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第1期

1954年01月1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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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强災區生產自救節約

渡荒工作預防春荒的指示

(53)粤民創朱字第一二一號


  今秋全省各地水稻普遍豐收,大規模的冬耕運動現亦吿一段落,一般農民生活已有顯著提高。但由於今年尙有部分地區水、早、風、蟲等自然災害特別嚴重,人民生產生活尙有困難,另有些地區則地少人稠或屬常年性的貧困地區,雖有增產仍難足食。因而這些地區明年還可能發生春荒,災區各級領導(特別海南、粤東及雷州半島的一部分地區)對此情况必須充分估計,在積極展開徵糧購糧工作同時,仍應十分重視對生產自救節約渡荒工作的領導,積極做好預防明年春荒的工作,因此,要求各地結合宣一傅國家過渡時期的總路綫和完成購糧任務與開展互助合作運動等中心工作,做好如下各項防災備荒措施:

  一、保護冬耕爭取冬作豐收。目前各地冬耕接近完成,但還只是種了下去,仍應結合徵務購粒中心工作切實動員羣衆做好田間管理,如加强中耕除草、鬆土、薯類加以培土、增施速效的液體肥料,注意淋水,低窪地區開溝排水等,特別要注意防止農作物和耕畜遭受霜害凍害和獸害以保證種好長好,有些還可繼績播種薯類豆類瓜菜等春季早熟作物的地區並應儘量種植以増加羣衆防荒力量,縮短荒期。

  二、抓緊冬閒開展副業生產。冬耕後應迅即轉入有組織有領導的較大規模的副業生產,以合作部門爲主,根據各個不同地區和不同條件,通過座談會、代表會等方式,認眞發動和組織災區人民從事各種手工業、運輸業和發展多種多樣的土特產等副業生產,如挖薯食、藥材、剝菠羅蔴、山地棉莖、磨粉、搾油、打石、割草、砍柴、燒炭、燒石灰、磚瓦、漁、獵、織網、編織、紡織、打草鞋、布鞋、修補農具以及糧食的加工運輸等等,各地應因地制宜大力進行,開展副業。主要在切實爲災民找出副業門路和打通副業產品的內外銷路,並廣泛的組織合作互助,以解決災民生產上的原料、資金、工具、哉術等方面的困難,但同時也要注意防止生產與經營中的盲目性,積極與國營公司、合作社訂立合同,使生產到推銷的各個環節都能結合起來。

  三、組織災民參加以工代賑。水利、交通、農林、工礦等部門在興辦各項建設工程或發展各項生產建設事業如:修堤,疏河、築路、伐木、造林、漁牧、暴荒、修建房屋、倉庫、建造避風塘、種植防風林竹等等,民政部門均應組織有勞動力的災民參加。組織開礦,尤可以解決大量災區人民生活的困難,礦務部門對災區民窿要特別加强其生產組織和技術指導,並儘量擴大收容人數。在整頓擴大採礦計劃的同時,尤應儘先調配有剩餘勞動力的人口,使之參加生產。此外,沿海各地野菠蘿生長甚多,繁植甚速,一、二年內即可收割,且銷路長遠廣濶,不受限制,可儘量提倡推廣並利用荒地荒山組織災民種植。

  四、厲行節約造成良好風氣。在災區必須貫徹節約渡荒的方針,敎育羣衆省吃儉用,有時防無,特別是節約食糧,要多多蒐集代食品,提倡以大米換粗糧,以稀代監,不要浪用米穀,飼養牲畜和釀酒熬糖要多多利用廢物廢料來代替。售糧和搞副業得到的款也要好好節約儲蓄,以增加渡荒力量,對積極生產厲行節約的模範要給予表揚和傳播其節約渡荒經驗,大吃大喝(特別是年節)生產懶惰生活浪費的分子,則應予以批評敎育,以造成良好的節約風氣。

  五、整頓義倉,發展信用合作。過去義倉在支持羣衆生產渡荒上曾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它是舊的防荒組織,不符合農村互助合作發展方向。且義倉分散儲存,影響國家對糧食的統一掌握,同時年年募集,增加農民負擔,因此,義倉組織今後不再推廣。但現有義倉仍然是一個重要的備荒力量,必須加以整頓健全保管使用。至於尙未使用之義倉「提倡穀」與幹部節約等糧款,應由縣統一控制保持爲渡荒的力量。爲作更長遠和更有效的防災備荒,今後應遵照中央、中南指示大力開展信貸合作事業,以代替義倉解決羣衆生產渡荒上的困難。

  六、貫徹減免和摸淸災區情况。爲切實解決災區人民生產渡荒上的困難,各地必須結合秋徴、購糧等任務做好查災定災工作,核實災情,依法貫徹農業稅減免,同時視災戶的困難情况與程度做好農貸的減免、緩收政策與土地證費的減免,對重災地區並應深入重點摸底、檢查災後的變化情况與到春收前後的斷糧缺糧人數、時間,以及發放救濟糧欵有無偏差,將情况和發現問題向黨政領導反映。災戶沒有安置好的應即幫助解決其生產生活上的困難,在發放救濟糧款過程並應注意結合發展農村互助合作組織,以發揮羣衆互助渡荒力量。

  七、嚴格掌握救濟糧款使用。救濟政策主要的是發動災民生產自救,指導幫助災民製訂生產渡荒計劃推動互助合作渡荒,使不同的勞動力從事各種不同的生產活動,因此救濟糧款的發放必須結合組織生產,在不影響眼前口糧的解決下提倡變死錢爲活錢,以發揮救濟糧款更大效能。發放對象可暫分爲三等災戶:(1)無生產力又無經常依靠的殘老孤幼戶和家庭勞動力長期患病生活困難者;(2)勞動力弱或勞動力少,生產收入不能擔負全家最低生活者;(3)勞動力雖不缺但遭災嚴重生産收入仍不能彌補全部缺糧者。以上三種災戶仍應視其自救能力有無與大小及困難程度有區別地予以救濟。回鄕轉業軍人、轉業工人困難的亦應給予照顧。至災民農副業生產中種子、肥料、耕畜、農具、典修水利工程等資金的困難,則主要應靠國家銀行貸款與羣衆互相解決,防止賑貸不分的偏向。

  救災工作任務很重大而且關係到許多方面,各級人民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必須遵照中央內務部最近關於開展災區冬季生產自救工作預防明年春荒的指示和中南行政委員會關於一九五三年冬季处業生產工作的指示在同級黨委的統一領導下,很好地安排佈置工作。根據歷年的經驗,防災備荒工作沒有做好,明年的局面就常常會陷於被動以致影響到某些國家建設計劃的進行,使國家和人民都受到損失。爲未雨綢繆,本省各有關部門和災區各級領導與各有關部門應即參照以上指示原則訂定各地的生產、防災、防荒計劃及其具體實施辦法並將執行情況和經驗隨時總結上報。


主 席  葉劍英

代主席 陶  鑄

一九五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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