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一年应开两、三次全体委员会议,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问题。各级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实干部,健全机构和工作制度,加强调查研究,搞好业务建设,尽快使工作走上正轨。


广东省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

一九八〇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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