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第1期

1954年01月15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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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華南分局農村工作部

關於目前試辦農業生產合作社的意見(轉載


各區黨委、縣委並報中南局農村工作部:

  十一月十一日分局召開互助合作會議(各區黨委與八個重點縣各派區黨委委員参加)傳達了中央第三次互助合作會議的指示以後,除海南區黨委外,各區黨委均召開了會議(所屬縣委,凡有辦社任務者,均有縣委負責同志参加)進行了傳達、討論,確定了本區試辦合作社的計劃、步驟,組織了力量。據各地報吿,全省共計試辦合作社一百六十六個,並要求在二月底以前建成。目前各區黨委集訓辦社幹部的工作,有的已經結束,有的正在進行,有的即將開始。各縣集訓社骨幹的工作,均未開始,到鄕正式着手建社者,僅少部分縣。

  從目前起,到二月中、下旬按計劃全部或絕大部分把合作社建立起來以前止,在試辦合作社上,我們應該主要的抓住下列三方面的工作,即:一、集訓辦社幹部;二、集訓社骨幹;三、下鄕進行建社的宣傳醞釀,培養對象,創造條件。爲幫助各級黨委與號社幹部把上述幾個主要工作做好,特提出如下意見,供各地參考。

  關於集訓辦社幹部問題。爲了把試辦合作社的工作做好,使全省合作運動有一個良好的開端,做好辦社幹部的訓練工作是有決定意義的。但怎様才能做好辦社幹部的訓練呢?除盡量區黨委集中訓練,由區黨委領導辦社的負責同志親自主持,加强領導外,關鍵在於訓練的目的明確,中心突出。訓練的主要目的與內容應該是些什麼呢?

  一、首先講解總路綫與總任務,其中着重講解農村工作的方向任務與農村兩條道路的鬥爭(特別着重講解農業生產合作社在對農業實行社會主義改造上與對當前發展農業生產上的作用)。以便把每個學習者的思想武裝起來,使他們把辦合作社與總路綫聯系起來,從而比較淸楚的了解辦社的重大意義,高度提高辦社的積極性。

  二、講解合作社的性質與政策,最主要的是講解並使每個學習者都懂得合作社收益的分配原則與辦法;土地、耕畜、農具,肥料等生產資料處理的原則、辦法勞力收益部分的分配原則與辦法以及勞動日的計算辦法。

  三、講解下鄕辦社的方法、步驟,使每個學習者都能懂得下鄕後怎様辦社(此點以下詳述)。

  當然,上述訓練內容要使每個學習者都能領會,以達到我們的訓練目的,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必須在訓練方法上加以硏究。以上三個內容應分爲三個單元。每個單元在講解時都要通俗、明確,並多用實際情况加以說明。講解後卽應聯系實際進行討論,如討論生產資料如何處理,即可討論一個合作社對象的生產資料具體處理辦法。經充分討論後,即應作出明確的小結。

  關於集訓合作社骨幹問題。此種訓練,應由縣委統一舉辦,並由負責辦社的縣委親自主持(每縣試辦一社者則無所謂集訓,負責辦社的縣委加强領導即可),吸收社的正副主任、會計對象、社內的黨員、積極分子以及全體辦社幹部参加。訓練的時機?以下鄕經過初步醞釀後,全縣各個試辦的合作社均已培養了對象的時候進行訓練爲宜,否則,在毫無醞釀與尙無對象的情况下召集一般鄕幹訓練,不僅於他們亳無準備與辦社的體會,難以把訓練工作做好,而且他們在訓練班中,接受辦社任務以後,由於尙無旣定的建社對象,囘鄕後易於發生强迫辦社的現象。至於訓練的內容、目的與方法,應與前述訓練辦社幹部基本相同。其不同者,在學習第一單元時,由於社骨幹都是不脫離生產的農民,故應把合作社對當前發展農業生產的作用强調一些,即加重合作社在生產上優越性的敎育,使他們覺悟到辦社實屬生產的需要,祇有如此,才能進一步啓發他們入社的要求,提高他們辦社的積極性。在學習第二單元時,應逐社具體硏究與解決收益怎様分配;怎樣處理生產資料;怎樣計算勞動日以及勞力分益部分如何分配等具體問題。在學習第三單元時,亦應逐郷硏究囘去究竟應該怎樣繼續進行辦社工作。

