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第8期

1954年07月0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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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取經驗,創造經驗,在建社工作中

貫徹黨的政策

南方日報一九五四年六月一日社論


  目前各地舉辦第二批農業生產合作社的工作正緊張地在進行。這一段辦社的有利條件很多,只要我們不驕不躁,善於加以利用,同時對存在的困難能够正視和克服,對新的問題能够開動腦筋進行解决,就有可能像辦第一批社那樣,把六、七百個社通通辦好,不出廢品。

  此次辦社的一個重要的有利條件,是我們經過辦第一批社已取得了若干經驗,深化了對運動的規律性的認識,深化了對黨的政策原則的領會,並找到了若干有效貫徹黨的政策原則的辦法。這就成爲目前舉辦第二批社的一筆本錢。我們旣得的經驗是寶貴的,但又只是初步的、片斷的。我們對這些經驗要正確地加以運用,但還要在新的實踐中繼續豐富它的內容,對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更要開動腦筋尋求解决,從而取得新的經驗,使我們對黨的政策原則、對運動的規律性獲得進一步加深的了解,工作的辦法能繼績增加,逐步完善。如果我們因有了辦第一批社的經驗而自滿起來,認爲是「差不多」了,對新的困難熟視無睹,對新的問題漫不經心,對硏究和總結羣衆所創造的經驗不再採取勤勤懇懇、虛心學習的態度,這就會把一切事情都辦壞的。因此,在目前舉辦第二批農業生產合作社的當中,我們要求正確地吸取和運用辦第一批社所得到的經驗,善於在新的實踐中豐富它的內容,同時必須善於依靠幹部與羣衆創造新的經驗,以便創造性地貫徹黨對於互助合作運動的政策原則,保證把這批社辦好。

  自願原則,是黨對於互助合作運動的一條根本的原則。「在小農經濟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的事業,是絕對不可以用簡單的一聲號召的辦法來實現的,更絕對不能够用强迫命令的手段去把貧農和中農合倂到合作社裏,也絕對不能够用剝奪的手段去把農民的生產資料公有化。如果用强迫命令和剝奪農民的手段,那只能够是破壞工農聯盟和破壞貧農中農聯盟的犯罪行爲,因而也卽是破壤農業合作化的犯罪行爲,而絕對不能給農業合作化帶來任何一點好處。」(中共中央關於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的决議)黨的决議是這樣吿訴我們:要不犯罪,要辦好農業生產合作社,就必須做到農民參加合作社出於眞正自願,沒有絲毫勉强;因而在建社工作中,只能採取說服、示範的方法,不能採取別的方法。辦第一批社所得到最基本的一條經驗,是自始至終堅持發揚民主,進行思想發動,使建社的過程成爲一個系統的進行思想發動的過程,亦卽是逐步提高農民的社會主義覺悟的過程,其目的在於使農民眞正自願地、毫不勉强地参加合作社,保證自願原則得以貫徹。辦第一批社時,不能說這一點都已經做得很好;有少數社由於工作粗糙、思想發動很差,以致部分社員入社不够自願。目前舉辦第二批社的某些主要條件,如互助基礎這一條,比之以前還要差,要保證辦好,就必須把思想發動的工作更加强調和大力堅持,「口願心願,人人願,家家願」的口號必須響亮地提出,以便喚起幹部的充分注意。目前不少幹部對農民的覺悟程度估計過高,而對遵守自願原則的嚴重意義則認識不足,工作浮躁,急性圖快,偸工減料,這些都應切實克服;同時,運用辦第一批社的經驗不全面的缺點,也應注意克服。根據上次建社經驗,進行宣傳發動工作應首先「樹立骨幹,取得依靠」,卽首先重視訓練社員對象中的黨員、鄕村幹部和積極分子;除宣傳敎育、典型示範外,還應着重採取根據實際情况對比算賬的方法。這些經驗都應切實運用。但,從不少情况看來,有些幹部運用這些經驗是有缺點的。例如,重視骨幹訓練,就輕視羣衆敎育,不懂得骨幹分子思想打通後願意入社,並不等於所有社員對象都自願入社;而所有入社的社員都眞正出於自願,沒有絲毫勉强,才能是我們最終的目的。骨幹分子熱情提高後,爲了爭取建社而不願暴露互助組員和羣衆的思想實際情况的情形,過去有過,現在也有。這種情形就應引起幹部注意:除做好骨幹分子的敎育工作外,還必須深入下去做好所有社員對象的思想發動工作,如果看不到這一點,而反被表面現象衝昏了頭腦,放鬆思想發動工作,那就錯了。敎育骨幹和羣衆時應該「開門見山」,由具體到抽象,由小道理到大道理,但那並不是說大道理可以不講。如果只去跟羣衆算得益賬,只講辦社對農民個人的好處,不講方向前途,不講發展農業支援國家工業化的責任,不講個人利益和國家利益的統一,那就降低了思想敎育工作的水平。如果我們僅引導農民單純從個人利益出發來考慮「入不入社」,却沒有啓發他們認識自己對社會主義事業的作用和責任,就不能說是眞正提高了農民的社會主義覺悟,不能說是建社工作已有鞏固的思想基礎。還應特別提起注意的,在宣傳醞釀階段中不少幹部對思想發動重視不够,偸工減料,甚至容讓其流於形式、「走過場」,那麼在進到「三評」階段時,在處理這些關係到初步變更所有制、涉及到每個社員切身經濟利益的重大的而又極爲複雜的問題時,就很難希望他們能够深入進行思想發動,那就很難避免由於他們把「三評」工作看成是單純的技術工作,潦草從事,以致處理問題不妥當,不利團結,違反自願等嚴重缺點的產生。

