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
批转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改善部分
城镇和乡村饮水卫生的报告》
粤府〔1980〕40号
一九八〇年三月八日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改善部分城镇和乡村饮水卫生的报告》,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望各级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发动群众,自力更生,因地制宜,制订规划,落实措施,力争在较短时间内,解决部分城乡饮水卫生问题。有关部门应积极协助并大力支持,共同完成这项任务。
关于改善部分城鎮和乡村飲水卫生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搞好城乡饮水卫生,是预防二号病等肠道传染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一项带根本性的措施。解放后,我省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对改善城乡饮水卫生做了大量工作,全省新(改)建水井、沙滤池、简易自来水等工程共五十二方多宗,初步改变了城乡饮水卫生状况。但是,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加上我们工作上的问题,这些年来,水改工作进展缓慢,至今全省农村还有一千二百多万人饮不清洁的河涌水、池塘水和稻田水。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水源受污染的情况日益严重。据调查,珠江三角洲、韩江、汉阳江、东江下游、鉴江、南渡河等水域河涌的水,含细菌数都大大超过国家饮水卫生标准。珠江水系受农药和“三废”污染,水中含砷、氯化物等有毒有害物质逐年上升。由于饮水不清洁,我省肠道传染病不断发生和流行,肝炎、痢疾、伤寒发病人数,从六十年代平均每年的三十多万人,上升到七十年代平均每年五十多万人。一九七八年出现二号病第二次大流行,去年继续扩大蔓延,是解放以来最严重的一次。饮不清洁江河水的地区,发生农药中毒、食物中毒的人数,及癌症患病率,都比其他地区高。因此,改善部分城.镇和乡村群众饮水卫生,已成为保障人民健康的一项紧迫任务。
根据粤革发〔1979〕184号文件中关于加强水改工作的指示精神,我们建议从今年起,坚持大抓几年城乡的水改工作,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基本解决群众饮水卫生问题。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宣传教育。首先要提高干部、群众对水改工作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要运用科学知识和具体材料,讲清楚水源污染的严重性和对群众造成的危害,教育干部要关心群众疾苦,动员群众起来与迷信和不卫生的习惯作斗争,移风易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各级宣传、新闻、出版、文艺、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为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二、订好规划,落实措施。全省农村现有一千二百多万人口的地区需要进行水改,计划在今后一、二年内,首先重点抓好二号病流行区约八百万人口地区的水改工作,今年争取完成受益人口三百万人左右。其中:汕头地区六十五万人,佛山、湛江地区各五十万人,广州市和惠阳、肇庆地区各二十五万人,海南行政区、自治州、梅县地区各十五万人,韶关地区和韶关、深圳市各四万人,珠海市二万人。各地、市应按照这个要求,深入进行调查研究,订好规划,尽快把任务落实到社、队。
水改工作,应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以社队办为主,自力更生,就地取材,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一切水改工程,都必须有利于保护水源,防止污染,改善水质,方便群众生活。凡有条件的地方,应大力提倡以大队为单位建简易自来水、打深水井、引山泉水工程等;地下水质较好的地方,提倡建手压泵井。对现有水井,要加强管理,并积极进行改造。
三、切实加强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应把水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分工专人管。把水改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制订有力措施,付诸实施。各级卫生、水利部门和爱卫会办公室要经常检查、督促,组织评比,做好具体工作。水改任务较重的县、社,可根据需要组成水改领导小组,具体组织领导这项工作。有关部门要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密切协作,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对开展水改工作经济有困难和疾病较多的社队,卫生、农业、水利等部门要酌情给予经济支持。水改所需的水泥、钢材、抽水泵、水管等物资,计划、工业部门要纳入计划,组织供应。科技、卫生部门,要积极开展水改的科学研究工作。水改任务重的地区,要组织技术指导小组,及时解决水改工程中的技术问题,提高水改质量。
各地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培训技术力量,搞好试点,总结经验,把水改工作有计划地逐步铺开,并狠抓措施落实,组织几次检查评比。省准备在下半年召开一次经验交流圣议。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地贯彻执行。
广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一九八〇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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