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
關於農業稅秋征入庫中幾個問題的指示
(35)粵財紀字第八六號
大規模的農業稅秋征入庫即將到來,根據夏征入庫的情况看,不少地區對組織安全入庫問題雖已引起了重視,但某些地方仍注意不夠,致運送公糧中,人員傷亡事故仍極嚴重。爲秋征送糧中杜絕人員傷亡事故的發生,對有關農業稅秋征入庫中的若干問題做如下指示:
一、克服幹部中認爲公糧入庫「人羣衆多,傷亡事故在所難免」的錯誤思想,必須使所有幹部認識安全入庫對人民的生命與生產影響甚大,任何疏忽大意而造成的人員傷亡事件都是巖重的錯誤,是絕不允許的。各級政府應切實在幹部中,在羣衆中,進行安全入庫敎育,並深入總結以往經驗,規定防止事故發生的妥善措施,以杜絕人員傷亡事故的發生。
二、切實發動組織羣衆做到有組織有秩序的集體送糧,這是安全入庫的基本保證。組織有計劃的集體送糧,必須做好如下幾項工作:
1.縣、區人民政府切實領導倉庫與鄕人民政府訂立交接合同,並督促雙方嚴格遵守。訂立交糧合同的目的在於統一安排各鄕送糧的次序、時間、地點、規定糧食標準,確立交接秩序,做到有計劃的,有秩序的送糧、收糧,根據合同之規定鄕村應切實做好糧質檢査,做到壞糧不出村,節省倉庫檢査時間,減少糾紛,提高收粒效率。
2.組織集體送糧小組,在鄕政府統一指揮下,以小組爲單位,進行集體送交。根據夏征經驗看,採取分散的個別送糧的方法,不僅效率低,也是秩序混亂和使老、弱、病人、孕婦等參加送糧,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發生的基本原因,故必須通過組織集體送糧,解決貧苦無勞力戶的送糧困難,鄕人民政府應將各貧苦和疾病的無勞力戶和缺乏勞力的軍烈屬,適當分配各送糧小組,義務代運。但其他有勞動力的納糧戶,必須在集體組織下,由自己運送自己應納的糧額。至於某些勞力較少而納糧多的農戶,除自己運送外,還必需找別人幫助運送者,其找他人運送部分,應由鄕人民政府統一計劃,訂出合理的運送工資,付出運費,以適當照顧勞力較多戶的利益。只有適當照顧了多出勞力者的利益,才易於組織集體送糧,但須防止藉此任意攤派或規定運費過高的偏向,在水運方便用船隻集體運送者,亦可仿此精神,進行組織。
送糧開始時,鄕人民政府除編排各送糧小組的運送次序外,應發動羣衆,民主訂出紀律公約,挑選適當人員負責指揮管理送糧事宜,維持秩序,以做到有秩序的運送。
3.嚴禁發動夜間送糧和老、弱、病人、孕婦及幼童參加送糧,送糧人員必須是有挑運能力者。凡有挑運能力者,應一律組織,到送糧小組內,縣人民政府應根據具體情况規定參加運糧人員的標準,區、鄕人民政府切實負責檢査嚴格執行,如有因忽畧此項規定而致發生人員傷亡事件者,應嚴予追究責任。
4.登高灌倉工作:凡倉庫所在地有搬運工人者,應由糧食部門僱用搬運工人擔任灌倉工作。倉庫所在地無搬運工人者,在交接合同中應規定由鄕挑選體力强壯,有登高能力與經驗者組織灌倉小組,專司登高灌倉以避免一般羣衆因不習慣登高而致發生傷亡事故。
三、各級政府在入庫前應切實領導督促所屬糧食部門充分做好接收糧食的準備,如倉庫的修建、修理、租借及空倉備品之消毒等,以保證足夠接收和保管收購糧食任務之完成。
四、對危險的橋樑道路渡口做必要的修補整理,這不僅利於秋征入庫,亦爲收購糧食之運送所必需。因此秋征入庫前,縣、區人民政府應組織檢査組對送糧的主要道路、橋樑進行一次檢査,對易於出險的橋樑道路做必要的修補。有關公路上必須修補的橋樑責成公路管理部門進行修補。其餘一般道路橋樑應分鄕劃定路段,由鄕進行檢査,如需修補者,由各鄕發動羣衆義務修理,所需必要之材料費由鄕村自籌經費內解決。鄕與鄕間橋樑有橋田者,應由橋田收入內開支,無橋田和其他收益者,由區責成有關幾個鄕共同負責發動羣衆修補,所需之材料費由有關幾個鄕自籌經費內共出之。
五、送糧沿途,應設置足夠的茶水站,和醫療救護站,所需經費,由征收費內開支,但收購糧食運送時的沿途茶水醫療開支,經由糧食部門負責,兩項運輸時間的劃分,由當地政府具體確定。
六、加强對農民羣衆的政治敎育,這是決定秋征入庫能否順利完成的基本關鍵。
夏征經驗證明,凡是宣傳動員工作深入者,羣衆交糧情緖都高,征收入庫即順利,否則羣衆交糧情緖不高,入庫遲緩。故秋征中必須大張旗鼓的開展宣傳,普遍反覆的交代「依率計征,依法滅免,固定產量,增產不增稅」獎勵生產的合理負擔政策,深入的進行交納愛國公磚支援國家建設的愛國主義敎育,在宣傳中、把農民的目前要求和長遠利益結合起來,使農民根據其切身體驗來體會本身利益與國家利益與國家利益的一致性,啟發其繳納愛國公糧的積極性,掀起一個高漲的交糧運動,以保證整個秋征工作迅速的勝利完成。
以上幾點望即結合本地情况硏究妥善佈置進行。
一九五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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