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第22期

1953年09月07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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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第一次監察工作會議的總結報

廣東省人民政府人民監察委員會主任

區夢覺


各位代表、各位同志:

  會議開了八天,現在要結束了。大家在討論中提出了許多問題,有些問題在小組上解決了。有些問題則尙須硏究一下,但總的說來,大家沒有大的原則上的爭論,討論中提出的問題,多屬具體性質和做法問題,在原則問題上,大家思想認識較爲一致,因此,總結也容易作。現在根據大家提出的意見,把一些問題明確一下。報吿以後,望大家再討論一次,有意見請再提出來,我們將再根據大家意見加以補充修改,然後把這個總結報吿寫成書面,請示上級審査批准,發給大家。

  把大家意見歸納起來,有兩方面問題:

  (囘去怎樣做?

  我在前次報吿中提出了中心任務,又提出了四項具體任務,我們認爲這樣確定我們的工作任務是恰當的,是符合二次全國監察工作會議精神和廣東實際情况的,同志們也是一致表示同意了的。但是,囘去怎樣做呢?大家很關心這點,在討論中提出了很多意見。大家提的很好,這個問題很重要。現在我就講講這個問題。

  首先要解決工作要求問題。今年內各行署、各市縣要求做多少工作呢?同志們情緖很高,勁頭很大,部分同志希望囘去馬上做很多工作,做出很多成績,對監督農村生產起很大作用。這個熟情,這股勁頭是好的,可寶貴的,沒有這種熱情和勁頭,就沒有積極性,工作就不能做好。但是熱情必須和實事求是的精神相結合,才能發住良好的效果,卽是說,要把工作做好,一面要有熱情和勁頭,一面還要從實際出發。如果光靠熱情,不顧條件是否可能,要求提得過高,實際做不到,要求就會落空;這就是主觀主義。那麼,目前我們要照顧那些客觀條件呢?照我看,要照顧到三個條件:(1)我們的工作是新的,人民監察制度是一個新的制度,大家還不懂得它是甚麼一囘事,連一些領導幹部也不懂,你們不是有很多同志向縣委書記、縣長請示工作,他們都推說不懂嗎?領導幹部不懂,一般幹部當然也不懂,廣大工農羣衆那就更不淸楚了。在這種情况下,就不能要求我們的工作馬上會得到各方面很大的幫助與支持,而且還要遇到不少困難。(2)現在農村仍然很忙,土改剛結束,遺留問題不少,城市、內河、沿海的民主改革還有些未完成,從改革轉向生產建設的過渡時期,甚麼問題都很多,加以目前旱情嚴重,今年要爭取尾造豊收,還要集中力量不能放鬆。在這種情况下,領導上主要要照顧農村生產,還未能抽出很多精神來照顧其他方面的工作,對監察工作也是一樣。(3)我們本身還是力量有限,一個縣還只有二、三個或一、二個人,行署最多也是五、六個人,我們又是新兵上陣,缺乏經驗,業務生疏,各方面的情况還未了解,不能要求一下子就做很多的工作,如一下子全面鋪開,容易出亂子,這就要求我們從點到面,從重點中吸取經驗,邊做邊學,邊學邊做,慢慢摸索,步步前進。這就是我們要考慮的一方面的條件。但,也不是說,我們的工作受了這些條件的限制就不能做了,我們有困難,但也有有利條件,土改全面結束了,生產建設開始了,各方面對監察工作比以前較爲重視了。我們也已經有了一批專職幹部,不久各地還會再配備一批幹部,我們的方針任務也明確了。這些條件說明我們的工作開展是比以前有利得多了。從改革轉入生產建設之後,尤其是大規模的經濟建設,無論財經工礦等方面都要求按計劃辦事,嚴格執行計劃決議,遵守政策法令,愈來愈顯得重要,將來還會實行「計劃就是法律」一條,國家建設需要監察機關去監督檢査。總的來說,我們確定工作要求時,要照顧需要,也要照顧到可能。今天國家建設急需監督,我們也具備了開展工作的一定條件,但同時還存在着客觀困難,工作開展還受到一定的限制。從此出發,我們認爲今年下半年行署、市、縣的工作要求,主要是做好開頭工作,打下明年開展工作的基礎。中國有二句老話:「萬事起頭難」,「萬丈高樓從地起」,凡事開頭都有困難,但如果在開頭時能注意打好基礎,以後工作就容易開展,做工作和建築房子是同樣道理,地基打的堅固了,上層建築多高都可穩固地屹立,否則,將樓閣建在沙灘上是經不起風吹雨打的,基本建設工程有很多這類的經驗,我們的各項工作也有不少這類的經驗。那麼,我們應怎樣開頭工作呢?今年的開頭工作應做那些呢?我們認爲各行署、各市縣的監察機關今年內應做好四項工作:

