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第广东法令汇编第4辑期

1956年01月31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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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东省人民委員会關於召開廣东省

第一屆農業劳動模范代表会議

並举办農業生產展覽会的指示

一九五五年十一月一日


  一、为了總結与交流一九五五年農業增產經驗,表揚獎勵農業、林業、水利、水產、气象各方面的劳動模范,促進合作化运動大發展,完成和超額完成廣东省第一个五年計划的農業生產計划,特决定於一九五六年春節前后(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在廣州召開全省第一屆農業劳動模范代表会議,並举办農業生產展覽会(內容包括農業、林業、水利、水產、气象)。

  二、全省劳動模范名額定为九百名(其中農業劳動模范五百三十七名,林業劳動模范一百零八名,水利劳動模范一百七十名,水產劳動模范七十名,气象劳動模范十五名)。

  各行署(專署)劳動模范名額分配及農業、林業、水利、水產、气象劳動模范条件等事項,將另行通知。

  选举办法:一般採用兩級选举兩級審査的方式,卽以鄕为基層选举單位,由區審査送縣,再以縣为單位召開会議,会上總結生產,佈置今冬明春工作,並选举出席省劳動模范代表会議的代表,由縣人民委員会上報行署(專署)(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各縣选出的出席省劳動模范代表会議的代表,經自治州審査后報海南行署),各行署(專署)应成立劳動模范評審委員会迅速進行評審。

  召開全省劳動模范代表会議是本省的重大政治事件,劳動模范选举是嚴肅的工作。縣、區、鄕必須十分重視这一工作,結合当前合作化运動大發展及秋收冬种、秋征秋購等工作,開展羣众性的选举劳動模范运動,选出一九五五年爱國增產运動中羣众公認的模范人物。要求各縣举行的總結生產和选举劳動模范的会議一律於十二月二十日以前結束。行署(專署)於十二月二十五日以前評審結束。各行署(專署)应認眞帮助和檢査各縣的劳動模范評选会議的進行,以防止發生偏差。

  三、農業生產展覽会地址確定在廣州嶺南文物宮內,展覽会应充分表現本省農業生產的丰富內容和發展方向,充分表現第一个五年計划前三年的成績和今后兩年的奋斗目标。为了切实迅速而又有領導有計划地進行展覽品的征集工作,应以縣为單位成立專門机構,指定專人負責,立卽着手進行征用、借用、購置及运輸等事宜。此項工作各縣应与省農業生產展覽会總办公室密切联繫。

  四、廣东省第一屆農業劳動模范代表会議暨農業生產展覽会筹备委員会已組織成立,由廣东省副省長古大存任主任委員,安平生、林克澤任副主任委員,張敏年任秘書長,黃中强、何城、李漢兴、郝玉山、李漢冲、刘兆倫、李云、刘旭、王寧、周婉如、田心、李沛文、傅鴻霄等为委員。筹备委員会秘書处設在廣东省農業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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