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春耕生產給各級黨委的指示(轉載)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一九五三年三月十六日)
春耕季節到來了,春耕生產工作和備耕工作應成爲農村中壓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各級黨委必須不誤農時,組織領導廣大農民,把春耕工作做好,爲今年的農業生產打下基礎,爭取今年成爲三年連績豊收後的又一個豐收年,保證人民食用與工業發展的需要,在農業方面爲國家五年計劃經濟建設創造一個良好的開端。爲此目的,中央特作如下的指示:
(一)在土地改革勝利完成的基礎上,一九五二年的農業生產量已經恢復並且超過了抗日戰爭前的水平。這是很大的成績。但是,爲了配合我們國家工業生產不斷發展的需要,就必須同時不斷地更進一步地提高農業生產水平,絕不能停留在現有成績上不再前進。在工業建設的高潮之中,任何忽視農業生產的觀點,都是片面的,錯誤的。若干擔任農村工作的幹部,不安心於自己的工作崗位,盲目等待轉業,不積極努力鑽硏如何領導農民搞好農業生產,正是這種片面觀點的反映。開展春耕生產運動,必須首先解决幹部思想中這種輕視農業工作的觀點。領導機關調配幹部時,除必須轉移大批幹部到工業方面外,應有重點地在縣、區、鄕三级保留一定比例的較有經驗及與羣眾有密切聯繫的領導幹部,使他們安心工作,作爲上級機關領導農村工作和培植新幹部的骨幹。如果抽調過急過多,勢必妨礙對農村工作和農業生產的領導。
(二)目前農村中的工作很多,例如貫徹婚姻法、整黨建黨、準備普選運動、部分地區的土改覆查、試建民兵基幹團等等,再加上某些業務部門片面强調各自的部門工作,到了縣、區、鄕以後,『人人是上級,事事是中心」「樣樣都要首長負責,黨委保證」而不允許下面分別輕重緩急統籌佈置。這種情况如不改變,勢必脫離羣衆和違誤農時,嚴重影響春耕生產,造成不可補救的損失。因此,中央決定,當前農村中歴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是加緊春耕的準備工作和開始進行春耕生產,其他一切工作都必須圍繞並結合春耕生產來進行,凡是影響和障礙春耕生產這一中心任務的任何工作,均應改變、推遲或縮小甚至取消原來的計劃。由縣以上的各級黨委和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具體情况,統一安排各項工作,任何業務部門向農村佈置任務均應經中央或同級地方黨委或各大行政區及省的主席、專員、縣長批准,不得直接下達區鄕,以切實保證春耕生產的順利進行。在春耕農忙季節,農村中應停止一切妨礙生產的會議,亦不得任意抽調鄕村幹部到上面來開會或進訓練琲,以免違誤農時。
(三)爲正確地組織領導農民,發掘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必須切實糾正農業生產互助合作運動中正衣位長着的急躁冒進傾向。這種急躁冒進傾向的具體表現,在新區和互助運動基礎較差的地區主要是:打擊單幹農民,强迫編組,滿足於形式主義的做法。有些地方的工作幹部在土地改革剛剛結束以後,不在農民羣衆中充分進行保護農民所有制的政策宣傳,解除農民「怕歸公」的思想顧慮,安定農民的生產情緖,而是盲目要求大量發展互助組,把土地改革的思想和做法搬到互助合作運動中來,在互助組内强調滿足貧雇農利益,因而侵犯中農利益,損害了在新區農村中佔人口絕大多數的個體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在老區和組織起來的面比較廣的地區,左傾冒進的傾向主要是:輕視初級互助組,提倡土地耕畜農具公有制,盲目追求高級形式,違反中央所指示的有控制地試辦農業生產合作社的方針,而貪多貪大;在組内社内的經營管理方法上標新立異,越複雜越好,越「社會化」越好;在入社的土地牲畜農具的報酬問題上忽視目前的農業生產合作社是建立在私有財產基礎之上的特點,而侵犯農民的私有財產,侵犯中農利益,不根據羣衆的經驗水平與生產發展的程度和需要,盲目要求增加社會主義因素;過多過急地擴大公積金和公共財產、有的甚至採取共同消費的制度等等。農民羣衆批評這些工作幹部的做法是「步子跨的太大,兩步當做一步走」;形容某些農業生產合作社是「攤子大,底子空,債務多,產量高,分紅少」。個別地方竟因而發生一冬無人拾糞,無人搞副業生產,出賣性口,砍樹殺猪,大吃大喝等破壊生產的嚴重現象。我們必須認眞注意農民羣衆一切正確的批評,糾正一切左傾冒險的錯誤,必須提醒同志們,在組織互助組合作社時,不要忘記從羣衆的覺悟水平與切身體驗出發,從羣衆的實際要求出發,從小農經濟的生産現狀出發,正確地解决農民的個體利益與公共利益的結合問題,穩步地循序而進,任何急躁冒進的方針都會挫折廣大股民的生產積極性,都將損害春耕生產工作,因此都是極有害的。在農村中取消僱傭自由、借貸自由與貿易自由,企圖完全排除富農發展的可能性,這在今天對發展生產也是不利的,而且是不可能的。自然,另一方面,對農業生產互助合作運動採取消極態度,放任自流,對小農經濟中自發的資本主義趨勢任其泛濫發展的傾向,在互助組、合作社中排斥貧困農民,使貧困農民吃虧,對一切組員社員實行等價互利政策貫徹不夠的現象,以及土地分紅比例過高、使勞力多者吃虧的現象,這些也都是必須糾正的。
