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第27期

1953年12月03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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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鞏固人民民主專政,保衛生建設

南方日報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十一日社論


  廣東全省經過各項社會改革,特別是土地改革、鎭壓反革命、民主改革大體完成以後,各地社會秩序已空前安定,使得全省人民能夠安居樂業,努力進行各種生產建設。最近廣東各地開展取締反動會道門運動取得了很大成績,又進一步肅淸鄕間的殘餘反革命分子,這就使得各地社會秩序更加鞏固。

  但是由於廣東的改革工作結束較遲,許多由改革轉到建設的準備工作,做得極不充分;在某些改革上還存在着改革不充分與出現遺留問題特多的狀况;而廣東又爲國防前線,帝國主義與蔣匪分子的破壞也比較直接;有一些地區對消除反革命分子和封建殘餘勢力的工作做得還不徹底。因此,有部分地區的少數的漏網的反革命分子、不法地主分子、被管制分子及其他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各種自然災害、山林水利問題和封建殘餘矛盾等等,製造糾紛、組織械鬥、煽動騷亂,挑撥人民羣衆對黨和政府的關係,破壞政府各項措施,並進行倒算、造謠、盜竊、聚賭等各種破壞活動,使得個別地方的社會秩序因而遭受到破壊。有的反革命分子或不法地主分子利用羣衆中山林水利的糾紛,進行其破壞活動。如台山大法、中禮二鄕因爭水利、牧場的糾紛,就被反革命分子所利用,以致釀成械鬥;饒平蜩民發生糾紛,也是由土匪林阿肥所挑撥起來的。有些地區的不法地主分子反攻倒算、縱火毒害、恐嚇威脅、毆打農民,不服從管制,進行報復破壞活動。如廣寧、四會縣黃田鄕不法地主譚作模竟敢公開向農委收囘已被沒收的房屋;廉江有一個不法地主將已經分給農民的耕牛牽囘來;博羅有一個不法地主竟敢放火焚燒山林,損害了四十多萬株林木。有的反革命分子或不法地主分子有紗織地進行盜竊和組織賭博,以擾亂社會秩序。如東莞縣有一個不法地主分子組成三十多人的偷竊集團。有個別地區還發生反革命分子謀殺鄕村幹部、破壞電線的嚴重反革命行爲。如翁源四區太坪鄕漏網的反革命分子袁日賢、張兆楷兩犯,在今年土地改革結束後,仍互相勾結,進行各種破壞活動。今年八月間,袁、張兩犯竟敢召集被管制分子秘密開會,煽動落後羣衆製造宗派鬥爭,來破壊當時羣衆迫切要求的抗旱除虫運動,以遂其破壞生產的目的,並陰謀篡奪鄕政權以進行反革命活動。而當該縣公安局根據羣衆要求,及時依法將袁、張兩犯予以鎭壓後,羣衆就這麼反映:「人民政府早就應該掃除這些發展生產的障礙物。」有的羣衆還表示,今後一定要繼績提高警惕,嚴密監視與營制敵人,以鞏固人民民主專政。

  由此可見,廣東全省人民在各項社會改革完成以後,今天正以無限的勞動熱情,來迎接國家的大規模的經濟建設,他們是一致要求嚴厲鎭壓反革命分子的破壊活動,打擊一切危害治安和破壊生產的犯罪行爲,進一歩鞏固人民民主專政,來保衛生產建設的。毛主席早已一再敎導我們,對於反革命分子的破壞活動,要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在「爲爭取國家財政經濟狀况的基本好轉而鬥爭」的報吿中,毛主席即指示我們「必須堅決地肅淸一切危害人民的土匪、特務、惡霸及其他反革命分子」。爲了使社會秩序更加安定,使人民民主專政更加鞏固,廣東省人民政府今天發表了關於鞏固社會秩序、保衛生產建設的佈吿,是非常及時和完全必要的,全省人民必須貫徹這個佈告的精神,協助政府嚴厲制裁敢於危害社會秩序、破壊人民民主專政的反革命分子及一切不法分子。對於反革命分子及一切不法分子的破壞活動,一經發現,應該立即檢舉;各地人民政府也應立即處理,依法嚴辦,以打擊敵人的活動,並且以此來敎育農民加强敵情觀念。其次,各級幹部必須堅決依靠羣衆,加强羣衆守法的敎育,正如佈告中所指出的,各地無論發生山林、水利、海面、水面權等糾紛,都應該循合理協商方法解決,就是協商無效時,也應該報請政府依法調處,絕不允許發生聚衆械鬥等非法行爲。不少事實說明,凡是農民間發生這些糾紛,往往都被反革命分子、不法地主分子或其他不法分子所利用,上當的還是農民自己。佈吿中同時指出,爲了鞏固社會秩序,保衛生產建設,凡是不服從政府調處而進行械鬥、傷害人命、破壞生產的爲首分子及兇手,政府也決定依法懲辦。第三,各地必須加强對管制分子的監督。有些地區反革命分子、不法地主分子等敢於進行破壞行爲,大半是由於我們警惕性不高,放鬆了管制工作的緣故。我們必須認識還有反革命分子存在,我們即不能放鬆警惕,否則一定招致國家人民利益的損失。

  最後,我們必須指出,鞏固社會秩序的工作,單靠公安部門的同志的努力是不夠的,全省人民必須加倍提高警惕,堅決擁護和貫徹廣東省人民政府的佈吿,進一步做好鞏固人民民主專政、保護生產建設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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