  第一、認眞傳達決議,宣傳監察工作。此次會議的決議傳達的好,對推動工作,作用很大。必須通過傳達決議,大力宣傳監察工作,提高大家對監察工作的認識,消除各種不正確的看法,爲今後開展工作打下思想基礎。首先向領導上會報,繼向黨政機關全體工作人員傳達,還要向廣大羣衆進行廣泛宣傳。

  第二、配備幹部,培養幹部,充實機構。要做好工作先要有幹部,「幹部決定一切」。目前我們的幹部,按編制和需要還很不夠,行署監察處和市縣監委,這個時期都要爭取把專職幹部配上,土改覆査與査田定產結束了,配備幹部有了條件。但幹部配起來不一定每個市縣都馬上建立機構,幹部可由行署監察處統一集中使用,放到重點縣市去,把重點縣市的機構充實起來,搞好點,推動面。根據工作基礎和幹部條件,粵東、粤中除搞好汕頭、潮安、江門、佛山、石岐五個市外,還應各搞好五個縣粤北、粵西除搞好韶關、湛江兩個市外,還應各搞好三個縣;海南除搞好海口市外,還應搞好兩個縣(可包括一個自治區轄下的縣)。重點縣市工作,一面創造經驗,一面用帶徒弟辦法去訓練培養幹部,在帶徒弟時,注意邊做邊學,結合實際工作,引導幹部學習有關的政策法令和重要的監察文件,求得學會初步的監察業務知識。經驗摸到了,幹部帶起來了,明年才逐步向面鋪開。

  第三、調査硏究重點部門和農村的情况。首先要加强和重點部門的聯繫,通過搜集材料、硏究文件,參加會議、彙報,重點調査等辦法,去硏究財經部門和農村生產的方針、政策、計劃和基本的業務知識,硏究這些方針、政策計劃在農村和各經濟部門的執行情况。通過調査硏究工作,一面學習,一面發現問題。

  第四、重點開展工作,創造經驗。檢査案件也好,發展監察通訊員也好,建立意見箱和接待室也好,均應用試點精神去做,步步試驗,步步積纍經驗。開頭應創造好的經驗,創造好的傳統。做時不可貪多,應量力而行,以做好爲主。粤西監察處,在會議之前,集中幾個縣的幹部,査處了幾個案件,重點發展了幾個單位的通訊員。這樣做很對,各地可以仿效。

  其次要解決工作步驟和做法問題。在步驟上,第一步先傳達決議,並根據本區情况擬出工作計劃,請示黨委與政府審査批淮。工作計劃請黨委討論審査批准很重要,監察工作必須在黨委統一領導和安排之下去進行,不這樣,我門的工作就不能做好。第二步着手配備幹部和調査硏究情況,這兩件工作可同時進行。第三步開始着手進行試點工作,首先要進行檢査試點,檢査一、二典型案件,特別是和農村生產有關係的案件,然後才着手去進行發展監察通訊員,建立接待室、意見箱等。在作法上,要求弄淸和解決如下幾個問題:

  第一、監督甚麼?同志們要求具體規定對農村對經濟部門監督甚麼。有的同志提出,對農村應監督生產政策十大措施的執行。從基本上說,這當然是對的,但不同季節,不同地區,問題又有所不同,今天具體中心任務是抗旱插秧,過了一些時間又會是另一個中心;不同的地區,不同的縣、區、鄕又有不同的旱情。財經部門的問題也是一樣,這個縣合作社問題多一點,但另一個縣合作社工作做得較好,問題又會少一點;同様一個部門,這個期間存在這個問題,另一個期間又會發生另一個問題。有時候,同一個財經部門在各地區會普遍發生同一個問題,如過去鹽務局廢除小監場,漁業公司壟斷漁市場等;但他們的問題被揭發糾正之後,就不再存在了,在另一個時期,他們又會發生新的問題,所以,我們不能機械地,一成不變地規定監督內容,要根據黨和政府在各個時期的任務與要求,深入硏究不同地區、不同部門的情况,存在甚麼問題就監督甚麼。總的要求是保證犒好農村生產,環繞這個中心去發現問題,開展工作。

  第二、如何結合黨的中心工作?這裏可能發生兩種偏向,一種是脫離中心工作,單純强調業務,關起門來做監察工作,另一種是單打一思想,一攬子作法,單純地參加中心工作,忘記了業務,隨着運動轉而沒有起監督的作用。這兩種偏向都會妨礙中心任務的完成,同時本部門的工作也會做不好。正確的結合方法,是在政府的領導下,深入了解和監督農村生產方針、政策、計劃在各方面和各財經部門的貫徹執行,從各方面去調査了解這些方針、政策、計劃執行中的顯著成績、優良作風和重大偏差與專故,及時向領導反映或組織檢査,以表揚好人好事,打擊壞人壞事,糾正偏差,改進工作,保證農村的生產任務勝利完成。

  第三、怎樣傳達決議?在步驟上,首先向黨政領導傳達會報,取得領導上同意後,通過各種會議向黨政的機關傳達,各種方式(如報紙、廣播、電影銀幕、代表會、羣衆會等)向廣大羣衆進行宣傳。在內容上,要看對象決定不同內容,對監察幹部要全部傳達,對機關中其他幹部則着重傳達中心任務,具體任務和性質、職權、作用等;對廣大羣眾則只傳達性質、職權和作用,着重加强和羣衆的聯繫。

  再其次,還要談談依靠誰的問題。首先要依靠黨,監察幹部在思想上要明確這點,這是黨的觀念,我們的計劃和作法,都要取得黨委的同意和支持,沒有黨的領導,甚麼都做不好。我們要堅持原則,堅持鬥爭,但不能脫離黨的領導來談堅持,必須在黨的領導下來談堅持,否則,我們就會發生分散主義。其次,是依靠羣衆,監察工作是羣衆性的工作,發動羣衆性的監督,是做好监察工作的關鍵。我們必須在監察工作中學會走羣衆路線,依靠羣衆來做好監察工作。有的同志不了解這點,認爲我們幹部少不能工作,而不了解監督機關與執行機關不同,執行機關要依靠幹部去工作,才能把工作做好,監督機關則不同,它主要是依靠羣衆性的監督去完成任務。再次,是依靠自己,監察幹部不能有依賴思想,監察工作一面很重要,一面有困難,我們是和壊人壞事作鬥爭,有人害怕我們,有人不滿我們,還有人瞧不起我們,困難是很大的,要做好工作,就要依靠自己對革命事業的無限忠誠,依靠自己有堅定的立場,有和壊人壞事作鬥爭的勇氣,有克服困難的精神,有不怕冷淡的胸懐,如果不這樣來鞭策自己,碰到困難就灰心喪氣,苦悶消極,那就無法做好工作。

  (幾個具體問題:

  第一、建立與健全機構問題:今年內採取重點建立,逐步推廣的方針,要求行署監察處先建立,粵北、海南未建立,應在兩個月內建立起來。海口、江門、佛山、韶關、潮安、石岐六個市監委和海南自治區監委,可在下半年內次第建立,粤中、粤東、粤西今年內一般不再建立縣監委,着重把已建立的做好健全鞏固工作,粤北、海南除健全鞏固已有的縣監委外,如幹部條件具備,可再重點建立一些。省屬工業、商業、交通、農林、水利、建築等部門及其所屬單位,也應在今年內把監察室建立起來;其他部門和單位的監察室,今年內可暫不建立。我們爲什麼要這様做呢?因爲我們從實際出發,看實際效果,建立一個就要能發揮它的實際作用,如果我們領導力量還不夠强,幹部條件還不具備,就是建立了也不能控制,形成自流,工作不起實際作用,徒具形式,這對工作不但無好處,且會影響政府的威信,我們採取重點建立、逐步推廣方針,是爲了取得經驗之後,才來逐步舖開,這樣做較穩當,又能培養幹部。即使出了偏差,影響也不大。