  應再三强調:黨對於互助合作運動的自願原則之有沒有貫徹,貫徹得好或不好,是建社工作的成敗關鍵,是建社工作的好壞標準。因此,堅持自始至終的深入思想發動,作爲建社工作的首要環節,充分發揚民主,讓農民仔細考慮自己的問題,對需要等待的農民,絕不採取任何强制或變相强制的辦法,勉强這些人入社。這個工作方針是不容絲毫違反的。

  互利政策,也是黨對互助合作運動的一項基本政策。因此,在處理農業生產合作社的內部關係時,必須保證社的集體利益和每一個社員的個人利益完全一致,以及社員相互的經濟利害關係得到合理的調整。建社工作中,互利政策的貫徹集中表現在評議土地的產量、勞動力的底分、耕牛農具應得的報酬以及土地和勞動力的分益比例(卽「三評」)上面。目前的農業生產合作社是走向完全社會主義化的過渡形式的合作社,包含有私有的和合作的這兩方面的性質。因此,在處理合作社的內部關係時,必須兩個方面都要照顧到,旣要確立以土地入股、統一經營、以勞力爲主的土地和勞動按比例分益制等半社會主義性質,又要照顧農民的私有心理和習慣,使他們易於接受,做到人人滿意。在處理合作社的內部關係時,必須實事求是,保證各項具體辦法和當地的生產情况、羣衆的覺悟水平相適應,不要超越羣衆的經驗水平,盲目地、過急地擴大社會主義因素;由於情况因時而異,因地而異,因此訂定各種制度、辦法時,應該在統一的原則下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逐步加以提高,决不能主觀地規定一個格式到處去套。必須充分發揚民主,遇事協商,一方面要加强社會主義、集體主義的敎育,以提高羣衆的覺悟,另方面要周到地照顧個人的實際情况,妥善地調整社員相互的利害關係,使大家都感到合理滿意。所有這些都是在進行「三評」工作時必須堅持的正確方針。

  因此,在辦第一批社時相當一部分社由於建社幹部唯恐土地多的社員佔便宜,評產偏低,使有些土地多、勞力少或經營好、產量高的社員入社後將會不能增加收入,甚至減少收入,這個缺點,必須避免重複。在確定土地和勞力分益比例時,必須做到旣要合乎合作社的半社會主義性質,以勞力分紅爲主,又要使土地多勞力少與土地少勞力多的社員都不吃虧,人人滿意。解决問題的各項辦法,第一批社和第二批社有所不同,這個社和那個社有不一樣的情况,是完全允許的;强求一律,反而是一個錯誤。目前有許多地方,採取和骨幹事前摸底,訂出草案,以便心中有數,這種做法是可以的,也可能是好的;但若拿了這個底稿,命令羣衆接受,或用動員骨幹帶頭讓一般社員盲目隨着來的辦法來解决問題,而不是交給羣衆反覆討論、民主協商,那就是主觀主義、命令主義的做法,就非常不好。在「三評」工作中,必須强調用民主協商的辦法來解决問題,直到問題决定之後,如果還有人有不同意見,還可提出商量,不能採用「少數服從多數」的辦法加以壓抑,更不能對有不同意見的社員亂扣自私自利的大帽子和施加其他任何「思想壓力」。所有這些,都是爲了保證互利政策的貫徹,同時又是保證自願原則的貫徹,因而也是關係建社的成敗、好壞的嚴重問題。

