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第二屆司法會議總結發言
(這是古副主席在一九五三年七冃廣東省第二屆司法會議上所作的總結發言,其中所提普選時間現巳改為明年上半年完成——編者註)
廣東省人民政府副主席
古大存
同志們:
這次司法會議開得很好。討論很熱烈,又很認眞。經過了聽報吿,讀文件,專題發言,小組討論和大會討論以後,會議一致地擁護全國第二屆司法會議決議:基本同意周院長「爲貫徹全國第二屆司法會議決議而奮鬥」的報吿,從思想上初步明確了國家建設時期司法工作的方針任務,並根據全國第二屆司法會議決議精神,硏究和綜合廣東各個地區的具體情况,對廣東當前司法工作,作了具體安排,全體表示有決心和信心來完成這些任務,決心爲貫徹全國司法會議決議而努力。這說明全國第二屆司法會議的偉大成就,會議的決議正確,給我們指出了明確的方向,大大增强我們的信心和力量。今天開好會議,不過是個開端,會後, 我們進一步貫徹決議於實際工作中,取得工作的勝利,這個會議的勝利才有實際意義,才算貫徹執行了全國第二屆司法會議的決議。
現在我就司法工作新時期的中心任務和工作安排問題來講一講,作爲總結發言。
全國第二屆司法會議的召開,是全國司法工作新時期的開始。這個新時期的形勢是:「全國人民爲掃除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三大敵人殘餘勢力,而進行的土地改革等各項大的社會改革運動,已經基本上完成;國民經濟一般已恢復,絕大多數並已超過戰前的水平,國家已開始進入了大規模的有計劃的經濟建設階段;全國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將在實行普選的基礎上,於今年開始自下而上地進行選舉;同時全國各級人民司法機關也己勝利進行了司法改革運動。」在這種情况下,全國第二屆司法會議根據國家需要,並以正規革命法制建設爲方針,作出了進一步加强司法工作的決議,提出並確定了今後司法工作的三大中心任務和各項建設,這是完全正確的。
從廣東來說,我們這次會議的召開,也開始了全省司法工作的一個新時期。這個時期的情况是土地改革運動已經完成,廣大農村正從改革轉向生產建設,以生產建設爲壓倒一切的中心;普選運動今年秋後即將大規模展開,而省以下各級人民法院本身也已勝利進行了司法改革運動。在這種情况下,必須抓住從改革到建設這個特點來佈置我們的工作,法院本身也必須貫徹從改革到建設的轉變。因此,根據全國第二屆司法會議決議來確定今後司法工作的方針任務和工作的具體安排,並使這個方針任務在全體词司法幹部中明確起來,就成爲當前亟須解決的問題。
全國第二屆司法會議决議指出的任務,是符合廣東實際情况的。因此我們今後的中心任務便是決議所指出的:
繼續和敵人暗害破壊行爲及其他一切違犯國家法令和危害人民羣衆利益的行爲進行堅決的鬥爭,以進一步鞏固人民民主專政;從司法方面保障國家經濟建設工作和全國及各級地方人民代表大會的選舉工作的順利進行,積極淸理和逐步減少積壓案件,認眞檢査和處理過去一個時期各級人民法院錯捕、錯押、錯判的案件,並從上述工作中進行司法制度建設。
上述三大中心任務,應以保護生產建設爲中心,使其他一切工作均環繞此一中心來進行,在進行淸理積案、處理錯案時,尤應注意與此中心的結合:第一、凡有關生產建設的積案,必須首先淸理;第二、當前新收案件中有關生產建設的,也應立卽處理,不應因淸理積案而延緩;第三、個別積案較多的地區,如因集中力量淸理積案影響到保護生產建設這一任務的貫徹,则仍應服從此一中心任務。
這樣,才能使中心更突出。現在根據小組討論,再對這三大任務談一談。