  已經建立的行署監察處和市縣監委,均應抓緊配備幹部,充實機構,眞正把工作做起來,不要徒具形式,掛空招牌。對各級監察機關的編制人數和幹部條件我們的意見是這樣:行署監察處八至十人(如粵東、粵中可配十二人在機動名額解決)專職副處長一人(地級),質量不但不能低於其他處長,而且要强一點,處下設兩個科,第一科専管調査硏究工作、檢査工作和通訊員工作,第二科處理羣衆來信,接待羣衆來訪,辦理案件等工作,科長二人(縣級),另外秘書一人、監察員二至三人(均區級),辦事員二至三人(一般幹部),專級市及海南自治區監委,五至七人,専職副主任一人(縣級),監察員二至三、人(區級),秘書一人(區級)、辦事員一至二人(一般幹部)。縣監委及縣級市監委三至五人,原則上特等縣五人,甲乙等縣四人,丙丁等縣三人,配專職副主任一人(縣級或區書區長),監察員一至二人(區級),辦事員一至二人(一般幹部)。目前土改覆査、査田定產已結束,土改幹部很多,這個時期要求按此數量質量配備監察幹部是有條件的,可以做得到。我們要和區黨委及行署商量來解決這個問題。

  監察室、監察科的機構和幹部配備問題,我們不能決定,可根據中央規定辦理,如有意見可提出硏究後,報請上級決定。

  第二、監察通訊員、意見箱及接待室等問題。我們要求也是有重點地建立,不要貪多,不要急躁冒進,發展監察通訊員,行署監察處可先在財經部門重點建立,已建立監委的市縣,如具備兩個條件:(1.)主觀上有力量掌握(要有三個以上合乎條件的專職幹部),(2.)監察工作又已在羣衆中有了一定的宣傳和影響,可在一二個重點財經部門或基礎較好的農村試行發展,未具備這些條件的,則暫時不發展,如果吸收一些不起作用的通訊員,反會引起羣衆的誤會,他們沒有一定的覺悟,也不會把工作搞好。在農村發展監察通訊員,更應愼重,目前農村有「五多」,農村又要集中搞生產,不要使農民和村幹增加負擔,要經過一定的宣傳,羣衆有了一定的認識,覺得需要,且湧現有積極分子,具備了條件,才可試行建立,但我們現在要創造條件。其次人民檢舉接待室問題,行署監察處應即建立,但究竟與行署合起來,還是單獨建立呢?我們不作規定,看幹部條件來決定,如幹部較强可單獨建立。直屬市(汕頭、湛江、海口)也要建立,是否和市府合起來?也要看幹部條件來決定。其它的縣市監委則可與縣府一起建立,但不管怎様均須加强管理,以發揮其實際作用。

  意見箱,各行署監察處應即在行署所在市建立,市、縣監委應在市區和縣城重點建立,建立了以後一定要定期開檢,及時處理,並須加强宣傳工作,否則不能起作用,反而引起不良影響。

  還有專用信箱,行署監察處可以設置,市、縣暫不建立。

  第三、領導關係問題:這個問題很多同志鬧不淸,領導與指導是有些不同,領導是除了思想領導、業務領導外還可以發指示、命令,指導則是業務上的指導和聯繫,其他就不去管了。上下級監委都是領導關係,如省監委一方面受中央、中南監委的領導,同時也受省府的領導,這是雙重領導的。市、縣監委一方面受省監委領導,另一方面也受市、縣政府領導,行署不是一級政府,是省府派出機關,一般說來監察處與市、縣監委是指導關係,但廣東情况不同,省府很多事情委托行署領導,省監委同樣也委托監察處領導市、縣監委,故市、縣監委工作要報吿監察處,同時也要報送省監委。