(四)在開展春耕生產運動中,必須很好地組織農業貸欵的發放工作及農村商品的供銷工作。農業貸款必須按中央關於農業生產互助合作決議中所指出的,在組織起來的農民和個體農民兩方面做合理的分配。如果不貸給軍幹農民,只把農業貸款集中貸給少數互助組和農業生產合作社,使少數先進的組社脫離一般的互助組和廣大人民,這是不對的。農貸必須按照各地生產季節及時發放,必須贷給生產上有困難而要求貸款的農民,不得强迫攤派,不要過分强調専款專用。貸款的償還期限不應一律規定春借秋遠,而應根據貸款的不同用途,分別規定償還期限,有的是春借秋還,有的是一年、二年、三年償還成分期償還,對到期確實無力償還貸款的貧困農民並應准予緩期償還。此外還應允許農民間的借貸自由,發展信用合作以補國家銀行農業貸款之不足。在抵日戰爭與解放戦爭時期,由於解放區被封鎖,物資交流不便,農業貸款採取貸放實物的辦法對農民是有好處的。現在情况不同了,貸放實物反而往往不能適合農民的具體需要。故在一般地區應一面貸放現款,一而由農村供銷合作社適應當時當地農民的需求組織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的供應。縣、區、鄕供銷合作社和縣以上的國營商業機關,今後應注意改進對農副土特產品的收購工作,並大力增加對農民當前所迫切需要的燃具、肥料等生產資料的供應工作,組織在私營手工業者大量生產這些生產資料,並幫助他們解决原料(如生鐵)供應的困難,改善對工業原料作物區的糧食與農業藥械的供應工作。地方國營工業應注意發展適合農民當前需要的新舊農具及其他生產資料的製造業,但應防止盲目發展,克服粗製濫造的現象。推廣新式農具必須根據當地具體情况與實際需要相結合,糾正推廣新式農具與農村供應和收購工作中的强迫命令作風。同時,應保證農村初級市場的有領導的貿易自由。禁止和變相禁止私商下鄕是錯誤的,不顧農树實際情况,機械地限制供銷或消費合作社的發展也是錯誤的,二者均須糾正,以利農村生產的發展。
(五)一九五零年以來、雖然有三年的連續豊收,但要求我們對災荒的可能性提高警惕。三年來我們國家在治理水患方面是有很大成績的。但還不能完全免除水旱病蟲等自然災害的侵襲。我們不能因三年豊收而過於樂觀,今年尤須加强防旱抗旱、防治病蟲害的工作。在河流爲患和南方多雨的地區,還要注意防洪防涝。對去年個別受災地區、山區、老根據地和少數民族地區當前春耕生產中的困難,尤應大力幫助解决。此外,在愛國增產運動中,有的地方只注意少數豐產的農民,忽視對一般農民生產的幫助和領導,這種毛病應該改正,在改進農業技術方面應當努力去做。但必須深刻認識農業的地域性與小農經濟的分散性,切忌機械搬用不適合當地情况的所謂「科學技術」與一般化地推行某些不適合地區特點的技術改進計劃。農業科學硏究機關和技術指導站必須深入到農民羣衆中去,向羣衆學習,找出適合當地條件的原有的或新創造的先進技術經驗,然後結合着農業科學技術理論,加以總結提高,逐步推廣。外地的和外國的先進的農業技術經驗必須經農業科學硏究機關、國營農場和縣的農事試驗場先行試驗,以優良的試驗成果示範農民自願倣行,不得强迫農民試驗推廣。近年以來在改進農業技術、推廣優良品種、發展水利灌漑等方面所採取的一般化和公式化的工作方法及因此而促成的强迫命令的嚴重現象,應該立予制止。地方黛委應加强對國營農場的領導,把國營農場瓣好,使國營農場眞能在農民中發揮其示範作用。
(六)爲着保證春耕生產的順利進行,普遍展開愛國增產運動,中央要求每一個地委、縣委和區委的同志學習中央關於互助合作的決議,學習普通的農業技術,照按毛澤東同志的「從羣衆中來,到羣衆中去」的指示,把農民羣衆好的生產經驗加以總結提高,然後加以推廣。每一個地委、縣委和區委的同志要從領導今年春耕生產開始,不斷學習,提高自己,使自己逐步成爲能夠掌握互助合作的理論政策、懂得普通的農業生產技術和善於聯繫農民羣衆、領導農業生產的内行。這樣,農業生產的不斷發展和提高就有了保證,我們國家的工業化也就能得到農業方面的配合和支援。中共中央號召黨的各級農村工作部、地委、縣委、區委、農村中黨的組織和黨員,號召各級人民政府農業部門的工作人員,抓緊時間,爲做好五年計劃經濟建設第一年的春耕生產工作而奮鬥。
手机阅读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