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第25期

1953年11月07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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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廣東省行政區劃的通報

(53)粵民創朱字第一〇三號


  我省行政區劃,在解放三年多來,曾有不少變更,茲特綜合通報如下:

  一、原屬我省的北海市及合浦、防城、欽縣、靈山四個縣,劃歸廣西省管轄。原屬廣西省的懷集縣,劃歸我省管轄。

  二、原赤溪縣撤銷,併入台山縣。原梅茂縣撤銷,併入吳川縣。原連山、連南兩縣,合併劃設爲連南瑤族自治區。

  三、増設屯昌、東方、瓊中三個縣及珠海、雷東兩個漁民縣,並將南澳劃設爲漁民縣。

  四、劃設汕頭、湛江、海口、佛山、江門、韶關、潮州,石岐(石岐設市經呈請中央核示中)等八個省轄市。

  五、在土改期間兩縣合署辦公,尙未恢復原建制的高明與鶴山、四會與廣寧、封川與開建、平遠與蕉嶺、瓊東與樂會等十縣,一律於普選前恢復原來建制。

  全省劃爲五個行政區,分設粤中、粤東、粵北、粵西、海南五個行署,一個相當於專區一級的黎族苗族自治區,八個市,九十七個縣(包括一個縣級的連南瑤族自治區及珠海、雷東、南澳三個漁民縣)。

  屬粤中行署領導的,有:佛山、江門、石岐三個市及南海、番禺、中山、順德、東莞、寶安、珠海、新會、高明、鶴山、三水、高要、新興、羅定,雲浮、鬱南、德慶、封川、開建、廣寧、四會、懷集、增城、博羅、龍門等二十五個縣。

  屬粤東行署領導的,有:汕頭、潮州兩個市及潮安、揭陽、澄海,南澳、饒平、潮陽、普寧、惠來、惠陽、海豊、陸豐、梅縣、興寧、五華、平遠、蕉嶺、大埔、豐順、龍川、河源、紫金等二十一個縣。

  屬粤北行署領導的,有:韶關市及連南瑤族自治區、曲江、英德、淸遠、連縣、陽山、樂昌、乳源、仁化、南雄、始興、翁源、連平、和平、新豐、佛岡、從化、花縣等十八個縣(包括一個縣級的自治區)。

  粤西行署領導的,有:湛江市及台山、開平、恩平、陽江、陽春、茂名、信宜,電白、化縣、吳川、廉江、遂溪、海康、徐聞、雷東等十五個縣。

  屬海南行署領導的,有:海口市及瓊山、文昌、澄邁、臨高、儋縣、瓊東、樂會、萬寧、陵水、崖縣、昌感、定安、屯昌等十三個縣,連同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區直接領導的樂東、保亭、白沙、東方、瓊中等五個縣,共十八個縣(陵水、崖縣兩個縣,定於一九五四年一月劃歸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區直接領導)。

  以上行政區劃,均經報請中央批准。今後各項建設上一切設施計劃,均應以此爲準。特此通報。


  主席葉劍英

  一九五三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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