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第1期

1980年03月31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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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

批轉省財政局《关于改革建設銀行体制的报告》

粤府〔198044

一九八〇年三月十七日


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省财政局《关于改革建设银行体制的报告》。现连同国务院〔1979214号文《批转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投资试行贷款办法报告的通知》一起转发给你们,希研究贯彻执行。


关于改革建設銀行体制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遵照国务院〔1979214号文件《批转国家计委、国家建委、财政部关于基本建设投资试行贷款办法报告的通知》,以及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全国建设银行工作会议的精神,对改革建设银行体制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银行的职能和任务。仍然是管理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基本建设财务,办理基本建设拨款、放款和结算,施行财政监督,并负责把更新改造资金拨款和基本建设投资拨款改为贷款的工作。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地质勘探单位和更新改造资金拨款的单位,以及有关贷款的单位,均应在建设银行开立账户,接受建设银行的监督。

二、建设银行的机构设置。成立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从省财政局分出来,作为厅局一级单位,归口财贸系统管理。各级建设银行由事业单位改为企业单位。

建设银行省分行设行长、副行长,下设若干小处室。

广州市设分行不变,海南行政区、各地区、自治州支行改称中心支行,各市、县设支行,均属各地、市、县局一级单位。

各建设银行的业务领导以上级行为主,政治工作以当地为主。

有重要的大、中型项目所在地,设专业办事处,作为分行、中心支行、市支行的派出机构。

三、建设银行的人员编制。按财政部要求,省分行的编制为一百五十人。各地建行的编制人数,待总行下达后再行分配。

为使建设银行干部力量得到调整充实,适应工作需要,请各地尽可能配备一些工程技术人员、财务会计专业人员,并适当.归队一部分业务骨干。

四、鉴于建设银行省分行原有的办公地址和宿舍,早已交出去,为解决省建设银行的办公用房和职工住宿问题,请批准建设银行另行筹建。

对各地建设银行的办公用房和宿舍,也请各地政府积极协助解决。

五、基本建设投资拨款改贷款问题,待与有关部门研究后另行下达。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连同国务院〔1979214号文一起,印发有关部门和各地贯彻执行。


广东省财政局

一九八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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