第一、關於保護生產建設問題。由於全省正從改革轉向生產建設,生產建設已成爲4省中心任務,因此,今後司法工作,應保護生產建設的順利進行,在生產建設戰線上,繼續和敵人的暗害、破壞行爲及其他一切違犯國家法令和危害人民羣衆利益的行爲進行堅決的鬥爭。過去三年多來,我們全省的中心任務是進行土地改革和其他各項社會改革運動,因而司法工作就以配合運動爲其經常重要任務,這樣做是正確的。現在,各項社會改革運動已基本結束,全省正從改革轉上生產建設,各級黨政領導重點,也正朝這方面轉變。在這種情况下,司法機關如果不使自己的工作逐步朝這個方向轉變,司法幹部不明確地樹立起保護生產建設的觀念,那就有使司法工作迷失方向的危險,就有落後於客觀形勢要求的危險。雖然,廣東並非經濟建設重點,土地改革也剛剛完成,工作的轉變,尙須逐步實現,但必須認識:這是個長期性的中心任務,伴隨着全省從改革轉變到生產建設,這項工作將日益顯示其重要性,並將逐步成爲實際工作中經常的重要的任務,如果我們司法幹部,思想上沒有明確認識,沒有樹立起保護生產建設的觀念,沒有使自己工作爲這個中心服務,那就容易在實際工作中脫離中心,脫離實際,使司法工作落後於實際清况的需要。
第二、普選人民法庭問題。伴隨着國家經濟生活的走向工業化,國家政治生活也進一步走向民主化,在今年內全國各地都實行普選,將在完成普選的基礎上,召開全國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這是我們國家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事件。司法工作必須保障普選工作的順利進行,把它列爲當前司法工作的中心任務之一。廣東全省普選工作將於今年秋後正式展開,在這之前,我們必須儘快做好準備工作,抽調、訓練幹部,學習選舉法和其他有關文件,硏究普選人民法庭經驗,並準備通過普選人民法院工作來建立巡迴法庭、一審陪審制等建設工作。
普選人民法庭是專門受理有關選舉訴訟案件的法庭,它由縣、市人民法院派出,受所派出的人民法院領導,並與所到達地區的選舉委員會及公安、檢察部門密切聯繫配合。它的中心任務是審理、判決選舉中所發生的違法行爲和一切有關選舉的訴訟案件,特別是破壞選舉的重大案件;並通過審判,進行有關選舉的宣傳敎育。在工作中,必須充分發揚羣衆路線的作風,適當採取巡迴審判的方式,儘量簡化訴訟手績,積極推行陪審制度,擴大有關選舉的宣傳敎育工作。這個問題有中央對普選中人民法庭的組織和工作指示作根據,省院硏究實際情况有需要時,還可發一指示。
普選人民法庭幹部來源:除各縣,市人民法院派出一部分外,其餘所需幹部應請由當地黨政領導和選舉委員會統一抽調充任。爲了做好這項工作,要求各地黨政領導調選較强骨幹充任人民法庭庭長。
人民法庭工作是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各地人民法院必須十分重視,並在實際工作中抓緊領導,通過這一工作,來健全基層法院的組織和工作。
第三、淸理積案、處理錯案問題。淸理積案、處理過去錯捕、錯押、錯判案件,是當前全省司法工作一項繁重的任務。為了解除羣衆訟累,安定生產,安定社會秩序;爲了生產建設工作的順利進行;爲了擺脫司法工作的被動狀態,爭取秋後能全力投進普選人民法庭工作,並在明春以後,大力轉入保護生產建設工作:在目前,必須組織力量,加强領導,儘速完成淸理積案、處理錯案工作。在淸理積案中,發現錯案,即先處理錯案,而尤須抓緊生產建設爲中心的原則,貫徹到淸案的實際工作中。關於淸理積案、處理錯案的政策界線、具體做法、步驟等,中央文件和周院長報吿已講得很詳細,我這裏只着重談三個問題:(一)必須動員和敎育所有參加這項工作的幹部,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以高度的革命熱情和責任心,來積極爲羣衆服務。這是一項直接關係到廣大羣衆利益的工作,絕對不能馬虎草率。在工作過程中,必須貫徹羣衆路線的方法,並結合當時當地中心任務來進行,否則就不能做好,甚至做不通。(二)領導和力量問題必須適當求得解決。