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
批轉省环境保护办公室《关于大力加强
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見》
粤府〔1980〕21号
一九八〇年一月三十日
省人民政府原则上同意省环保办《关于大力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研究贯彻执行。
环境保护工作是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保护人民的健康,促进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革委会(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加强领导,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切实保护好森林和水源,限期治理污染严重的工矿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坚决按“三同时”的要求办理,争取在短期内改变环境污染状况。
关于大力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
省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公布后,我省各级有关部门和一些企事业单位都认真进行了学习讨论,有的还结合实际情况,拟订了治理环境污染的具体计划,并组织了行动。为了推动《环境保护法》的贯彻执行,并部署当前的环境保护工作,我们于十一月二十九日至十二月五日在广州召开了有各地、市和部分县环境保护办公室主任,以及省直有关单位、省军区、南海舰队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同志参加的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上,大家认真学习了《环境保护法》,分析了我省环境保护的形势,研究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措施。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对我省当前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要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
当前环境保护工作的首要任务是要在全省掀起一个宣传《环境保护法》高潮,大造声势,报刊、广播应结合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好坏,典型,逐章逐条地进行宣传,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知法、守法,依法办事。要大力宣传环境保护对人类、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意义。要懂得现在不抓环境保护工作,将来就会受到惩罚,要按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办事。各经济建设部门不但要有生产观点,还要有生态观点,把保护环境纳入议事日程,纳入国民经济计划。要结合自己的情况,制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的具体措施,下决心把环境保护工作搞上去。
二、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调整计划和增产节约运动
当前,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是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国民经济调整中,要把这种失调状况扭转过来。当前,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是资源和能源的浪费。我省不少锅炉热效率很低,大部分燃料的热值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既浪费能源又污染大气。许多工厂原材料消耗惊人,大量资源变成了工矿企业的排泄物,污染了环境。一些地方盲目地砍伐森林,不适当的围海造田和兴修水利工程,既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又破坏了生态平衡。因此,搞好环境保护工作与增产节约运动精神是完全一致的。各有关部门、工矿企业在制订增产节约计划时,应将“三废”综合利用,减少能源、资源的浪费和减轻环境污染的计划,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在布置、检查、总结增产节约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三废”综合利用工作。“三废”综合利用要打破行业界限,搞好协作。各工矿企业要努力改革工艺,降低原材料消耗,减少或消灭“三废”;加强设备的维修管理,消除跑冒滴漏。工矿企业的挖潜、革新、改造要结合消除现有的污染。各地在清理在建项目和对现有工业企业进行调整时,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因素,把那些原材料、燃料消耗过大,污染严重,一时又难于治理的项目坚决停下来。
三、要认真加强环境管理
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必须建立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当前我省环境管理工作要在认真治理好环境污染和进行大自然环境调查的基础上,着重抓好如下几个方面:
(一)把好“三同时”(环境保护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关。从明年开始,凡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符合“三同时”要求的一律不准投产。各级建委、环保办和主管部门要把好关。引进国外工艺、设备及中外合资或补偿贸易建设的单位,绝不能造成环境污染。特别是深圳、珠海、汕头三个城市,一开始就要严格把关,不要使新城市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二)对老企业的污染实行限期治理。首先要抓好第一批国家下达的九个限期治理项目。这九个项目大多是资金、材料不落实,有的甚至毫无行动。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的“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有关单位在资金、材料上要给予保证,限期完成治理任务。逾期不完成的,按照《环境保护法》限制其生产规模。省和各地、市的限期治理项目,有关部门也应尽快研究下达计划。
(三)制订保护环境的规章制度。除省正在拟订《消烟除尘管理条例》、《电镀行业污染防治条例》、《东江水源保护条例》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三同时”规定、工业“三废”排污收费办法等外,各级环保办要会同计划、财政、司法和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在环境保护方面运用经济手段管理的办法。从国内外的情况和经验看,对“三废”排污实行收费是控制和消除污染的一小有效措施,应予实施和推广。
四、要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
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新的工作,涉及国民经济各小领域,关系到人民的健康和四个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各级革委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经济建设部门、工矿企业,要把保护环境作为自己的一项社会责任,认真抓好。努力做到合理利用自然环境,防止环境污染和对生态平衡的破坏,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发展。要加强和充实各级环境保护机构,建议将省、地、市环保办改为局的建制,并适当增加各级环保局的编制人数。各县(包括广州市各区)也应设置环保机构。省直各有关委办局应视需要设置环保机构。地、市主管局应有干部管理环保工作。各县要逐步建立环保监测站。工业产值超过一亿元的县和保护森林、水源的重点县,要求在一九八〇年建立起监测站。要充实现有的环境保护研究所和监测站的力量。各级环保部门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抓好典型和试点,搞好人员的培训工作,以适应《环境保护法》颁布后的形势和要求。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市、县,各有关部门执行。
广东省环境保护办公室
—九七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手机阅读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