  財經部門監察室(科),省監委對它們是指導關係,行署財政處監察科,一方面受財政處領導,另方面受財政廳監察室領導,行署監察處對它是指導關係,糧食廳監察室受糧食廳及中南糧食局監察室雙重領導,省監委對它是指導,現在行署有些糧食處的監察員受人事處管是不對的。還有監察通訊員受誰管的問題,在該單位未成立監察室(科)之前,可由監委或監察處領導。如該單位監察室(科)已建立,可交由該室(科)直接領導。我們對通訊員的領導,是通過監察室(科)加强政治上思想上及方針政策的領導。具體的日常領導由監察室(科)直接負責,監察通訊員的任命問題,總的來說,由各級監委任命。但省屬財經企業部門已建立監察室的,由監察室任命。行署一級的監察通訊員,則統一由行署監察處任命。

  市、縣監委委員會問題,同志們提出有了專職副主任,是否還要建立委員會,我們認爲是需要的。這是各級監委的組織法規定的,凡是一級政府的監察機關都要建立委員會,吸收黨的組織、紀檢部門及工農靑婦的負責人組成,監委日常工作由副主任處理,有關重大的問題和案件,由委員會討論解決。

  第四、懲戒程序問題:我們管的是行政處分,刑事處分不是我們管的,我們提到撤職法辦,就是說我們給予行政上撤職處分,其刑事問題可建議司法機關依法辦理。有的同志提出旣然要法辦,爲什麼不提「開除法辦」呢?不能這様提。因爲有的受刑事處分的徒刑期滿後還是可以重新分配工作的。例如一個汽車司機因技術上不小心車死了人,這是犯罪的行爲,要坐牢的。但徒刑期滿也還可以囘來工作,故法辦的就不等於一律開除,法辦後是否可以重新分配工作?要看犯罪的性質、幹部的品質及在刑事處分期間改正錯誤情形如何來決定。

  幹部處分批准問題,是屬於政府而不是屬於那一部門,更不是屬人事部門。屬那一級政府任命的,就屬那一級政府批准,人事部門是政府管理任命幹部的具體業務部門,而監委則是政府執行監督糾舉和處分幹部的機關,撤消幹部處分也是監察機關管的,但我們必須與人事部門聯繫,了解幹部情况及徵求人事部門的意見。

  處分幹部標準,是根據中央頒佈的各項懲戒條例辦理。同志們提出可否規定什麼錯誤給什麼處分?這是不能硬性規定的,處分幹部的原則主要的是要看幹部所犯錯誤的性質輕重,影嚮大小,以及他對錯誤的認識程度,過去工作表現如何,是一貫性的,還是偶然的等等來決定,同一樣的錯誤,也可能有不同的處分的。

  第五、職權問題監督糾舉、處分與撤消處分是我們的職權範圍,至於表揚獎勵我們在檢査處理案件中,如發現積極工作、堅持原則、作風優良的幹部也可在會議中表揚,也可收集這些材料交給人事部門硏究決定,以政府名義表揚獎勵。

  合作社,我們管不管?合作社雖然是羣衆性的經濟組織,不是政府機關,但由於它關係着廣大羣衆的生產生活的大問題,我們也要管。

  其次,鎭反土改遺留問題及假案等問題,這些不是監察機關職權範圍,假案由公安部門處理。如有關人員須要給予行政處分者,我們可提出意見。土改遺留問題,如錯劃階級、山林水利糾紛等,這些我們難以解決。只有地方黨委結合覆査生產、普選等來解決才能恰當。土改整隊、三反被淸洗的申訴問題,也須和黨委紀檢部門、政府人事部門共同硏究處理。幹部自殺案件,應根據事件性質、範圍來區別,有的由公安部門處理,有的由人事部門處理,有的由監察機關處理,有的要由各機關會同處理。

  此外,中央、中南駐本地區的機關,我們都可以監督檢査,檢査之後,應將材料整理上報其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我們沒有決定處分之權。

  公佈檢査處理及對幹部的處分是用政府名義還是用監委名義?一般都是用監委名義公佈的。因爲監委就是代表同級政府來執行這個職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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