法院本身幹部,要集中使用,在這一時期,凡積案較多的地區,當地黨政領導,不再抽法院幹部搞其他工作,並要設法按照新編制把法院幹部加以補充。另外再抽調一些公安、婦聯等有關部門幹部協力進行。在縣、市,應在當地黨政統一領導下,組織淸理積案、處理錯案委員會,以加强領導。(積案、錯案少的地區可以不必組織。)(三)淸案中政策的掌握問題。目前積案大部分是婚姻案件,而留到目前尙未處理的婚姻案件,又都是有關民族政策、華僑政策的複雜案件。經過司法改革以後,幹部又有束手束脚表現。因此,交淸政策是必須解決的問題。我這裏再就處理原則講一講。少數民族聚居區婚姻問題,原則上不適用已頒佈的婚姻法,婚姻法廿七條已規定,可由省規定變通的或補充的辦法。你們可根據少數民族風俗習慣,掌握民族團結原則,依據當地具體情况,提出若干可行辦法,加以試辦,然後報省府,再由省府報政務院批准施行。總之在這些地區,暫不執行婚姻法,尤不可冒昧定辦法,要先適應其風俗習慣,在適應中逐步去求提高。華僑婚姻問題就現有材料來看,實際上多是離婚帶產問題,也是必須正確貫徹政策的問題,在政策上某些執行上有偏差的端正過來,問題不會很多。華僑匯欵所置房屋、產業,可不分析。至如華僑婚姻問題中一些特殊不合理現象,如「拜公雞」「拜相片」等,就應當加以解決,以照顧婦女利益。農村中一般婚姻問題中比較突出的也是帶財問題,處理原則應多由雙方協商解決,不可强制執行。一般的應以婚前的自己財物、婚後共同勞動的收穫、土地改革應分得的果實,爲應帶之財物;不應强調離婚婦女帶走五大財產或按家庭人戶平分財產。目前處理此類問題,暫時只能先求解決婦女離婚後未結婚前的生活問題和劳動生產問題。至於在經濟上達到男女平等,則應着重於發展生產,有歩驟來實現,不可操之過急,致影響農民內部團結和生產。此外,在處理這些案件時,必須首先進行調解,不可不調解就判決;同時應注意進行法紀敎育,減少人民犯法,貫徹以敎育爲主的方針。
第四、關於司法制度建設問題,首先必須認識四種制度是過去司法工作經驗的累積,再加以條理化,進一步提高的東西。今天作爲新的制度正式加以肯定,說明今後將以正規革命法制的建設爲方針,來逐步加强人民司法工作。這就是我們司法工作從改革轉變到建設的明顯標誌,是司法工作進一步羣衆化、民主化的重要措施,全體司法幹部必須十分重視這種司法工作的基本建設,並在實際工作中逐步來進行和加以充實。進行這種建設,必須有步驟有計劃,不可冒冒失失地「盲目施工」。四種制度中, 巡迴法庭,只要法院幹部按新編制補充了,即可設立,不必等候普選結束之後。人民接待室和値日審判制度,也可以立刻建立起來;一審陪審制比較複雜,要逐步施行。目前在農村中,只能在重點地區、重點案件,實行臨時陪審, 普選中人民法庭可較普通試行;在城鎮一般可在機關團體中建立固定陪審員,遇有較重大案件,參加陪審。民間調解工作——調解工作是鄉人民政府經常工作,其工作不在五多之列,今後應加强,以減少羣衆訟累和法院收案。但調解委員會的組織在半年內可暫不建立;原已建立的,健全組織,加以保留,並加强領導。
進行上述制度建設,應以「在工作中進行建設」爲方針,密切結合當前各項工作尤其是中心工作來進行,切不可「爲建設而建設」或離開工作,孤立進行。
執行上述三大中心任務,和四種制度建設,應根據具體情况,加以適當安排。在今年十月以前集中力量淸理大部積案和處理全部錯案,到年底基本完成這一任務。今年十月,應開始轉移力量投入普選人民法庭工作,十二月至明年三月以前,全力以赴,保證完成保障普選工作順利進行這一任務。保護生產建設是長期性經常重要的任務,目前在淸案工作進行中,在處理新的案件中貫徹執行,並堅持貫撤下去,主動地積極地爲生產建設服務。專門機構目前暫不建立,候以後條件具備再予考慮。制度建設,應結合中心工作來進行,不必劃一定時間單獨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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