  黨的政策要求農業生產合作社、互助組和單幹農民三者之間形成一種正確的關係。合作社和互助組是緊扣起來的兩個環節,合作社的發展應以互助組爲基礎,而合作社應成爲帶動互助組大發展的力量;無論合作社或互助組都應團結和幫助單幹農民,貫徹黨的「充分地滿腔熱情地沒有隔閡地去照顧、幫助和耐心地敎育單幹農民」的政策原則。根據上述原則和要求,正確的建立合作社的外部關係,對整個互助合作運動的發展以及對農業生產運動的發展都有重大的意義。辦第一批社的時候,有些地區由於能在建社過程中認眞注意了有領導的帶動整個互助合作運動前進,這就使周圍鄕村的不少互助組獲得鞏固和提高,又發展了不少互助組;還在生產上對互助組和單幹農民起了帶動作用,也獲得很大效果。轉入春耕後,許多地區的農業生產合作社都能帶領互助組、團結和幫助單幹農民進行生產,形成了有聲有色的以互助合作爲中心的生產運動。這些經驗,有力地證明黨的政策的正確。因此,在領導思想上應明確地把第二批社的舉辦和整個互助合作運動的鞏固與發展聯繫起來,防止重複上次不少地方存在着的,孤立的建社、把建社工作和整個互助合作運動分割起來的缺點。在建社工作中,必須克服在宣傳上只講合作社不講互助組,只講合作社的優越性,不講辦社的必要條件,甚至不適當地宣傳「合作社先進、互助組落後」等片面性,防止產生「重社輕組」的偏向。必須把對社員進行團結互助組和單幹農民的敎育作爲一項重要的任務,時刻注意糾正社員看不起社外羣衆、排斥社外羣衆的傲驕情緖。任何驕傲情緖都會使社外羣衆發生反感,因而不利於社的本身,也不利於互助合作運動。建社工作的開展,必然掀起農村中互助合作空氣的上漲,參不參加互助合作再度成爲羣衆集中考慮的中心問題。這就有十分必要記得:在今年春間互助合作高漲時,因自願原則宣傳得不够,黨對單幹農民的政策宣傳得不够,曾使許多農戶感到壓力很大,情緖不安,有些口頭上擁護互助合作,甚至「隨大流」參加了互助合作,可是十分勉强,還曾經出現不少虛假的互助組織。這些不正常現象是應該極力避免重現的。至於一部分幹部和農民積極分子,錯誤地用扣大帽子、施思想壓力,說「單幹戶不光榮」,「單幹就是自發資本主義思想」等辦法,來促使農民參加互助合作,以致農民發生反感,對互助合作運動增加疑慮,生產情緖受到影響,這種過去曾經發生過的不良現象,更是不容再有發生的。

  在建社工作中,在發展互助合作運動中,堅持自願、互利的政策原則,保證社內、社外各種關係的合情合理,都是爲了貫徹黨在農村中依靠貧農、鞏固地團結中農、限制富農剝削的階級路綫;這是在農村中勝利實現社會主義改造的根本保證。在建社工作中,在發展互助合作運動中,必須堅持農民自願原則,無論合作社或互助組都應執行團結單幹農民的政策,就是爲了逐步地而不是急性地促進農民消除顧慮,從觀望到靠攏,從動搖到堅定;而顧慮最大、觀望較長、動搖最易的就是中農。堅持互利原則,在建社工作中解决生產資料入社和分益比例時,要保證土地多、勞力少的農民不吃虧,也能增加收入,這一方面是照顧一部分缺乏勞動力的烈屬軍屬、老弱孤寡及因患病而一時喪失勞動力的人的困難,但同時也就是照顧中農的利益;因爲土地多、勞力少的,不少就是中農,在處理這些問題時反覆協商,多半就是和中農反覆協商。這些都是爲了團結中農的。採取種種妥善的辦法來照顧中農,鞏固貧農和中農的團結,其意義是極其重大的,因爲能够在各方面以實例讓中農認識到互助合作完全是爲了自己的利益,使中農傾向互助合作的思想增加了一分,就是把富農對中農的影響削弱了一分,就是壯大互助合作的羣衆基礎,就是使富農日益孤立,也就是推進了社會主義改造的事業。不斷採取思想感化的工作,逐步提高中農的覺悟,促使他們脫離富農的影響,逐步克服他們的顧慮和動搖,幫助他們開始是小部、進而是大部、終於是全部走上社會主義道路,這是實現社會主義改造的主要環節。

  目前舉辦第二批農業生產合作社,是一項重大而又艱巨的任務。全體農村工作幹部應該正確吸取辦第一批社的經驗,在新的實踐中創造新的經驗,切實地、創造性地貫徹黨對於互助合作運動的政策原則,貫徹黨對農村工作的階級路綫,以便把幾百個社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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