  關於下鄕進行建社的宣傳醞釀,培養對象,創造條件問題。宣傳醞釀的目的,是爲了培養對象,創造條件。但究竟應該通過宣傳醞釀主要的創造甚麼條件呢?農業生產合作社的主要特點,亦即農業生產合作社與互助組最根本的區別就是土地入股,統一經營。因此,宣傳醞釀的任務,最主要的應該是建社對象的互助組中(個別不經互助組而直接建社者,則在個體農民中)通過總結互助,總結生產,反覆啓發誘導組員,使他們覺悟到土地入股,統一經營的好處,覺悟到合作社的優越性,最後達到互助組中全部或絕大部分組員願意土地入股,願意辦社。祇要具備了這個條件,就是初步具備了轉社的條件(個別組員不願意轉社者應允許退出)。當上述工作完成之後,宣傳醞釀工作的任務,最主要的應該是在建社對象中,醞釀討論土地產量、勞動力與耕畜、農具的評定,充分進行分配原則與辦法,生產資料的處理原則與辦法,勞動所得分益的分配原則與辦法以及勞動日計算辦法的敎育與醞釀(當然。在醞釀土地入股時,這些問題也勢必結合醞釀,不能機械分割)。祇要這些問題大家獲得一致意見,作出規定,再加上社內有公道能幹的骨幹領導(此條件不是宣傳醞釀中創造的,而選擇建社對象時選擇的)。轉社條件就是成熟了。至於生產計劃與經營管理中的許多問題。應該在建社以後,根據生產發展的需要,先解決迫切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如生產計割),不需要馬上解決的問題,則應逐步討論解決。企圖把合作社的所有問題一次全部解決的作法,必會造成形式主義,使社員感覺建社不勝其煩。

  在宣傳醞釀,培養對象,創造條件的作法上,還有一個問題應該注意,即開始到鄕以後,一方面必須门上而下的在廣大羣衆中、黨團員中與鄕村幹部中宣傅農村工作的方向任務與農村兩條道路的鬥爭,以及互助合作的優越性(應結合統購糧食中宣傅總路綫總任務進行),從而提高鄕村幹部與廣大羣衆的互助合作的積極性;一方面必須有目標的深入一定的互助組(也可深入一定的個體農民),反覆進行小型的或個別的宣傳醞釀。這兩種宣傳醞釀方式,在開始下鄕工作時,均不能忽視,如忽視前者,則鄕村幹部與廣大羣衆的互助合作的積極性不能提高,而且他們還可能對建立合作社有許多誤解,因而,建社處於孤立狀態,困難是會增加的;如忽視後者,則會流於一般號召,不能具體的培養建社對象,創造建社條件。同時,在整個宣傅醞釀過程中,必須十分注意結合生產,即啟發羣衆入社要從總結生產入手,宣傳醞釀過程,加强對生產的領導,建社以後更應全力搞生產。

  此外,爲幫助各地在訓練幹部與下鄕進行建社的宣傳醞釀工作中參考,下列幾個問題應順便提出加以硏究。首先是合作社的分配原則與辦法問題。合作社收益的分配原則應該是以勞力分配爲主,兼顧土地與其他生產資料取得適當報酬的分配原則。體現這一分配原則的分配辦法最好是耕畜、農具採用給予適當的固定報酬的辦法;不用按比例分紅的辦法;土地應採用評定常年產覺,超產部分全歸勞力分配,常年產量減去公益金,公積金與生產投資後,勞力與士地按適當比例分配,負擔由土地所有者交納的辦法,或採用給予土地所有者以適當的固定報酬的辦法。土地與勞力按實產虽比例分亂的辦法,一般不宜採取,因爲這種辦法對發揮勞動的積極性與改進耕作技術都是不利的。但在開始辦社時,社員均應採用此種辦法者,亦可允許。無論採用那種分配辦法,必須掌握不使勞力少生產資料多或勞力多生產資料少的社員吃虧。確定分配辦法時,應全面的精細的計算,使每個社員的收入均應比入社前有所增加。

  其次,對社員生產資料的處理原則與辦法,除土地應合理的評定常年產量,適當的按一定比例分紅或取得適當的固定報酬外。耕畜最好採用本人飼養,合作社支付一定代價僱用的辦法。在社員同意並確有把耕畜飼養好的條件下,亦可把耕畜較長期的租給合作社,由合作社専人負責飼養,租借期內,如耕畜死亡,由合作社按價賠償,牲口折價歸公,目前除個別確實具備條件者外,一般不宜採用。大農具可採合作社借用,付予農具所有者以合理代價,如有損壞,由社公修或按價賠償的辦法,小農具由社員自帶自修。社員的肥料,有自由處理的權利。合作社用社員的肥料,應由雙方議定價格購買,買肥費用從常年收益中扣除。爲發動社員多積肥,可統一組織社員積肥,積肥所用勞力應計算勞動日。

  再次,勞力分益部分的分配原則應該是多勞多分。其辦法是按勞動日分所配。關於勞動日的計算辦法有如下幾種:一、按季節,按耕作種類分段訂標準分,死訂活評。如備耕期間,一個十分的勞力,作零工一天計零點八成零點九勞動日。收割大忙期間,一個十分的勞力,收割一天計一點二或一點三勞動日。此種計算方法的好處,可防止某些社員進行輕勞動時上工,進行重勞動時請假。二、按件計勞動日,如在一定質量下,犂田幾畝算一勞動日,割禾幾畝算一勞動日。三、按每個社員的勞力強弱,技術高低,評定底分,底分十分者,作工一天算一勞動日。採用此種辦法,在計工上死分活計或死分死計均可。以上三個辦法中,第三個辦法較爲簡單易行,開始建社時可採用。

  以上意見希各地在試辦合作社中硏究參考,並在實踐中加以補正。


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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